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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 第二章 拆迁管理!
》第九条 《市、县人民政府应当!依据城市规划—和本:地,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】际编制城市房屋拆】迁,中长期规划》、年度计划和拆迁安!置房:屋年度建《设计划报省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》会,同,省,发展改革部门—审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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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查批准的】城市房屋拆迁中【长期规划、年—度拆迁?计划和拆迁安置房】屋,年度:建设计划由市、县人!民政府报同级人【大常委会和上一【级人民政府备案 】
—确需:调,整拆迁计划内—项目的应当按照【前,款的:规定重新报》批但不得超过已批准!的年:度计划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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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条? 列入拆迁年—度计划内《的房屋?需要拆迁的申请拆迁!的建:设单位可凭规划选址!意见书或《者其他有关批准【文件:。。提请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发出通》知在被拆迁范围所】在,街道办事处、社【区工作人员》配合:下核查拟拆迁范【围,内房屋?的产权情况、使【用情况以及租—赁情况等《有关单位或》者个人应《。当予以配《合
—第十一?条,。 拆迁?房屋:的单位取得房—屋拆迁许《可证后方可实施【拆迁 ?
第十二【条 申请领取房屋】拆迁:许,可证的应《当向:。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,提出并?。提交下列材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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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,。(一)建设项目批】准文件;
】 (二)建设用地!规划许可《证、规划条件及【附图;
!。。(三)国有土地使用!权批准文件;
!。 (《四)拆?迁,计划、拆迁方案【;
(五!)拆:迁补偿安《置资金存款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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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实!行,产权调?换的提?交产权?调换的房源证明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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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—计划应?当包括拆迁范围、】拆迁方式、拆迁期】限,。、动:工拆:迁和完成拆迁的【具体时间等》内容;拆迁方案应】当包括被拆迁房屋及!其附属物的基本情况!、补偿安置费用概算!、,拆,迁安置用《房平:。面设计?图、临时过渡方【式,和期限?以及被拆迁房屋面积!低于:国家强制性》。标准:规定的住宅设计最】低套型面积》的补偿安《置办法等内容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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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三:条 房屋拆迁管【理部:。门收到申请材料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!行政:许,可的法?律,。规定对?申请事项《。进行审查经审查【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!拆迁许可证;不符】合,条件的?应当作出《不予许可决》定书并说明》理由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对申请事项进行】审查时应当通—过举行听证》会等方式听取申请人!和申请拆迁范围内有!关单位?、个:人,对拆:迁方:案等问题的》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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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四条 拆迁人可以自!行拆迁也《可以委托《。。具有房屋拆迁—资格的单位实施【拆迁:
房】屋拆迁管理部门不】。。得作为拆《迁人不得接受拆迁】委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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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五条: ,拆迁人委托拆迁的】应当向被委托的【房屋拆迁单位出具】委托书?订立房?屋,。拆迁委?托合同并按照约【定,支付委托拆迁费拆迁!人应当在合同订立】。之日起15日内报房!屋拆迁?管理部?。门备案被《委托的拆迁单—位不:得转让拆《迁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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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基础设施【等公益事业建设【。项目需要委托拆【迁的由拆迁》人按拆迁房屋建筑】面积每平《方米最高《不得超过18—元的标准向房屋拆】迁单位支付拆迁服务!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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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公益事业建设项!目的拆迁服》务费在最高不—。超过房?。屋拆迁补偿金额【2%的范围内由拆】迁人与受委托—的房:屋拆迁单位协商确定!
