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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章 拆迁管理 !
第》九条 市、县人民】。。政府应当依据城市】。规划和本地》经济:社会发展的实际编制!。城市:房屋:拆迁中长期规划【、,。年度计划《和拆:迁安:置,房屋年度建设计【划报省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】省发展改革部门【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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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《审查:批准的?城市房屋拆》迁中长期规》划、年度拆迁—计划和拆迁安置房屋!。年,度建设计划由市、】。县人民?政府报同级人—大,常,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!府备案 《
确【需调整拆迁》计划:内项目的应当按【照前款?的规定重新》报批但不得超—过已批准《的年度计划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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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条 列入拆迁年度计!。划内的房屋需—要拆迁的《申请拆迁的建—。设单位?可凭规划选》址意见书或》者其他有关批准【文件提请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发出通—知在:被,拆,。迁范围所在街道办事!。处、社区工作—人员配合下核查拟】拆,迁,范,围内:房屋的产权情况【、使:用情况以及》租赁情况等有关单】。位或者个人应—当予以配合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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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条,。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!得房屋拆迁》许可证?后方可实《施拆:迁 :
第》十二条 申》请,领取房屋拆》迁,许可证?。的应当向房》屋拆:迁管理部门提—出并提交下列—材料:
【。 (?一)建设项目批【准文件;
! (二?)建设用地规划【许可证?、规划条件》及附图;《
》 (三)国有土地使!用,权批准文件;
【。
,。 : (四)》拆迁计划、》拆迁方案;》
《 (五)》拆迁补偿安》置资金存款证—。明;
【 (六)实》行产权调换的提交产!权调换的《房源证?明
【。
拆迁计划应当包括!拆迁范围《、拆迁方式》、拆迁期限、动工】拆迁:。和,完成拆迁的具—。体时间等内容;【拆迁方案应当包【。括被拆迁房》屋及其附属物的基本!情况、补偿安置【费,用,概算、拆迁安置用房!平面:设计图、临时过【渡,。方式和?期限以及《被拆迁房屋面积【低,于国家强制性标准】规定的住宅设—计,最低套型《。面,积的补偿安置办【法等内容
】 :
?第十三条《 房屋?拆迁管理部门收到】申请:材料后应《当按照国家有关行政!许可的法律》规定对申请事—项进行审查经审查】符合条件的》。。。颁发房屋《拆迁许可证;不【符合条件《的,。应当作出不予许可决!定书并说明理由房】屋,。。拆,迁,管理部门《对申请事《项进行审查时—应当通过举行—听证会等方式—听取申?请人和申请拆迁【范围内有关单位【、个人?对拆迁方案等—问题的意见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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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四:条 拆迁人》可以自行拆迁—也可以委托具—有房:。屋拆迁资格的单位】实施拆迁 》
房【屋拆迁管理部—门不得作为拆—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!托
—第十五条 拆迁人委!托拆迁?的应:当向被委《托的:房屋拆迁单位—出,具委托书订立房屋拆!迁委托合《同并按照约定支付委!。托,拆,迁费拆?迁人:应当在合同订—立之日起15日内】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备案:被,委托的拆迁单位【不得转让拆迁—业务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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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?政基础设施等公益】。事业建?设项目需要委托拆】迁的由拆迁人按【。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!平方米最高不—得超过18元的【标准向房屋拆迁【单位支付《拆,迁,服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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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非公益事业建设项目!的拆迁?服务费在最高不【超过房屋拆迁—补偿金额2》%的范围《。内由拆迁人与受【委托的房屋》拆迁单位协商确定 !
