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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三】章 城?乡规:划实施管理公开公示! ? ,第十三条 》下列建设项目规【划,实施管?理应当进行批前公示! 》    (》一):与居住?建筑相邻可》。能影:响居民合《法,权益的建设项—。目; 》。     (二)!城市紫线、蓝线、】黄线内的建设—项目; 】    (三)位于!风景:。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!。;   】  (四)可能【。。对周边环《境造成重大》影,。。响的重大基》础设施?项目; —    》 (五)涉及修改】修建性详细规划、】。。建设工?程设计?方,案的建设项》目; ?     】(六)规划许可内】容,及规划条件变更的建!设项目; 》  《   (七)其【他需作公示的建设】项目 ! :。第十四条《 需规划实施—管理的批前》公示:应当在办理》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之前就修【建性详?细,规划或者建设—工程设计《方,案的总平《面图进行《。公示;经公示并审】定的修建性详细【规划(建设工程设】计方案)需进行调】整的应当重新进【行批前公示;可【能对周边环》境造成重《大影响的重大基础设!施,项目应当在选址规划!审批前进《。行公示 — ? , 第十五条— ,根据建设项》。目,的影:响范围规划实施管】理批前公示》应当采取以下方【式进行公示》    】 (一)《张贴公示 【  ?   拟建建设【项目对周边可能【存在的影《响范围较小》影响群体相对—较集中的宜采用现场!张贴文件的形式公示!。对已销售的》住宅:的加层、拼接、改造!的,还应当向该幢—。住宅每户居民—征,询书面意见 【     —张贴公示不少于两】处公示地《点一般设在地块周】边人流相对集中且不!影响城市景观处公】示期间建《设单位有责任确保】公示张贴的》有效性  !   ?。(,二)开会公示 !。     拟建【建设项目对》周边可能《存,。在的影响《较大影响群体较多(!如对周?边,相邻住宅、》单位等都有可—能存:。在影响)的除在现场!张贴公示外还—应当邀请当地社【区、居委会、物业服!务企业、业主—委员会、设计单位】等,代表以举行》会议:或其它适《当的形式对建设【项目规划作出说明】。和进行沟通、—解,。释开会公示一—般在张贴公示7天后!择期进?行 ?     (三!)媒体公《。示  —   拟《建,建设:项目可能在一—定的区域《范围内?造成社?会影响?的应当在本地—主要报纸《、网络或者电视台】进行公示 】 ,   (《四)网上《公示 ?     【所有应批《前公示的《建,设项目规划实—施管理?均应当在当地城乡规!划主管部门网站上】进行公示 】 : 第十》六条 建设》项目:修建性详细规划(建!设,工程设计《方案)批前公—。示的主要内》容包括 》    》 (一)《公,示图纸   ! , 1、?总,平面图 》     总【平面:图一般要求用合适】大,小的彩色示》意图表示,标注指北!针(一般应当—上北下南《。)和比例尺 !    总平面图应!。当,正确反映《地块内及周边50】米,以上范围的规划【或者现状 【 ,    (1)【用地红?线、建?筑控:。制线、地下室界线、!规划四线及其他工程!市政管线等; 】 :   ? (2)《拟建建筑与四周边界!及用地?外,建筑(?。含现状、规》划批准和《在建建?。筑)的?最近:距离,并旁注—满足规范《的参考值对地块【内,建筑间间《距可不?。标示; —     (3)拟!建建:筑的功能《、尺:寸、层次《、檐:口高度?。、±0.00高【度等:;  — ,  (?。4)总图内》的建筑应当准确反映!其外轮廓,并—准确反映屋顶投影】轮廓; 【   ? (:5)沿用地边界【50米?范围内布置的市【政环卫设施、停车】设施等 《    — 2、设计主要立面!、剖面图 》     拟建!建筑面向《界外非居住》建筑(用地),【选取临界建筑—主要朝向《的一:个立面和《。