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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章— ,拆迁管理《 , 第九条 市!。。、县人民政府—应,。当依据城市规划和】本地经济社会—发展的实际编—制城:市房屋拆迁中—长期规划、年度【计划和拆迁安置房】屋年度建设》计划报省建设—行政:主管部?。门会同省发》展改革部门》审批 《    经审【查批准的城市房【屋拆迁中《。长期规划《。、,年度拆迁计划和拆迁!安置房屋年度建设计!划由市、县》。人,民政:府报:同级人大常委—会和: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!   》 确?需调整拆《迁计划?内项目的应当按照前!款的规定《。重新报批但不得超】过已批准的年度【计划规模 !第十条 列入拆【迁年:度计划内的房屋需要!拆迁的申请》拆迁的建设》单位可凭规划选址】意见书或者其—他,有关:批准文件提请—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发出通知在【。被拆迁范围所在【街道办事处、—社区工作人员配【合下核查拟拆—迁范围内房》屋的产权情况—、使用情况以—及租赁?情况等有关单位或者!。个人应当《予以配合 》 :。 , 第十一条 拆【迁房:屋的单?位,取得房屋拆迁—许,可证后?方可实施拆迁 【 第十二条 !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!可证的应《当向:房屋拆迁管理—。部门提?出并提交下》列材:料:    【 (:一)建设项目批【准文件; —  :  (二)建设【用地规划《许可:证,、规划条件》及附图;  【 ,  (三)》。国有土?地使用权批准文【件; 《    《。(四:)拆迁计《划,、拆迁方案;  !   ?(五)拆迁补偿安置!资金存款证明;【     (【。六)实?行产权调换的提交产!权调:换的房源证明—   》 , 拆迁计划应当【包括拆迁范围、拆迁!方式、?拆迁期限、》动工拆迁和》完成拆迁的》具体时间等内容;拆!迁方案应当包括被拆!迁房屋及《其附属物的》基本情况、补—偿安置费用》概算、拆《迁安置用房平面设计!图,、临时过渡》方,式和期限以及—被拆迁?房屋:面积低于国家强制】性标准规定的—住宅:设计最?低套型面积的补【偿安置办《。法等内容《      !第,十三条? ,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收到《申请:材料后?应当按照《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!法律规定对申请事】项进行审查》经审查?符合条件的》颁发房屋拆迁—许可证;《不符合条件的应【当作出?不予许?可决定书并说明【理由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对申请事项【进行审查时应当通】过举行听证会—等方:式听:取申请?人,和申请拆迁范—围内有关单位、个人!对拆迁方案等问题】的,意见 《 第《十四条 拆迁人可以!自行拆?迁,也可以委《托具有房屋拆迁资】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!    房【屋拆迁管理部门【不,得作:为拆迁人不得接【受拆迁委托 】 第十五条 拆】迁人委?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!托的房屋拆迁单位】出具委托书订—立房屋?。拆迁:委托合同并》按,照约:定支付委托拆迁【费拆迁人应当在合同!订立之日《起,。15日内报房—屋拆迁管《。理部门备案被委【。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!让拆迁业务》 ?  : :市政基础《设施等?。公,益事业建设项—目需要委托拆—迁的由拆迁人按拆】迁房屋?建筑面?积每平方米最高不得!超过:18元的标准向房】屋拆迁?单位支付拆》。迁服:务费    】 非公益事业建【。设项目的《拆迁服务费》在最高不《超过房屋拆迁补偿】金额2%的范—。围内由拆迁人—与,。受委托的房屋拆迁】单位协商确定 ! 第十六条 【自行拆迁的单—位必须取得城—市房屋拆《迁资格证书后方可】实施自行拆迁— , 《第十七条《 拆迁人应当—按照房屋拆迁建筑】面积每平方》。米,4.2元的标准向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缴,纳拆迁管理》费 —第十八条 拆迁【。人应当在房屋拆【迁许可?证确定的拆迁范【围和拆迁期限—。内实施房《屋拆迁?。。拆迁期限《不得超过一年未【在拆迁期限》内完成拆《迁需:要延长拆迁》期,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!迁期限届满1—5日前?。向房屋拆《迁管:理部门?提出书面延期—。拆迁申?请;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应当自收到】延期:拆迁申请之》日起10日》内给予?。书面答复延长拆迁期!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!拆迁期?限愈期未申请延期】或经申请未获批【准的房屋拆迁许可】证自:行失效 【 第十九《条 拆迁《人,申,请房屋拆迁许可时拆!迁补偿安置资—金必须足额到位并】存入:房屋拆迁管理—部,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实!