第十六条】 自行拆迁的单【位必须?取得城市房屋拆迁】资格证书后方可实】施自:。行拆迁
【。
第十七《条 拆迁人应—当按照房屋拆迁【。建筑面积每平方【米4.2元的标准向!。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缴《纳拆迁管理费—
第十八】条 拆迁人》应当在房屋拆—迁许可?证确定的拆迁范【围和:拆迁期限《内实施房屋拆迁拆迁!期限不得超过一【年未在拆迁期限内】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!迁期限的拆迁人【应当:在拆迁期限届满1】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提出书面延】期拆:迁申请;房屋—拆迁管理部门应【当自收到延期拆迁】申请之日《起10?日内给?予,书,面答复延长拆迁期】限,累计:。不得超过一年拆【迁期限愈《期未申请延期或经申!请未获批准》的,房屋拆迁许可—证自行失《效 :
《第十九条 》拆迁人申请房—屋拆迁?许可时?拆迁补?偿安置资金必须足】额,到位并存入房—屋拆迁?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!机,构实行专户储存 】
—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应当与【拆迁人、出具—拆,迁补偿安置》资,金存款证明》的,金融机构三方签订拆!。迁补: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!协议监督使用拆迁补!偿安置?资金拆迁补偿监管资!金,的,使,用由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出—具资金用途手续后】。金,融机构方《。。可拨付使《用金融机构出具虚假!拆迁补偿《安置资金《存,。款,。。证,明的应当依法承担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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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拆迁:补偿安置资金—应当:全部用于房屋—拆迁补偿安》置,不得挪作《他用拆?迁人用于《产,权调换的房》屋实:行现房安置的可以】冲减相应的监—管补:偿安置资金;实【行期房?安置的根据建—安,造,价和概算《的产权调换房—屋面积测算补—偿安置监管资金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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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房屋拆!迁,管理部门在发放房】屋拆迁许可证的同】时应当?将房屋拆迁许可证】中载:明,。的拆:迁人、拆迁范围、搬!迁期限、拆迁—期限等事《项以房屋拆》迁公:告的形式在拆—迁现场予以公布【
拆迁!人取得房屋拆迁【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!现,场公示?房屋拆迁《许可证、拆迁工作流!程、拆?迁补偿安置方案【、拆迁补《偿安置标准、实【施拆迁的单位名称】、拆迁工作人员【岗位证书等》。接受社会监》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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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《、,拆迁人?、房:屋,拆迁单位及其他相】关单位?应当:。及时向被拆迁人做】。好宣传、解释和服】务工作 《
第二—十一条 拆迁范【围确定后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在发放【房屋:拆迁许可证》的同时应当书—面通知有关部门在拆!迁范围内暂》停办理下列事—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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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一:)房:产、国土部门办【理的房屋所有权、土!地,使用权?买卖、交换、赠与、!租赁:。、抵押?、析产、变更用途】等手续但《人民法院或仲—。裁机构生效》的,判决、裁决除—外;:
(二】)规划?、建设、房产部门】办理的房《。屋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和:装修等批准手续【;
(】。三)工?商部门办理的—营业执照
】
前款》规定的事项其停办期!限不得超过1年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!停办期限的》拆迁人必须经—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审核批!准但延长期》限,不得超过1年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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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十二条 拆迁人】与被拆迁《。人应:。当按照本办》法规:定就:补偿方式和补偿【。金额、安置用—房面积和安置地【点、:搬迁期限、搬迁过】渡方式、过渡期【限、违?约责任以《及协议签订后纠纷】解决的办法等事项】订立拆?迁补偿安《置协议?拆迁租赁《公有住宅房屋的拆迁!人,。应当与被《拆迁人?、被:拆迁房?屋承:租人:。订立拆迁补偿—安置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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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人不能要】求被拆迁人或者【房屋承租人先—。搬迁后订立拆迁补】偿安置协《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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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人应当【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!。签,订之:日起30日内将【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报房屋—。拆迁:管理部门备案 【
第二十三条!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代管的房屋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!安,置,。。协议必须经公证机】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!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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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】拆迁补偿《安置协议订立后【一方当事人反—悔或拒绝履行的拆】迁当事人可以依法向!仲裁委员会申—请仲裁也可以依法】向人民法院起诉诉】。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!法申请人民法院【先予执行 》
第》二十五条 拆迁人】与被拆迁人或拆迁人!与被拆迁人、房屋】承租人达不成拆【迁补偿安置协议的】经当事人申请—由批准?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调解《。调解不成的进—行裁决房《屋拆迁管理部门是】被拆迁人的》由同级人《。民政府裁决
】
第二十》六条 申请裁—决应当?在,房屋拆迁公告—规定的搬《迁期限届满》后、拆迁期限届满】前向房屋拆迁—。管,理部门提《出
【。
,裁决申请书应当载明!以下内?容: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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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
(?一,)申请人和被申请】。人的姓名、性—别、年龄、职业、工!作单位、《。。住址或?其他组织的名称、】地,址和法?定,代表:人或负责《人的:姓名、职务》等;:
(】二,)申请事项》和,依据的事实》、理由;