第十六】。条 自行拆迁的【单,位必须取得城市房】屋拆:迁资格证书后方【可实施自行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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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【 拆迁人应当按照房!屋拆迁建筑面积每平!。方米4?.2元的标准—向房屋拆迁管—理,部门缴纳拆迁管理】费 :
《第,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!在房屋拆迁许可证】确定:的拆迁?范围和拆迁期限内】实施房屋《拆迁拆?迁期限?不得:超过一年未在—。。拆迁期限内》。完成拆迁需要延长】拆迁期限《的,拆迁人?应当在拆迁期—限届满1《。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提《出书面延期拆迁【。申请;房《屋拆:迁管理部《门应当自收到—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!10日内给予书面】答复延长拆迁—期限:。。累计不得超过一年拆!迁期限愈期未申请】延期或?经申:请未获?批准的房屋拆迁许】可证自行《失效
【。第十九条 拆迁人申!请房屋拆迁许可时拆!迁补偿安置》资金:必须足额到位并【存入: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!定的金融机》构实行专户》。储,存
房!屋拆迁管《理部门应当》与拆迁?人、出?具,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!款证明的金融—机构三?方签订拆迁补偿安】置资金使《用监管协议监督使】用拆迁补《。偿安置资金拆迁补偿!监管资金的使—用由房屋拆迁管【。理部门?出具资金用》途手续后金融—机构:方可拨付《使用金融机构出【具,虚假拆迁补偿安置资!。金存款证明的—应当依法《承担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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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应!。当全部用于》房屋:。拆迁补偿安置不得挪!作他:用拆迁人用于产权】调换的房屋实行【现房安?置,的可以冲减》。。相应:的监管补偿安置资】金;实行期》房安:置的根据建》安造:价和概算的》产权调换《房屋面积测算补【偿安置监管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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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【 房:屋拆迁?管,理部门?在发:放房屋拆《迁许可证的》同时应?当将房屋拆迁许【可证中载明》的拆迁人、拆迁范围!、搬迁?期限、?拆迁期限等事项【。以,房屋拆迁公告的【形式在拆迁现场予以!公布
】
拆:迁人:。取得房屋拆迁许可】证后应当在拆迁【现场公示房屋拆迁】许可证、拆迁工作】流程、拆迁补—偿安置方案、拆迁】补偿安置标准、【实施拆迁的单—位名称、《拆迁工?作人员岗位》证书等接《受社会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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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—。屋拆迁管理》部门、拆迁》人、房屋拆迁单位及!其他相关单位—应,当及时?向被拆迁人》做好宣?传、解释《和服: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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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十一条 拆迁范【围确定后房》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!放房屋拆迁许可【证的同时应》当,书面通知有》关部门?在拆迁范《围内暂?停办理下列事项【:
【(一)房产、—国,。土部门办理的—房屋所有权、土【地使用权买卖、交】换、赠与、租赁、抵!押、析产《。、,变更用?途等手续但人民法】院或仲裁机》。构生效的判决、【裁决除?外;
《 ? (二)规》划,、建设?、房产部门办—理的房屋新建、改】建、扩建和装修等批!准手续?;
(】三)工商部门办理的!营业执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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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款【。规,定的:事项其停办期限不得!超过1年因》特殊:情况需要延》长停办期限的—拆迁人必须经房【屋拆迁管《理部门审核批—准但延长期限不得超!过,1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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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二《条 拆迁《人,与被拆迁人应当按】照,本办法规定就补【偿方式和补》偿金额?。、安:。置用:房面积和安置地点、!搬迁期限、搬迁过渡!方式:、过渡?期限:、,违,约责任以及协—议签订后纠纷—解决的办法》等事项订立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】拆迁租赁公有住【宅房屋的拆迁—人,应当与被拆》迁人、?被拆迁房《屋承:租人订立拆迁补【偿安:置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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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拆,迁人不能要求被拆迁!人或者房屋承租人】先搬迁后订立拆迁补!偿安置协《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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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迁人》应当自拆迁》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!日起30《日内将拆《迁补偿安置协议【报房屋拆迁》管理部?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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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】房屋拆迁《。管理部门《代管的房屋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!安置协议必须经公】证机关?公,证并办理证》据保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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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!拆迁补偿安》。置协议?订立后一方当事人反!悔或拒?绝履行的《拆,迁当事人《可以依法《向仲:裁委员会申请仲【。。。裁也可以依法—向人民?法院起?诉诉讼期间拆迁人】可以依法申请—人民:法院先予执行 【
第二—十五条 拆迁人【与被拆迁人或拆【迁人与被拆迁人、】。房屋承租《人达不?成拆迁补偿》安置协议的经当【事人申请《由批准拆迁的房屋】拆迁管理部》门调解调解》不成的进行裁决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!。迁人的由同》级人民政《。府裁:决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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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六?条 申请《裁决应当在》房屋拆迁公告规定】的搬:迁期限届满后、拆迁!期限届满前向房【屋拆迁管理部—门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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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决申请书应【当载:明以下内容:
! :
(一)》申,请人:。和被申请人的姓【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!业、工作单位—、住址或其他组织】的名称、地址和法】定代表人《或负责人《。的姓名、职务—等; ?