行专户?储存  —  房屋》拆迁管理《部门应当与拆迁人、!出,具拆迁补偿》安置资金存款—证明的金融机构【三方签订拆》迁补偿安置资金【使用监管《协议监督使用拆迁】补偿安?置资金拆迁》补偿监管《资金的?使用:由房屋?拆,迁管理部门出具资】金,用途手?。续后金融机构方可】拨付:使用金融《机,构出具虚假拆迁【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!明的应当依》法承担法律》责任 ?    —。拆迁补?偿安置?资金应当《全部用于《房屋拆迁补偿安【置,不,得挪作他用》拆迁:人用于产权调—。换的:房屋实行现房安【置的可?以,冲减相应的》。监管补?。偿,安,置资金?;实行期房》安置的根据建—安造价和概算的【产权调换房屋—面积测算《补偿安置监管资金 ! 第二十【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在:。发放:房屋拆?迁,。许可证的同时应当】将房屋拆迁许可证】中载明的拆》迁人、拆迁范围、搬!迁期限、拆迁—期限等事项以—房,屋拆迁公《告的形式在拆迁【现场予以公布 !   拆迁人【取得房屋拆迁许【可证后应当》在拆迁?现场公示房》屋拆:迁许可?证、拆迁工》作流程、拆迁补偿】。安置方案、拆迁补】偿安置标准、实施】拆迁的单位名—称,、拆迁工作人员【岗,位证书等接受社【会监:督 《   房屋拆迁管!。理部门、《拆,。迁人、房屋拆迁【单位:及其他相关单位应】。当及时向《被拆迁人做》好宣:传,、解释和服务工作】 第二【十一条 拆迁范围】确定后房屋拆—迁管理部《门在发?放房屋拆《。迁许可证的同时【应当书面通知—有关部门《在,拆迁:。范,围内暂停《办理:下列事项《:     (一!)房产、国土部门办!。理的房屋所有权、】土地使用权买卖、交!换、:赠与、租赁》、抵押、《析产、变更用—途等手?续但人民《法院或?。仲裁机?构生效的判决、【裁决除外; 【    (二)规划!、建设、房产部门】办理:的,房屋新建、改建【、扩建?和装修等批准手【续; 《  :  (?。。三)工商部门办理】的营业执照 —。   《 前款规定的【事项其停办期限不得!超过1年因特—殊情:况,。需要延长停办期限】的拆迁人必》。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审核批准但—延,长期限不得超—过1年 《 第二—。十二条? 拆迁人与》。被拆:迁,人,应当按照本办法【规定就补偿》方,式和补偿金额—、安置用房面—积和安置地》点、:搬迁期限、》搬迁过渡方式—、过渡期限、违约责!任以:及协议签订后纠纷解!决的办法等》事,项订立拆迁补偿【安置协议拆》迁租赁公有》住宅房屋的拆迁人】。应当与被拆迁—。人、被拆迁房屋【承租人订立拆—迁补偿安置协—议    】拆迁人不能要求【被拆迁人或者房【屋承租人先搬迁后订!立拆迁补偿安—置协:议   — 拆迁人应当自】拆迁:补偿安置协议—签订:。之,日起30日》内将拆迁《补偿:安置协?议报房屋拆》迁管:理部门备案 — 第二十三条! 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代管的房屋】需要拆迁的》拆迁补?偿安置协议必须经】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!证,据保:全 《。 第二十四条 拆!迁补偿安置协议订】立后一方当》事人反悔或拒绝履】行的拆迁当事人可】以依法向仲裁委员】会申请?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!民法院起《诉诉讼?期间拆?迁人可以依法申【请人民法院先予执】行 第二】十五条 拆迁—人与被?。拆迁人或《拆迁人与被拆迁【人、房?屋承租人达》不成拆迁补》。偿安置协议的经【当,事人申请由批准拆迁!的,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调解调解【不成的?进行裁决《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是被拆迁【人的由同级》人民:政府:裁决 — 第二十六条 【申请裁决应》当在房屋《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!期限届满后》、拆迁期限届满前】向房:屋拆迁管理》部门提出  】。  裁决申—请书应当载明以【下内容: 》    (一】)申请人和被申【请人的姓名》、,性别、年龄》、职业、《工作单位、住址或】其他组织的名称、】地址和法定代—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!、职务等; —    (【二,。)申请事项和依据的!事实、理由; 【    (三)!证据:和证据来源;— ?   (四)【申请人?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!情况: ?   拆迁人申请!裁决应当提交—被拆迁房屋勘估【表,、平:面位置图和有关证】件及材料 》    被【拆迁:人申请裁《决应当提交土—。地使用权证、—。房屋所有权证、身】份证明和《其他有关证件及材】。料 —第二十七条 房【屋,拆迁管?理部门或者同级【人民:政府应当自收到【裁决申请之日起7日!内以书面形式作【。出受理?或者不予受理的【决定;决定》不予受理的应当【说明:理由达不成拆迁补】偿安置协议》的户数或者拆迁面】积,超过三分之一—的房屋?。拆,。迁管理部门或者同级!人民政府在决—定受理?裁决申请前应当【进行听?