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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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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办理房屋登!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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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一)申请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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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受—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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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审!核,;,
(四)!记载于房屋登记簿;!
(【五,)发证 》
法?律、法规和省—人民政府规定房屋】登,记有关事项需要公】。告的房屋登记机【构应当?公告
第九条房屋!应当按照基本单【元进行登记房屋【基本单元是指有【固定界限《、可以独立使—用并:且有明确、唯一的编!号(幢号、》室号等)的房—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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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土【地范围内成》套住房以套为基【本单元进行登记;】非成套住房》以房:屋的幢、层》。、间等有固定—界限的部《分为基本单元进行】登记集体《土地范围内》村民住?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!。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!。记,;在共有宅基地上建!造的村民住房以套、!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!分为基本单元—进行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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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住房《以房屋的幢、层、套!、间等有固定界限】的部:分为基本单元进行】登记:
第十《条申请?人应当使用真—实的中文姓名—或者名称申请登记】申请人提交的证【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!应当提供中文译本;!外文证明文》件与中文译》本不一致《的以中文译本为【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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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《房屋的所有权登记】、抵:押,权,登记、预告登记【和其:他登记除法律、法规!另有规定《外应当由《共有:人共同申请》登记
申请】登记并记载于房屋登!记簿的权利人可以对!登记的房《屋依法办理转—移、抵?押、:变,更、注销《和更正登记等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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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《条申请房屋登记应】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!共同申请但》有,。。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可以由》当事人单《方,申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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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:所有权初始、变更】登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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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》)因房屋灭失—、权利?。人放弃房屋权利的所!有权注?销,登记;
!(三)权利人不涉】及房屋权利归属和内!容的更正登》记;
】(,四):异议登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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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》)因人?民法院?、,仲裁机构的生—效法律文书》已,取得房屋权利的登记!;
(六!)因继承、受遗赠已!取得房屋权利的登】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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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七)因协议离婚【已,取得:房屋权利的登记;】
—(八)商品房—已办理了《。所有权初始登记、预!售合同登记》备案或者预》告登记且全额交纳】了房款但房》地产开?发,企业消亡《且未按照约定—申请所?有权:转移登记;》
(九)法律!、法规规定的—其他情形《
第十二条无民】事行为能力人—。。、限制民《事行为?。能力人的房屋应当由!其监护人《代为申请登记监【护人:。代为被监护人申请】登记的?。应当提交《证明监护人》身,份的:凭证;因处分—被监护人房屋申请】登记的监护人应【当提供?处,分,。是为了被《监护:人利益的书》面保证监护人—有多人的应当根据】监护约定代为申【请,登记或者由监—护人共?同代:为申请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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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属—。国家所有的房屋【由国家授权经营管】理的单位申》。请,房屋: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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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由房屋登记机构【按照有?关规定代为登—。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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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一:)由房管部门代管的!;
(】二)经人《民法院判决为无主的!;
(】三)依法《没收的;
】(四)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的其他》情形
第十四条】房,。管部门应当将各【类申请登记材料的】目录予以公示申请】人,应当对申请》登记材料的真实【性、:合法性、有效性【负责:不得提交虚假的材】料
申请人】提交的申请登记【材料:齐全且符合法—定形式的房屋登【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!并出具加《。盖,房屋登记机构专用印!章和: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!申请人提交的申【请登记材料不齐【全或者不符合—法定形式的房屋【。登,记,机构:应当当场或者在【五个工作日》内,一,次性告知申请人需】。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】逾期:不,告知:的自收?到申请?。。。材料之日起即—为受理
第—十五:条房屋登记机构【应当查验申请登记的!材料并就《有关登记《事项询问申请—人,询问结果应当经申】请人签字确认并【。。归档保留 》
申请登记【房屋的有关情况【需,要进一步证》明的房屋登记机构可!。以要求?申请人补充材—料,