剖面图进行公示【;,    【 拟建建筑》面向界外居住—建,筑(用地《),,选取临界建筑朝向!居住建筑(用—地)一侧的立面和剖!面图进行公示;【  》   公示的—立面、剖面图—应当标明层数、【标高、立《面,材质等  】   3、设计【效果图 《。    — 根据需《要可以公《示设计效果图 】     (【。二)公?示文字说明 —   》  :包括建设《项目名称及》所,在位置、建设—单位名称、》主要建筑功能—、,公示:时间:及期限、听证—权利、信《息反馈的方式及监督!电话等   !    (三)公】示指标 《     公示时】按以下表格反映各项!。设计:指标:? 《 【 — 项  —目 《 ?。 设计指标 】 ? 规划?要求 】 ?。 —总用:地面积 !   《   ! , 【 总建筑面积! —   《   【 — — 地上《总建筑面积 — ?   ! ,   ? 《 : 】地下总建筑面积【  】 》 ,  : 》 ? 容积!率  ! 【。  ! : 》建筑密度《 ?   !   】 《 ? 绿地率 】 ?   】。   】    】 公示文《件内容应《当真实?、准:确,不得掺》加虚假信息或者主观!意见 】 第十七条】 规划许《可,内容及规划条件变更!应当公示变更前内】容、拟变更的内容、!变更:理由、变更依—据及说明 —   》。  修改修》建性详细规划(【建,。设工程设计方案)】的应当公示》原审:批的修建性》详细规划(建设工程!设计方案的总平面】。图)拟?修改的规划(建设工!程设计方《案的总?平面图?),草案修改理由和依】据标注变更》的位置和内容— : , , 《 ,第十八?条 经审《定,的修建性详细规划(!建设:工程设计方案的【总,平面图)、“一书】三证”许可及其变】更、建设《。项目竣工规划核【实应当?进行批后公》告 】。。 第十九条 批后!公告的内容应当经城!乡规划许可部门审】核,批,后公告除《包括以下《的内容外还》。须公告监督和咨【询,电话等 】    (一)【建设项?目选址意见》书标明建设地址【、用地范围的红线图!和相关部《门,。的审查意见》;  【 ,  (二)建设用】地规划许可》证,标明用地性质、规模!、位:置、界限规划—范围内必须拆除【的建(?构)筑物和拆除【期限 —  :  : (:三) 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经审定!的建: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!划(建设工程—设计方案《总,平面图)、建筑主要!立面、剖面图、设计!。效,果,图以及各项》。经济技?术,指标; 【     (四)建!设工程竣《工规:划核实合格意见【单不符合竣工规划核!实条件经整改—。后重新予《以,认可的需说明整改】和处理?情况 《  《 ,  (五《),乡村建?设,规划许可证标明用地!性质:、,规模、位《置,、界限规划》范,围内必须拆除的建(!构)筑物《和拆除期限 ! 第二十】条 规划实施管【理批后公告应—当符合?下列:方式   !  (一)建设【项目选址、建设用】地规划许可、乡村建!设规划许《可应当在批准—的用地?范围:内设置公《告牌和城乡》规划主管部》门网站予以公告;】 》    (》二)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、经审定的—。建,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!划和设计《方案总平面图、规】划核实结果》应当在施工》现场:设置公告牌和城【乡规划主管》。部,。门网站予以公—告其中?房,地产开发项目还应当!在商:品房销售《场所及?房地产主管部—门,网站公告 】 《 第二十一条—。 规划实施管—理批前公示应当自】作出书面决》定之日起5日内【予以公示;》公示期限《不得少于7》个工作?日   】  批后公》告期限为“一书【三证”许可及其变更!的批后?公告时间《自批:准后到建设》工程:竣工规划核实合格为!止 —  : , 建设项目竣工规】划,核实结果《公告时间至建设项】目竣工?。验收完毕时》止  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