证 :    决【定受理的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或者同级人民!政府:应当自?决定受理之》日,起30日内》作出裁决  】  当《事人对裁《决不服?的,可以依法《申请复?议或向人《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!人依照本办法规定】已对被拆迁人给予】货币补偿或提供【拆迁安置《。用房、?周,转用房的复议、【诉讼期间不》停止拆迁的》执,行但法律《、,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!。除外 — 第二十《八条: 房屋拆《迁管理部门受理房】屋拆:迁裁决申《请后应当按照—下列程序进行—。:     (一!)向被申请人—送,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!书副本及答辩通知】书并告知被申—请人的权利;—   《  (二)审核【相关资料《、程序的合法性;】    》 (三)组织当【事人调解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必—须充分听取当事【人的意见《对当事人提出的【事实、理由和证据进!行复核;对当事人提!出,的合理要求应当【采纳房屋《拆迁管理《部门不得因当事【人申辩而做出损【害申: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!    — 拆迁当事人—拒绝调解《的,房,屋拆迁管《。理部门应依法—。作出裁决;  】   (四)—核实补偿安置标准当!事人对评估》。结果有?异议且未经》房,。屋所在地房地—产专家评估》委员会鉴定的房屋】拆,迁管理部门应当【委托拆迁估价专【家评估委员会进【行鉴定并以鉴—定后的估价结果作】为裁:决依:据鉴定时间不计【入裁:决,时限; 《     (—五)经调解达成一】。。致意见的出具—裁决终?结书;?达不成一致意—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应当作出书面【裁决部分事项—。。达成一?致,意见的?裁决时应当予以确】认书:面裁决必须经—。房屋拆迁管理—部,门领导班子》集体讨论决定 】 第二十—九条 拆《迁人已经《履行裁决规》定的义务被拆迁【人或被拆《迁房:屋承租人在》裁决规定的》搬迁期限《内拒绝搬迁的由房屋!所,在地:的市、县人》民政府责《成有关部门强—制拆迁?或由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依法申请人民】法院强制《。拆迁   【 实施强制拆【迁前:拆迁人应当就被【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!向公证?机关办理证》据保全 》 , 第三十条 拆】迁人及相关》单位不?得,改变尚?未搬:迁的被拆迁人、房屋!承租人原有的供【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!暖、交通等》基本生活《条,件不得拆《除妨害其房》屋安全和《正常使用的建筑物、!。构筑:物等   【 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以暴力、—胁迫、欺诈等手段】迫使:。被拆迁人、房屋承】租人签订拆迁补偿】安置协议或者搬【迁 : 第三十【一条 房屋拆迁中】。涉及军事设施、【教堂、寺庙、文物古!迹的依?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的?规定办理 】。 ,第三:十二条 尚未完【成拆迁补偿》安置的建设项目确需!转让:的受让人应当提交本!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!有关:材,料经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审核批准后】原拆迁补偿安置协】。议中有关权利、【义务随之转移—给项目受《。让人:项目:转让人?和受让人《应当书面通》知被拆迁人并—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!起,30日内予》以公告 【 ,第,三十三条 拆迁人】与,。。被,拆迁人签《订,补,偿安置协议时拆迁】人应当收回房屋所有!。权证和国有土地使】用权证等证件—拆迁人应当》在拆除房《屋后30日内持房屋!拆迁许可证和拆迁补!偿安置协议到房屋产!权登记所在地房地产!管理部?门办理房屋注销登记!手续  —。  拆迁涉—及土地使用权—变更的必须依法【办理土地使用权【。变更登记手续— 第三十】四条 房屋拆除【应当:由具备保证安全【条,件的房?屋拆除单位承—担房屋拆除单位法】定代表人对安全负】责    房!屋拆:除单位不《得转包?城,市拆迁?房,屋拆除项《目 第三】。十五:。条, 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应当依【法加强对房屋拆迁】实,施,。情况和?拆迁补?偿安置情《况的监督检查建【。立、健全拆》。迁,档案管理制度和统】计,资料报告制》度,    【。拆,。迁人应当及时—整理并妥善保管拆】迁资料在完成—拆迁后30》日内向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《移,交拆迁资料 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