第十六条办【理下列房屋登—。记,房屋登记机构应当】实地查看并将查看情!况以文字或者—图片的方式予以记】录保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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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房—屋所有权初始登【记;
(!。二)在建工程抵【押权登?记,;
(】三):因房屋灭失导致的】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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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法律、!法规规定的应当【实地查看的其他【房屋登记《
《房屋:登记机构实地查看】。。时申请人应当—予以配合
第十七!条房屋登记》机构自受理》。登记申请之日起应】当于:下列期限内》将申请登记事项【记载于房屋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!登记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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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一)国有土》地范围内房屋—所有权登记三十个工!作日;集体土地【范围内房《屋,所有权登记六十【个工作日《;
【(二)抵押权登【记十个工作日—;
【(三)?预告登记《、更正登《记十个工《作日; 《。
(四)异议登!记一个工作日—;,
(五)!换发、补发》房屋:权属证?书或:者登记证明五—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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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?款规定?的时:间不包括公》告时间因《特,殊原因需要延长【登记期限的》经房屋登《记机构负《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!最长:不,得超:过原期限的一倍【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!延长期?限的理由书》面告知申请人 【 ,
法?律,、法规对登记期限另!有规定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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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房屋【登,记机构应当根—据,房屋登记簿的记【载向权利《人,颁发房屋权》。属证书?或者登?记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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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人申请房!屋登记?的房屋登记机—构应当在房屋权属证!书或者登记证明上注!明共有情况共—。有人申?请分别持证的房屋登!记机构可以分别【核发内容一致的【房屋权?。属证书或者登记【证明
任何】单位和个人》不得非法印制、伪】造、:变造房屋《权属证?书或者登记证明或】者使:用非法印制》、伪造、变》造的房屋权属证书】。或者:登记证?明,房屋登记机构工作】人员不得伪造、变】造、毁?损房屋登记》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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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》房屋权属《证书、登《记证明?记,载的事?项应当与房屋登记】簿一致?;记: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!证明房屋《登记簿?有错误外《以房屋?登记簿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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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登》记,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!状况、权利状况以及!其他依?法应当登记的事【项
房屋【登,。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!也可以?采用电子介质—采用:电,子介质的应当有唯】一、确?定的纸介质转化【形式并应当定期【异,地备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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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条《房,屋,权属证书《、登记证《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!向房屋登记机—构,申请换发《房屋登记机构—换发前应当收回原】房屋权属证书、【登记证明并将—有关:事项记载于房屋【登记簿在《换发的房屋权—属证书、登记证明上!注明“换发”字样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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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?屋权属?证,书、登记证明遗失、!灭失:的,权,。。利人应当向房—屋登记机构书—面报:失并:在房屋?所,。在地主要报纸上刊】登声明;《声明发布后满三十】日无异议的可以【申,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!应当将有关事—项记载?于房屋登《记簿并在补发的房屋!权属证书、》登记证明上注明“】。补发”字样
!。在补发集体土地范】围内:房屋权属证书、【登记证明前房屋【。登记机构还应当就补!发,事项:在房屋?所在地农村集体经】济组织内公》告,公告期为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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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房屋登!记费按件收取—不得按照《房屋:。的面积、体积—或者价款的》比例:。收,取
》房屋登记《机构应当在办—公场所公布房屋【登记的范围》、条件?、程序、期限—和收:费项目、标准并遵守!。国家和省人》民政府财政和价【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!费项目、标》准;不得擅自—。。增设收费项目、【提高:收费标准或》者变相收取其他费用!
第二十二—条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房屋登记机【构应当?不予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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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一:)申请人不能提供】合法、有《效的权利《来源证明材料或者】申请登记的房屋权】利,与权:利来源?证明材料《不,一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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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申请!登记的房屋不—能特定或者》不具有独立》利,用价值?的;:
—(三)房屋已被依】法征收、没收—。原权利人申》请登记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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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》),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!权利人申请登—记的;
!(五)?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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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登《记机构因《前款原因不》予登记的应》当书面告知申—请人并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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