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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章? 拆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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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九条? 市、县人民政府应!当依据?城市规划和本地【经济社会发》展的实际编》制城市房屋拆—迁中长期《规划、年度计划【和拆迁?。安置房屋年度建【设计:划报省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会?同省发展改革部门审!。批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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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查批准的城市!房屋拆迁中长—期规划、年》度拆迁?计划:和拆迁安置》房屋:年度建设《计,划由市?、县人?民,政,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!和上一级人》民政府备《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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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需调整【拆,迁计划内项》目的应当按照前款的!规,定,。重新报批但》不得超?过已批准的年度计划!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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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列入拆迁!年度计划内的房屋】。需要拆?迁的申请拆迁的建】设单位可凭规划选】址意见书或者—其他有关批准文【件提请房屋》。拆迁:管理部?门,发出通知《。在被拆?迁范:围所在街道办事处、!社区工作人员配合】下核查拟拆迁范【围内房屋《的产:权情况、《使用情?。况以及租赁情况等有!。关单位或者》个人应?当予以?配合
【第,十一:条 拆迁房屋的【单位:取得房屋《拆迁:许可证后方可实施】拆迁 ?。
第十二条 !申请领取房屋—拆迁许可证的—应当向房《屋拆迁管《理部门提出并提交】下列材料《:
》。 (一)建设项】目批准文件;
【
》(二)建《设用:地规:划许可证、规划【条件及附《图;
【 (:三)国有土地使用】权批准文件;
】 , ?(四:)拆迁?计,。划、拆?迁,方案;
— , (五《)拆迁补偿》安置资金存款证明】;
【(六)实行产权【调换的提交》。产权调换的房源证明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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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计《划应当包《括拆迁范围》、拆迁方式》、,拆迁期限、动—工拆迁和完成拆迁的!具体时间等》内容;拆《。迁方案应当》包括被拆迁》房屋及其附》属物:的基本情况、补偿】安置费?用概算、《。拆迁安?置用房平面设计【。图、临?时过渡方《式和期限以及—被拆迁?。房屋面积低于—国家强制性》标准规定《的,住宅设计《最低套型面积的【。补偿:安置办?法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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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三条 房—屋,拆迁管理《部,门收到申请材料后】应当按照国家有【关行政许可》的法律规定》对申请事项进行审】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!颁发房屋拆》迁许可证;不符合条!件的应当《作,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!说明理由房屋—拆迁管理《部门对申请》事,。项进行审查时应当通!过,。。举行听证《。会等方?式听取申请》人和申请拆迁范围】内有关单《位、个?人对拆迁方案等问题!的,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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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【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!也可以委托具有房屋!拆迁资格的单—位,实施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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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】迁,管理部门《。。不得作为拆》。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!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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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五条 拆—迁人委托拆迁的【应,当向被委托的—房屋拆迁单位出具】委托书订《。立房屋?拆迁委托合同—并按照约定支付委】托拆迁?。费拆迁人应当在【合同订立《之日起15日—内报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备案被【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!转让拆迁《业务
!市政基础设施等【公益事业建设项目】需要委?托拆迁的《由,拆迁人按拆迁房【屋建筑面积每平【。方米最高不得超过1!8元的标准向房屋】。拆迁单?。位支付拆迁服务【费
】非公益事业建—设项目的拆迁服【务费在最高》不超过房屋拆—迁补:偿金额2%的范围】内由拆迁人》与受委托的房屋拆迁!单位协?商确:定
第十】六条 自《。行拆迁?的单位必《须取得城市房屋拆】迁,资格证书后》方可实施自》行拆迁?
第十七】条 拆?迁人应当按照—房屋拆迁《建,筑面积每平方米【。4.2元《的标准向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缴纳拆【。迁管理费
!第十八条 拆迁人应!当在房屋拆》。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!范围:和拆:迁,期,限内:实施房屋拆迁拆迁】。期限:不得超?过一:年未在拆迁期—限内完成拆迁—需要延长《。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!当在拆迁期限届【满15日《前向房?。屋拆:。。迁管理部《门提出书《面延期拆迁申请;】。。房屋拆迁管》理部:门应当自收到延期】拆迁申请《之日起1《0日:内给予书面》答复延长拆》迁期限累计不得超】过一年?拆迁期限《愈,期未申请延期或经申!请未获?批准的房《。屋拆迁许可证自行】。失效 ?
