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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》 第五?章 法?律,责任 第二十!七条 城市、县【人民政府违反本条】。例,规定审批、修—改控制性《详细规划的其审批】、修:改,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无!效由上一级》人民政府责》令纠正通报批评;】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!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员依:法给予处《分 】 第二十八条 城!市、县人民政—府城乡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《或者镇人《民政府违反本条例】。规定有?下列情形之》一的由?本级人民政府、上一!级人民?政府:城乡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或【者,监察机?关,依据职权责令—改,正通报批《评;对直《接,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其他直《。接责任人员给—予处分 》    》。(一)委托不具【备相应资质的城市】规,划编制单《位承担控《制性详细《规划:编制工?作的;? :。  :  (二)未将规!划草案向《公众展?示征询公众意见【的;  —。  (三)拒【绝公民、法人—或者其他组织—查阅控制性详细【规划档案的》; ?   ? (四《)擅自修改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;!      !(五)?接到:举报后不处》理或者未将处理【情况回复举》报人的; — ,  : (六)法律【。、法规?规定的其他情形 】。 第二十九】条 省、《。市、:县人民政府》国土资源、城—乡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违—反本条例《规定出具规划—条件、办理土地【使用权出让手续或】者核发建《。设用地?规划许可证的其【核,发的证件无效上级人!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!有权:责令其?。。撤销或者直》接撤销该《行政许?可并依法追究该部】门,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!责任人员的责任因撤!销行政许《可对当事人合法权】益造成损失》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!。 ? , 第三十条 建设】单位或者个人未取】得建设工程》规划许?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!工程规划许》可证及其依据的控】制性详细规划的规】定,进行建设的》由城市、县人民【政府城乡《规划行政主管—。部门责令《停止建设、限—期改正无法采—取改正措施消除影】响的限期《拆除并依照》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城乡:规划法第六十四【条予:以,处罚;建设》单位或者个人—不停:。止建设或者逾期不】。改正:、不拆除《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!县,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。。责成有关《部门采取查封—施工现场、》强制:拆除等?措施 《。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