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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章 奖《励与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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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对在!公路修建、》养护、管理中成【绩显著或在维护公】路财:产,、治安及公路抢险】中有功?的,单位和个人》应给予表彰和奖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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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三?。条, 违反?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!。一的分别给予以下处!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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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违反本条例第【十八条、第十九【。条、第二《。十条、第《二十一条规定—未造成损失的—必须限期拆除或停】止利用?;已造?成损失的应按价赔】偿并处二百》元,以下罚款
】 (二)》违反: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!定损:坏路:面、桥涵的除按【价赔偿外并处二百】元以下罚款
【 ? (三)违》反本条例《第,二十四?条、:第二十五条规定必】须限期?拆除、封闭》并处二百《元,以下罚款
【 (四)违反本!条例第二十六条【规定按吉林省森林】管,理条例?的有关规定处—理
》 (五)违—反本条例第》二十七条规定因【险桥险?路标志不全造成【交通事故的应视其情!节追:究公路管理部门【的经济责任造成【。严重后果的并—。。对单位领导人员和】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!处分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》 (?六)违?反本条例《。第二十八条规定滥设!路栏、路卡的责令】停止违?法行为没《收违法?所得可以处违法所】得三倍以下罚款【没有违?法所得的可以处二】万元以下罚款;对】负有直接责》任的:主管:人员:和其他直接》责,任人员依法给—予,。行政处分《。
:第三十四条 新建】、改建公《。路及公路养护达不到!质量标准或因工作失!职,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!成损失的可》视其情节对单位领导!人员和?。直接责任者给—予行政处分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。刑事责?任
第三》十五条 《。利用职?权滥:用建勤民工、民车】的应赔偿经》济损失;截留、挪】用、坐支、平—调养路费的应限【。期如数清退并—对单位领导人员和直!接,责任:。者给予行政处分
!第三十六条 交【。通行政部门、公路管!理部门?的工作人《员应模范遵守本条】例秉公执法对—有玩忽职《守、敲?诈勒索、徇私舞弊】行,为,的应从严惩》处
第三十—七条 违反本—条,例的:行政处罚由》各级交通行政—部门执?行;触犯中华—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。处罚条例的由各级公!安,部门:给予:。治安处?罚;触犯刑》律的由司法机关依】法,。追究刑事责任—
第三十八条【 依法处罚、没收的!。。款,物应全部上》缴财政?;收缴的路产赔偿费!用于恢复被损坏的】路产
第三十九条! 当事?人不服交通行政【。。部门处?罚的可在《接到通知书之—日起十五日内—向当地人民》法院起诉;逾—期不起?诉又不履行的交【通行政部门可申请人!。民,法,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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