第十九条 !拆迁人申请房屋拆】迁许可时拆迁补偿】安置:资金必须足》额到位并存入—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指定的金融】机构实行专户储存】 ,
房【屋拆迁管理部—门应当?与,拆迁人、出具拆【迁补偿安《。置资金存款》证明的金融机构三】方签:订拆迁?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!管协议监《。督使用?。拆,。迁补偿安置资金拆迁!补偿监管资》。金的使用由房—屋拆迁管《理部门出《具,资金:用途手续后金—融机构方可拨付使用!金融机?构出具虚假拆迁【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!明的应当《依法承担法律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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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—迁,。补,偿安置资金应当全】部用于房《屋拆迁补偿》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拆!迁人用于产权调换】的房屋实行现房安置!的可以冲减相应的监!管补偿?安置资金;实行期】房安置的根据建安】造价和概《算的产权《调换房屋面》积测算补偿安置监】管资金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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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房屋】。拆迁管理部》门在发放房屋拆【。迁许:。可证: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!迁许可?。。证中载明的拆迁【人、拆迁范围、搬迁!期,限、拆迁期限等事】。项,以房屋拆迁》公告的形式在—拆迁现场予》以公布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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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人】取得房屋拆迁许可】。证后应当在拆迁现】场公:示房屋?拆迁许可证、—拆迁工?作流程?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!、拆迁补《偿安:置标准、实施拆迁的!单位名称、拆—迁,工作人?员岗:位证书等接受社会监!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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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—迁管理?部门、拆迁人、【房,屋拆迁单位》及其他?相关单位应当—及时向被拆迁人【做,好宣传、解》释和服务《工作
【第二十一《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!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在发放房屋拆】。迁许可?证的同时应当书【面通知有关部门在拆!迁范围?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!:
【。(一)?房产、国土部门【办理:的,房屋所有权、土地使!用权买卖、交换【、赠:与、租赁、抵押【、析产、变更用途等!手续但人《民法院或《仲裁机构生》。效的判决、裁决除】外;:
(二)!规划、建设、房【产部门办理的房屋】新,建、改建、扩建【和装修等《批准手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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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。。)工:商部门?办理的营业执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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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款—规定的事项其停【办期限不得超—过1年因特殊—情况需要延长停【办期限的拆迁人必】须经房屋拆迁管理】。部门审核《批准但延长期限【不得超过《1年 ?
第二十【二条 拆迁人与被】。拆迁人应《当,按照本办法规定就】补偿:方,式和补偿金额、安】置,用房面积《和安置地点、搬迁】期限、搬迁过渡方式!、过渡期限、—违约责任以及—协议签订后纠纷解决!的办:法,等事项订立拆迁【补偿安置《协议拆?迁租赁公有住—宅房:屋的拆迁人应—当与被拆迁人、被】拆迁房屋承租人订立!拆迁补?偿安置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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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《迁人不能要求被拆】迁人:。或者房屋承租人【先搬迁?后订立拆迁补偿【安置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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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人应【当自拆迁补》偿安置协议签订之】日起30《。日内将拆迁补偿【安置协?议报房屋拆》迁管:理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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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—。条 :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代管的房屋需要拆】迁的:。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!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!。办理证据保》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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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四:条 拆迁《补偿:安置协议订立—后一方当事人反悔或!拒绝履行的拆迁当事!人可以?依,法向仲裁委员—会申请仲裁也可以】依法向人民法院【起,诉诉讼期间拆—迁人:可以依?法申请?人民法院先》予执行?
第二【十五条?。 拆:迁人:与被拆迁人或拆【迁人与被拆》迁人、房屋承租人达!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!。议的经当事人申【请由批?准拆迁的房屋—拆迁:管理部?门调解调解不成的进!行裁决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!人的由同级人民【政,府裁决?
》第二十六条 申请裁!决应当在房屋—。拆迁:公告规定《的搬迁期限届满【后、:。拆迁期限届满—前向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《提出
【
裁决申请书应】。当载明以下》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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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一)申请》。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!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!、工:作单位、《住址:或,其他组织的》名称、地址和法【定代表人或负—责人的姓名、—职务等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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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申请事项和依据!的,事实、理《由; ?
