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】章 国有土地范围】内房屋登记》
,
第一节 所有!权登记?
第二十三条因合!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!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!当,提交:下列材料
—
(!一)登记申请书;】
《
(二)申请【人身份证明》;
》 ,
(三)土地】使用:。权证:书;
—
《。(,四)符合城乡—规划的证明;
!
(五【)房屋竣工验收【的证明; —
,
(六)房!屋测:绘,报告;?
》
?(七)?房管:部门公示的其—。。他必要材料
—。。
第二十四条新【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!发,。企业申请房屋—所有权初始登—记的房屋登记机构】应当:在房屋登记簿上记】载该房地产》开发企业保留的自】有房屋和用于—销售的商品房并分别!颁发:房屋:权属证书;初始登记!范围:内有业?主共有的房》屋房屋登《。记机构应当》在房屋?登记簿上《予以记载不另行颁发!房屋:权属证书作为公益】性公共服务》设施的房屋房—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!屋登:。记簿上注《。记由相?关当事人依照—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或者按照约定—另,。行办理?初始登记
—第二十?五条经初始》登记并记《载于房屋登记簿的房!屋发生?。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!人应当在有关—法律文件生效或者】事实发生后申请【。房屋所有权转—移登记
!
,
(一)买卖—;
—。
(二?)互换;
】
:(三)赠与;—
(四)!继承、?受遗赠;
【
:
(五)房屋分割、!合并导致所有权发】生转移的;》
,
》(,六)以房屋》。出资入?股,;
【(七)法人或者其他!。组织分立、合并导】致房屋所有权发【生转移的;》
(八)!。因人民法《。院或者仲裁机构【。生效:。的,法律文书而确—定权利转移的; 】 ,。
(九)法律、法!规规定的《其,他情形
第二【十六条申请房屋【所有权转《移登:记的应当《提交下列《材料
?
》
(一《)登记申请》书;
》
(二)申请人!身份证明;
】
(三)房【。屋所有权《。证书;
—
(四)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】生转移的凭证;
】
(五【)房管部《门公示的其他必要】材料
—前款第四项》。凭证可以是买卖合同!、互换?合同、?赠与合同、受遗赠证!明、继承《证明、分割协议【、合并协议》、人:民法院?或者仲?裁机构生效》的,法律文书或》者其他证明房屋【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凭!证
第二》十七:条发生下《列情:形,之一的权《利人应当在有—关法律?文,件生效或《者事:实发生后申》请房屋?所有权变更登记
! :
(一—)房屋所有》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!变更的;《
《
:。(二)房屋》坐,落的:街道:、门牌号《或者房屋名称—。变更的;
》
》(,。三)房屋面积增加或!者减:少的:;
《
(《四)同?一所有权人》分割:、合并房屋的;
! :
(五)》房,屋,用途:依法:。发生变化的;
【
(六)房!屋依:。法翻建?的;
—(七)法《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他:情形
第二十八条!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!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!材料
!
(:一)登记申》请书;
!。(二)申《请人身份《证明;
【。
,
,(三)房屋所—有权证书;
】 ,
(?四)证明发生变更】事实的凭证;
!。
,。(,五)房管部门—公示的?其他必要材》料
:
,第二十九条经依【法登:记的房屋发生灭【失、权利人》放,弃所有权《等法律?、法规规定的—情形房?屋登记簿记载—的所有权人应当【自事实发生后—。申请房屋所有—权注销登记
】
》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所!有权消灭后》原权利人未申请注】销登记的房屋—登,记机:构可以?依据人民法院—、仲裁机构的生【效法:律文书或者人民政】府的生效征收决定】办理注销登记将【注销: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!簿原房屋所有权证收!回或者公告作—废
经依法登!记的房屋上存在【他,。项权利时所》。有权人放弃房—屋所:有权:申请注销登记的【应当提供他项—。权利人?的书面同意文件
!第三十条《申,请房屋所有权—注销登记的应当【提交下列材料
【
【(一)登记申—请书;
!(二)申请》人身份证明;
!。
(三)房【屋所有权证书; !