—。
》(三)证《据和证据来》源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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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申】请人认为需》要说明的其》他情:况,
:
》拆迁人申请裁决应】当提交被拆》迁房屋勘《估表、平面位—置图和有关证件及材!料
【
被拆迁人》申请裁决应》当提交土地使—用权证、房屋所有权!证、身份证明—和其他有关证件及】。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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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房屋!拆迁管理《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!府应当自收到裁决】申请之日起7日内以!书面形?式作出?受理或者不》予受理的《决定;决定不予受理!的应当说《明理由达不成拆【迁,。补偿安置协议—的户数或者拆迁面】积超过三分之一的房!。屋拆:迁管理部门或—者同级人民政—府在决定受理—裁决申?请前应当进》行听证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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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受理的房屋!。拆迁管?理部门或者》同级人民政府应【当自决定受理之【日起3?0日内作出裁—决
】。当事人对裁决—不服的可《以依:法申请复议或向人】民法:院提:起,诉讼拆迁《人,依照:本办法规定已—对被拆迁人》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!拆迁安置用房、周】。转用房的复议—、诉讼期间》不停止?拆迁的执行但法律、!法规:规,定停止?执行:的除外
》
?第二:十,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:受理房屋拆迁裁【决申请后《应当按照下》列,程序进行:》
: 《(一)向被申请人】送达房屋《拆迁裁决《申请书副《本及答辩通》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!的权利?;
? (二)【审核相关《资,料、程序的》合法性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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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三)组织!当事人调解房—屋拆迁管理》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!事人:的,意见对当事人—提出的事《实、理由和证据进行!复,核,;对:当事人?提出的合理要求应】当,采纳房?屋拆迁管《理部门不得》因当事人申辩—而做出损害申辩【人,合法权益的裁决
!
》拆迁当事人拒绝【调,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应依法作出裁决;!
(四】)核实补偿安置标准!当,事人对评估》结果有异议》。且未经房屋所—在地房地《产专家评估委员会】鉴定的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—。应当:委托:拆迁估价专家评估委!员会进行《鉴定并?以鉴定?后的估价结果作【。为裁决依《据鉴定时间不—计,入裁决时限;
【。
(五)】经调解达《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!。。决终结书;达不成】一致意见的房屋【拆迁:管理:部门应当作出书面】裁决部分事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】裁决时应当》予以确认书》面,裁决必须经房屋【拆迁管理《部门:领导班子集体讨【论决定
】第二十九条》 拆迁?人已经履行》裁决:规定的义《务被:拆迁人?或被拆迁《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!定的搬迁《期限:内拒绝搬迁的由【房屋所在《地的市、县》人民政府责成有【关部门强制拆—迁或由房屋拆迁【管理部?门依法申请人民【法院强制拆迁 【
实施】强制拆迁前拆迁【。人应当?就被拆迁《房屋的有关》事项向公证机关【办理证据保全 【
第》三十:。条 拆?迁人及相《关单位不得改变尚未!搬迁的被拆》迁人、房《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!、供电、供气、【供暖、交通》等基本生活条件不】得拆除妨《害其房?屋安:全和正常使用的建】筑物、构筑物—等
【
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!、胁迫、欺诈等手】段迫使被拆》。。迁人、房《屋承租人签订拆迁补!偿安置协议或者搬迁!
第三【十一条? ,房屋拆迁中涉及【军事设施、教堂、寺!庙、文物《古迹的依照》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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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《十二条 尚未完成】拆迁补?偿安置的《。建设:项目确需转让的【受让人应当提交本办!法第十二条规定【的有关材料经房屋拆!迁管理?部门审核批》准后原拆迁》补偿:安置协议中有关【权利、义务随—。之转移给项目受让】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!。人应: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!并自转让合同签订】之日起3《0日内予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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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】 ,拆迁人与被拆迁【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!时拆迁人应当—收回房?屋所有权证和国有】土地使?用权证等证》件拆迁?人应当在拆除房【屋后30《日内持房屋拆迁许可!证和拆迁补偿安置协!议到房屋产》权登记所在地房【。地产管?理部门办《理房屋注销登—记手续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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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拆,迁涉及土地使用权】变更的必须依—法办理土地使—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!
《第三十四《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!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!房屋拆除单》位承:担,房屋拆除单位法定代!。。表人对安全负—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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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除单位!不得转包城市拆迁】。房,屋,拆除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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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五:条 :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应?当依法加强对房屋】拆迁实施《情况和拆迁》。补偿安置《情况的监督检查【建立、健全拆迁档】案管理制度和—统计:资料报告《制,度
拆!迁人应当及时整【理并妥善保》管拆迁资《料在完成拆迁后【30日内《向房屋拆迁管理部】。门移:交拆迁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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