:。 :
(三)证据和】证据来源; —
(四)!申请人认《。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!况
拆!迁人申请《裁决应?当提交被《拆迁房屋勘估表【、平面位置图和有】关证:。件及材?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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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拆迁人—申请:裁决应当提交土地】。使用权证、房屋所有!权证、身份证明和其!他有关证件及—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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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房】屋拆迁管理部—门或者同级》人民:政府应当自收—到,裁决:申请:之日:。起7日内以书面形】式作出?受理:或者:。不予受?理,的决定;决定不予】受理的应当》说明理?由达不?成拆迁补偿》安置协议的》户数或者拆迁面【。积超过三《分之一的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?或者同级人民政府在!。决定受理裁》决,。申请前应当进行听】。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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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受理的房屋】拆迁:管,理部门或者同—级人民政府应当自决!定受理之日起30】。日内作出裁决—
当】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!以依法申请》复议或向人民法院】提起诉讼拆迁人依】照本办法规》定已对被《拆迁人给予》货币补偿或提—供拆迁安置用—房、周转用房的【复议:、,诉讼期间不停止拆】迁,的,执行:但法律、法规规定停!止执行?的除:外
《
第二十八—条 :房屋拆?迁,管理:部门受理房》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!当按照下列程序【进行:
!(一)向《被申请人送》达房屋拆《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!答辩通知书并告知】被,申请人的权利;
!。 《(二)?审核相关资》料、程序的合法性;!
》 (三?),组织当事人调解【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!。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!提出的事《。实、理由《和证据进行复核;】对,当事:人提出的合理—要,求应当采纳房—屋拆迁管理部—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!而做出损害》申辩人合法权益的】裁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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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拆,迁当事人拒绝调解】的房:。。屋拆:迁,管理部门《应依法作出裁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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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核实补偿》安,置标准当事人对评估!结,果有异?议且未经房屋—所在地房地产—专家评估委员会鉴】定的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应当《委托拆迁《。估价专家评估—委员会进行鉴定【并以鉴定后》的估价结《果作为裁决依据【鉴定时?间不计入裁决时限】;
?。 , (五)经【。。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!出具裁?决终结书;达不成】。一致意见的房—屋拆:迁管理部门》应当作出书》。面裁决部分》事,项达成一致意见【。的裁:。决时应?当予以确认书—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!迁管理?部门领导班子集体】讨,论,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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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九条 拆》迁人已经履》行裁决规定的义【务被拆迁人或—被拆迁房屋》承租人在裁决—规定的?搬迁期?限内拒绝搬迁的由】房,屋所在地《的市:、县人民政府责【成有关部门强制【拆,迁,或由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依法申》请人民法院》强,制拆迁?
【实施强制拆迁前【拆,迁人应当就被拆【。迁房屋?的,有关事项《向公: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!
第三十】条 拆迁人及相关单!位不得?改变尚未搬》迁,的被拆迁人》、房屋承租人原有】的供水、供电、供气!、供暖?、交:通等基本生活条件】不得拆除妨害其房】屋安全和正常使用】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】等
【
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以暴力】、胁迫、欺诈等手】段,迫使被拆迁人、房屋!承租人签订》拆迁补偿安》置协:议,或者搬迁
】
第三十一条 【房屋拆迁中涉—及军事设施、教堂】、寺庙、文》物古迹?的,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!的规定办理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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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》二条 ?尚未完成《拆迁: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!确需转让的受—。让人应当提交—本,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!有关材料经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审核批准后原拆迁】补偿:。安置协议中》有关权利《、义务?随之转?移给:项目受?让人:项目转让人和—受,让人应当书面—通知被?拆迁人并自转让合】。同签订?。。之日起30日内予】以公:告
—第三十?三条 拆《迁,人与被拆迁人—签订补偿安置协议】时拆迁人《应当收回房屋所有权!证和国有土地使用】权证等?证件拆?迁人应当在拆—。除房屋后30日内】持房屋拆《迁许可证和拆迁补】。偿安置协议到房屋】产权登记所在地房】地产管理部门—办理房屋《注销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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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涉—及土:地使用权变更—的必须依法》办理土地使用权【变更登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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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三十四条 房屋拆除!应当由具备保—证安全条件》的房:屋拆除单位承担房】屋拆除单位》法定代?表人对安全负责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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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除单位】不得:转包城市拆》迁房屋拆除项目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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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》条 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》应当依法《加,强对房?屋,拆,迁实:施情况和拆迁补偿】安置情况的监督检】。查建立、健全拆【迁档案管理制度和】。统计:资料报告制度 【
拆迁人!应当及时整理—并妥:善保管?拆迁资料在完成拆迁!后30日《内向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移》交拆:迁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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