(四)》证明房屋《所有权消灭的凭证;!。
(【五)房管部门公【。示,的其他必要材料
】
第二节 抵押【权登记
》第三十?一条申请房》屋,抵押权登《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!料
《
(—一)登记申》请书;
《
?
(二《)申请人的身—份,证明;
》 :
:。(三)房屋所有权证!书;:
,
(四)抵!押合同;
】
,
,(五)主债权合【同; ?
(六)房【管部门公示的其他必!要材料?
第?三十二条申请房屋】抵押权变更》登记的应《。当提交?下,列材料
》 :。。
?
(一)《登记申?请书;
》 ,
(二)申【请人的身份证明;】
《
(三)》房屋他项《权证书;
!
,(四)抵押人—与抵押权人》变更抵押权》的书面协议》;
《。
(五)—房管部门公示—的其他必要材—料
—
因:。抵押当事人》姓名或者名称发生】变更:。或者:。抵押房屋坐落的【街道、门牌号发【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!的,无需提交前款第四】项材料 《
因《被担保债权》。的数额发生变更申请!抵押权变更》登记:的还应当《提交其他抵押权人】的书面?同意文件
—第三十三条经依法登!记的房屋抵押权因主!债权转让而》转让申请抵押权【转移登记的主债【权的转让人》和受让人应》当提交?下列材?料
—
:
(:。一):登记申请书》;
【(二:)申请人《的身份证明;
【
, ,
(《三)房屋他项权【证,书,;
(四!。)房屋抵押权发【生,转移的证《明材:料; ?
(五)房【管部门公示的其他】必要材料
第三十!四条经?依法登记《的房屋抵押》权发:生,下列:情形之一的》权利人应当申请抵】押,权,注销:登记
《
(【一)主?债权消灭;
【
(二)抵押!权已经实现;
! ,
,
(三)抵》押权人放弃》抵押:权; 《
(四)》法律、行政法规规】定抵押权消》灭的其他情形
】第三:十五条申请房屋抵押!权注销登《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!料
《 :
?(一:)登记?申请书;
【 ,
(二)》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!
》
(三)房》屋他项权证》书;
(!四)证明房屋抵押权!消灭的凭《证;:
?
(五)《房管部门《公示:的,其他必要材料—
:第三十?六,。条申请房屋最高额抵!押权登记《的应当提交下—列材料?
?
(一)】登记申请书;
【
,
(二)【申请:人的身份《证,明;
?
:
(三)房【屋所有权证》书,;
(四!)最高额抵押合同;!
—(五)一《定期间内将要—连续发生《的债:权的合同《或者其他登记原因】证明材料《;,
(六)房】管部门公示的其他】必要材料
第三十!七条当事人将最高额!抵,押权:设立前已存在债权】转入最高额抵押【担保的债权范围申请!登记的应当》提交:下列材料
【
(一【)已存在债权的【合同:或,者其他登记原因证】明材:。料;:
《
(二)》抵押人与《抵押权?人同意将《该债权纳《入最高额抵》押权:。担保范?围的书面材料
】
第三十》八条申请《房屋最高额》抵押权?变更登记的应当提】交下列?材料
《
(一)登记!申,请书;
《。
(—二)申请人的—身份证明;
【 :
(三)房屋他项!权证书;
【
(《四):最高额抵《押权:担保的债权尚未确】定的:证明材料;
【 :
(五《)最高额抵押—权发生变更》的证明材料;
【
(—六)房管部》门公示的其他—必要材料 》
因最高—债权额、债权—确定:的,期间发?生变更?而申请变更登记的】还应当?提交:其他抵押权人的书】面同意文件
【第三十?九条房屋最高额抵押!权担保的债权确定】前最高额抵》押,权发生转《移申请最高额抵押】权转移登记的转让】人和受让人应当提】交下列材料
!
