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】章 业主自》治,管理
第【十三条 《 公有住宅出售【建筑面积达到30】%以上或者新建商品!住宅出售建筑—面积达?到5:0,%以上的居住—小区:应当设立业主委【员会:业主:委员会由所》在地房管部门会【同住宅出售单位组】织召开业主大—会或:者,业主代表大》会选举产《生
】 第十四条 】业主大会《由,居住小区内》全体业主组成;业】主人数较《多的每栋应当—。按住户比例推选【业主:代表组成业主—。代表:大,会
业!主大:会或:者业主代表大—会应:当有过半数业主或者!主业代表出席业【主大会或者业—主代:表,。大会作出的决定应】当经:全体业?主或:者业主代表》过半数?通过
—
?业主委员会》每年至少召开1次业!主大会或《者业主代表大会【;,遇有特殊《情况经15%以【上业主或《者业主代表》提议、业《主委员会应》当就所提议题—召,开业主?大会或者业》主代表犬会
】
?
业主大会或者业主!代表大会应》当邀:请居民委《员,会,和使:。用人代表列》。席 :
?
第十五条 业】主大:会或者业主代表大】。会行使下列职权【
—
(:一)选举、》罢免业主《委,员,会成员;《
》
,
(:二)审议通过—业主公约《和业主委员会章程】;
》
(三)—听取并审议》业主委员会工作报】告改变或者撤—销业主委员会不适】当的决?定监督业主委员会】工作; 《
(【四,)决定选聘或者【解聘物业管理—企业; 《
》
,(五)听取和—审,议维修基金预决【算的报告监》督维修?基金的使用;—
? :
(六)决定物】业管理的其他重大】事项 ?
业主】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!会制定的业主公约和!业主委员会章程不得!与法律、法》规和规章相》抵触
—
第十六《条 业主》委员会是在居住【。小区内代表全—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!治管理的组织 【
业主委!员会:应当自选举》产生之?日起30日内持【下列文件向》所在地房管部—门备案
】
(?一)成立业》。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!;
(!二)业主委》员会成员名单; 】
?
?(三)业主委员会章!程
第【十七条 《 业主委《员会成员应当由业】主担任业《主委员会成员不得】少于5人人数—为,。。单数业主委员会由主!任、副?主任和委员组—成
》
业主委员【会每届任期3年【
《
第十八《条 业主委员会】应当维护全体业主】。的合法?权益履行下列职【责
(!一)召开业主—大会或者《业主代表大会报告】物业管理的实—施情况;
—
,
(》二):拟定业主《。公约草案和业主委】员会章程草》案; ?
,
(三)】执行业主大会—、业主代表大会【选聘或者解聘—物业管理《企业的决定与—物业管理企业订立、!。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!理服务合同》;, ,。
《
(四)》审议物业《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!管理服务《年度计划、财务【预算和决《算;:。。
(五!)定期检查》监督物业管理企业】代管的维《修基金的使用情【况;
!(六)听取》业主、使用人的【意见:和建议监《督物业?管理企业的》管,理,服务活动《;
】。。(七)监督》共用设施设》备的合?理使用;《
《。。
(八)业【。主,大会或?者业主代表大会赋】予的其他职责
】
业主委】员会应当按照其章】程的规定定期—召开会议会议必【须,有过半数成》员,出席:。作出决?定应当经全体成【员过半数通过
!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