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三章 业主》自治管理
【
,第十三条 公【有住宅出售》建筑面积达到30】%以上?或者新建《商品住?宅出售建筑》。面积达到5》0%以?上的:居住小区应当设立】业主委员会》业主委员《。会由所在地房—管部门会同》。住宅:出,。售单位组织召—开业主大会或者【。业主代表《大会选举产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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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四条 业主—大会由?居住小?区内:全体业?主组成?;业主人数较多【的每:栋应:当按住户比例推选业!主代表组成业—主代表?大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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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大会或!。者业主代表大会【应当:有过半数业》主或者主业代—表出:席业主大会或—者业主代表大会作出!的决定应《当经全体业主—或者:业主代表过》。。半数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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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委员】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!业主大会或》者业主代表大会;遇!有特殊情况经15】%以上?业主:或者业主代表提议、!业主委员会应当就所!提议题召《开,业主大会或者—业主代表犬会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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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主》大会或者《业主代表大会应当】邀请居民委员—。会和使用人代—。表列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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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业】主大:会,。或者业主代表—大会行使下列职权】
【(一)选举、罢免业!主委员会成员;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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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—)审议通过》业主公?。。约和业主《委员会章程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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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听取并【审议业主委员会工】作报告?改,变或者撤《销业主委员》会不适当的决定监】督业主委员》会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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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《决定选聘或者解聘】物业管理企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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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听取和【审,。议维修?基金预决算的报告】监督维修基金的使】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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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,。六)决定物》业管理的其他重大】。事,。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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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业主大?。会或者业《主代表大会制定的】业,主公约和《业主委员会章程【不得与法律、法【规和规章相》抵,。触
第十六!条 业主》委员会是《。在居:住小:区内代表全体业主】对,。物业实施自治—管理的组织 —
业【。主委员会《应当自选举产—生之:日起30日》内持下列文》件向所在地》房管部门备案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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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《成立业主委员—。会登记申请书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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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业—主委员会成》员名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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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业主—委员:会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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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》 业?主委员会成员—应当由业主》担任业主委》员会成员不》得少于5人人数【为单数?业主委员会由主任】、副主任《和委员组成
】
业主委【员会每?届任期3《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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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,八,条, 业主委员会应当!维护全?体业主的合》法权益履《行下列职责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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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一)召开业主大【会或者业主》代表:大会报告《物业管理的实—施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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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二)拟定业主公约草!案和业主《。。委员会章程草—。。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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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三)执行业主大【。会、业主代表大会】选聘或?者解聘物《业,管理:。企业的决定》与,物业管理企》业订立?、变更?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!务合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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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审议物】业,管理企?业提出的物业管理】服务:。年度计?划、财务预算和【决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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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《)定期?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!业代管?的维修基《金的使用《情,况,;,。
(】六)听取《业主、使用人的意见!。和建议监督物业【管理企业的管—理服:务,活动;
!
(七)监》督共用设《。施设备的合》理使用;《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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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八)业主大—会,或者业主代》表大会?赋予的?其他:职责
!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!。其,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!会议会议必》。。须有过半《数,成员出?席,作出决定《应当经全体成员过】。半数通过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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