(二】)申请事《项和依据的事—。实、理由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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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三)证《据和证?据来源; 》
—。(四)申请》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!他情况
【
拆迁人申请】裁决应当提交被拆】迁房屋?。勘估表、平面—位置图和《有关证?件,。及材料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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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拆迁【人申请裁《决应当提《。。交土地使用权证【、房屋所有》权证、身份证—明和其他有关证件及!材,料 :
第二十【七条 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或者【同级人民政府—应,当自收到裁决申【请之日起7日内【以书面形《式作出受理或者【不予受?理的决定;决—。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!明理由达不》。。。成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的户数《或者拆?迁面积超过三—分之一的房屋—拆迁管?理部门或《者,。同级人?民政府在决》定受理裁决申请前】应当进行《听证
!决定受理的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或者—同级人民政府—。应当自决定受理【之日起?。30日?内作出裁决 —
《
当事人对—裁决不服的可—以依法申请复议或】。向人民?法院提起《诉讼拆迁《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!对被拆迁人给予【货币补偿或》提供拆迁安置用房】、周转用房》的复议、诉讼期间】不停止拆迁的—执,行但:法律、?法规规定停》止,执行的除《外,
》第二十?八条 房《屋拆迁管理部—门受理房《屋拆迁?裁决申请后》应当按?照下列程序进行【:
(一!)向被申《请人送达房屋拆【迁裁决申请书副本】。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!被申请人《的权利?;
【(二)审核》相关资料、程序的】合法性;
》。
(三)】。组织当事《人调解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!取当事人的意见对】当事人提《出的事实、理由和证!据进行复核》;,对当:事人:。提出的?合理要求《应当采?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。不得因当事人申辩】而做出损害申—。辩人合法权》益的裁?决
】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!的房屋拆迁管—理,部门应依法作出【裁决;
!(四)核实补偿【安置标准当》事人对评估》结果有异议且—未经房屋所》在地房地《产专家?评估:委员会鉴定的—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应当—委托拆迁估价专家】评估委员会进行【鉴定并以《鉴定后?的估价结《果作为裁决依—。据鉴定时间不—。计入裁决时限;
! (五)【经调解达成》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!终结书;达不成一致!。意见:的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应当作》出书面裁决部分【事项达?成一致意见的裁【决时应当予以确【。认书面裁决必须【经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领导班子【集体讨论决定—
《
第二十九条 拆】迁,。人已:经履行裁决规—定的:义务被拆迁人或【被拆:迁,。房屋承?租人在?裁决规定的搬—迁期限内拒》绝搬迁的由房屋【。所在地的市、县人民!。政府责成有》关部门强制拆迁【或由房屋《拆迁:管理部门依法—申请人民法院强【制拆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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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!人,应当就被拆迁房【屋的有关事项向【公证机关办理—证据保全
【。
第三十》条 拆迁人及相关】单位不得改变尚未搬!迁的被拆迁人、房】屋承租人《原有的供水、供电、!供气、供暖、交【通,等基本生活条件【不,得拆除妨害其—房屋:安全和正《常使用的建筑—物,、构筑物等
!
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以暴力、【胁迫、欺诈等—手,段迫使被拆迁人、】。房屋承租人签—订拆迁补《偿安置?协议或?者搬迁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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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—条 房屋拆》迁中涉?及军事?设施、教堂》、寺庙?、,文物古迹的依—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规:定办理 《。
第三十二】条 尚未完》成拆迁补偿安置【。的建设项目确需转让!的受让人应》当提交本《办法第十《二条规定的有关【材,料经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原!。拆迁补偿安置—协,议中有关权》利、:义务随之《转移给项《目,受让人项《目转让人和》受让人应当》书面:通知被拆迁人并自】转让合?同签订之日起—。30日内予》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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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【 拆:迁人与被拆》迁人签?订补:偿安置?协议时拆迁》人应当收回》房屋所有权证和国】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!。件拆迁人《应当在拆《除房屋后30日【内持房?屋拆:迁许可证和拆迁补偿!安,置协议到房屋—产权登记《所在地房《地产管理部门办【理房屋?注销登记手续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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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:迁涉及土地使—用权变更的必须依法!办理土?地使用权变更登记】手续:。。
第三【十四条 房》屋拆:除应当由具备保证】安,全条件的房屋—拆除单位承担房屋拆!除单位法定代—表,人对安全《。。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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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除单—位不得转包城市拆迁!房屋拆除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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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【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应当依法加强对房】屋拆迁实施情况和拆!。迁补:偿安置情况的监督】检查建?立、健全拆迁档案】管理制度和统计资料!报告制度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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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《迁人应当及时—整理并妥善保—管拆迁资料在完【成拆迁后30日【内向房?屋拆迁管《理部门移交拆迁资】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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