(一—)登记申请书;【
:
(二)申】请,人的身份《证明;
—
(三)房屋他!项权:证书;
》
(四)最高!额抵押权《担,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!证,明材料;
!
(五)最高额【抵押权?。发生转?。移的证明材料;
!
(六)房管!部门公示《的其他?必要:材料
—。最高额?抵押:权担保的债权确【定前债权人转让【部分债权的除当事】人另有约定》。外房屋登记机构不得!。办理最?高额:抵押权转移登记当事!人,约定最高《。额抵押?权随同部分债权的】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在!办理最高额抵押【权确定登记之后依】据本条例《第三:十三条的规定办【理抵押权《转移登记
第【四十条经《依法登记的房屋最高!额抵押权担保—的债权确定申请【最高额抵押权确【定登记的《应当提交下列材料】
】(一)登记申—请书;
》
(二)申请!人的身份证明;【
,
(—三)房屋他项—权证书;
】
,
(四)最高额抵押!权担保的《债,权,已确:定的证明材料—;
(五)房!管部门公示的—其他必要材》料
第《四十一条《申请在建工程抵【押权设立登记—的,应当提交《下列:材料
!
(一?)登记申请书—;
《 ,
:(二)申请人的身】份证明?;,
》
(三)抵押合同】。;
》
(四)主—债权:合,。同;:
:
?
(五?)建设用地使—用,权证书?;
—
,(,。六)城?。乡规划许可证; !
(七《)房管部《门公示的《其他:必要:材料
第四十二条!已经登记《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!、转让或者消—灭的当事人》应当提交下列材【料申请变更登记、转!移登记、注销—登记
【
(一)登记申!。请书;
!(,二)申?请人的身份证—明;
?
(三)】登,记证明;
(!四)证?明,在建工?程抵押权发生变【。。更、转移或者消灭】。。的凭证;(五—)房管?部门公示的》。其他必要《。材料:
第三节》 预告?登记
第》四十三条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当—事人可以申请—预告登记《
》
(一)预【。购商:品房;
】。
(二)《以预购商品》房设立抵押》;
?
(》三)房屋所有权转】让,、抵押; —
(四)法—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情形
第四—十四条预告登—记后未经预告—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!。意处分?该房屋?。申请登记《的,。房,。屋登记?机构应?当不予?办理
预【告登记后债权—消灭或者自能够【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!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!人申请房屋登记的】。。房屋登记机构—。应当按照预告登【记事:项办理相应》的登记
》第四十五条预售人】和预购人订》立商品房买卖合同】后预售?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!人,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!可以单方申请预【告登记
《
第:四十六?。条申请预购商品【房预告登记的应【当提交下列材料
! ?
(一》)登:记申请书;
!
:(,二)申请《人的身份证明;
】
(—三)已登记备案的商!品房预售合同;【
—(四)当事人—关于:。预告登记的》约,定;
《
(五)房】管部:门公示的其》他必:要材料
—
预购?人单:方申请?。预购:商品房预告》登记预售人》与预购人在商品房】预,售合同?。中对预?告登记附有》条件和期限》的预:购人:应当提交《相应的证《明材料
第—四,十七条申《请预:购商品房《抵押:权预告登《记的应?当提交下列材—料
:
》
(一)登记申】请书;
《
《。
(二)申请人的】身份证明;
!
(三)抵—押合同;
】
,
,(四)?主,债,权合同;
—
?
(五)预购—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!;
《。
(六)当事】人关:于预告登《记的约定;
】
(七)房管部门】。公示:的,其他必要材料
】第,四十八条申请—房屋所有权转移预】告登记的应当提交】下列材?料
:
:
(一)】登记申请书;—
:
(二—)申请人的》身份证明;
—
?
