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二章 控—制性:详细规划的》编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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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七条 省人民政【府城:乡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依】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!制定本省控》制性:详细规划编制—技,术规范和指导—意见规范和指导【。全省控制性详—细规划的编制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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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 城市的控!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!人民政府城乡规【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!。编制镇的控制性【详,细规划?由镇人?民政府组织编制【县人民政《府所在地镇的控制】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!政府城乡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组织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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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九条 ?城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城?乡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和镇人民政】府应当?根据:城市、镇总体—。规划以及建》。设发展的需要制订控!制性详细《规划的?编制计划报城市、】县人民政府审定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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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中》心区、旧《城改:造区、近《。期,建,设区、城《乡,结,合部和?储备土地、拟出【让的土地以及—其他城市建设重【要控制区域,应当】优先编制控》制性详?。细规划 《
第十条【 ,城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城乡规》划行:。政主:。管部门?和镇人民政府应当】按照公开《、公正、公平—。的原则通过公开【征,集、邀?请征集等《方式:确定规划方案择优选!定具备相应资—质的:城市规划编》制单位?委托:其,承担:控制性?详细规划的编制工】作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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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编!。制控制性详细规划】应当根?据经济社《会,可持续发展需要以城!市、镇总体规划为】依据与相关专项规划!相衔接?符合国家和省有【。关技术规范综合【考虑自然环》境、人文因素—、公众意愿》体现提?。高城市、《镇环境质《量、生?活质:量和景?观艺术水《平的:总体:要求
第】十二条 《控制性详《。细规划主要包括【下列内?容
】(,一)确定规划范围内!不同性质《用地的界线以及【各类用地内适—建、:。不适建?或者有条件》地允许?建设的建筑》类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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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确定各【地块建筑高度、【建筑密度、》容积率、绿地—率等控制指标以及公!共设:施配套要《求、交通出入口方】位、停车泊位、【建筑后退红线—距离等要求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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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三)?确定规划《范围内河《流、湖泊、湿地等生!态环境保护的—要求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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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提出各—地块:的建筑体量、体【型、色彩等设计【指导原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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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(五)根据交通需】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!口位置、停车泊位】、公共交通》。场站用地《。范围和站点位置、】步行交通以及其他】。交通设施《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!。、断面、《交叉口?形式以及渠化措施】、控制?点坐标和《标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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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根据规【划建设容量确定市】政,工程管?线位置、管径和工】程设施的《。用,地,界线:进行管线综合;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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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(七)依据地下【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对!地块的地下交—通、商业、能源【、通信、防空等设】施,作出具体规定;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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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—)制定相应》的土地使用与建筑】管理: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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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性《详细规?划确:定的各地块的主要】用途、建筑密—度,、建筑高度、—容积率、绿》地率、停车泊位、建!筑,。后退:红线距离、基础设施!和公共服务设—施配套建设的规定应!当作为强制性内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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