(?三):房屋所?。有权转?让合同;
》。
(—四)转让《方的房屋所有权证】书;
—
(五《)当事?人关于预《告登记的约定—;
(—。六)房管部》门公示的其他必【要材料第四十九条】申请房屋抵押权【预告登记《的应当?提交下列《材料(一)登记【申请书;(二)申】请人的?身份证明;》(三)抵押合同;(!四)主债权合—同;(五)房屋【所有权证《书或:者房屋所有权转移】。登记的预告》证明;(《六)当事人关于预告!登记的约定;(七)!房管部门公》示的其他必要材【料
第四》节, 其他登记
第五!十条: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!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!事项有错误的可以】持有:。关,证,据申请更正登记
】
利】害关系人申请—更正登记的还应当】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!的证明材料
】
?房屋登记《机构:应当对更正》登记申请进行—审核经审核有下列】。情,形之:一的房屋《登记机?构,应,当,予以更正并书—面通:。知有:关当事?人
? :
(一)房屋登】记簿记载的权利人】书面同意更》正且房?屋登记簿记载事项确!有错误的;》
(二—)房屋登记簿—记载的?权利:人不:同意更正但》有行政机关、—人民法院、仲—裁机构已《经发生?法,律效力的文件证明】房屋:登记簿记载的权利】。归属确有错误的【
第五《十一条房《。屋登记机构发现房屋!登记簿的记载错误不!涉及房屋《权利归属和》内容的应当自发【现之日?起十日内《书面通知有关—权利人在规定—期限内办《理更正登记;—当事人在接到—书面:通知六十日内—应当向?房屋登记《机构申请更》正登记当事人无正】当,理,由逾期不办》理更正登《记的房屋登》记机:构可以依据申请登】记材料或者有效的】法律文?书,对房屋登《记,簿,的记载?。予以:。更正并书面》通知:。当事人
—
对于涉及房屋权利!归属和内容的房【屋登记簿的记载错误!房屋登记机构应当自!发,现之日起十日内书】面通知有关权—利人在六十日内办理!更,正登记;办理更正登!记期间权《利人因处分》其房屋权利申请登记!的房:屋登记?机构应当暂》停办理
《
第五十《二条:利害关系人认—为房屋登记簿记载】的事项错误而房屋登!记簿记?载的:权利人不《同意更?正的:利害关系人》。可以持登记申—请书、申请人的身】份,证明、房《屋,登记:簿记载错《误的证明文件—等材料申请》异议登记《
? :
房屋登记机构!受理:异,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!事项记载于》房屋:。登记簿异议登记【期间房屋登记—簿记载的权利—。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!的房屋登《记机构应当暂停【办理申请人在异议登!记之日?起十五日内不—提起诉讼、》仲裁的异议登记失】效诉讼、仲》。裁处理程序结束后有!关当事人可》以,凭生效?法,律文书申请更正【。登记或者注销异议】登记
异议登!记失效或者被注销后!。原申请人就同一事】项再次申《请异议登记的房屋登!记机构不予登记【
:第五十?三条房屋征收范围】。依,法确定后征收部门】应当书?。面通知房屋登记【机,。构暂停办《理相关?。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!。当在房屋登记—簿上记载
】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!征收公告时应当【。书面通知房屋—登记机构《停止办理相》。关登记房屋登记机】构应当在房屋登【记簿上记载
【。第,五十四条司法机关、!行政机关、仲裁【机构:发,生法律?效力的文件证—明当事人以隐瞒【真实情?况、:提交虚假材》料等非法《手段获取《房,。屋登:记的房屋登记—机构可以撤销原房】。屋登记但房屋权利】为他人善《。意取得?。的除外
房屋!登,记机构按照前款【规定撤销《房屋登记的》应,当自撤销登记之日起!十日内书面通—知当事?人限期缴回房—。。屋权属证书或者【登,记证明;当事人在】限期内缴回》房屋权?属证书或者登记证】明的经核《实后发给撤销凭证】;当事?人未:在限期内缴回—房屋权属《证书或者《登记:证明或?。者书面通知无—法送达当事人的房】屋登记机构可—以,公告作废
—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