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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【 申:请条件
第】九条: 农村村民有—下列情?形之一的可以—申请宅基地:
】 》 (一?)年满20周岁的本!村村民因结婚等【原因确需建设—新房分户缺少宅基】地的(包括男—方到女方落户的)】。;,。
(!二)因发生或—者防御自然灾—害、实施村》。庄和集?镇规划以及进—行乡:(镇)村公共—。。设施和?。公益事业《建设:或因国家建设征用土!地等原因《需要搬迁的;
【
: (三【)外来?人,口落户成为本集体】经济组织成员没【有宅基地的;
! (四)】城镇居民经县级以】上,人民政府《批准回原籍落—户农村确无住—宅的;
》 (五】)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规定的【其他条件
》。
【第十条 农村村【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!基地农村村民建新房!。。宅基地面积审批【标准为:
》。
(】一)城?市郊区及《乡(镇)所在地每户!面,。积不得超过16【6平方?米;
【 (二)平【原地区的村庄每【户面积不得超过20!0平方米村庄—建,在盐碱地、》荒滩地上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】多不得超过264平!方米;
《
《 (《三)山地丘》陵区村址在平原【地上的每户面—积不得超过132】平方米;在山坡【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!以适当?放宽但最多不得【超过:2,6,4平:方米
】 人均占有耕地6!66平方米》以下的每户宅基【地面积可低》于前款规定》限额
》
县级【人民政府《可以根据本地具【体情况在前款规定的!限额内制定本行【政,。区域内的宅》基地面积《标准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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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。十一条 农》村村:民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申请宅【基,地不予批《。准:
《 》 (一)年》龄未满20周—岁的;
— (—二)原有宅基地【的面:。积已经达到规定【标准:或者能?够解决分户需要的】;
【 (三)本村村民!将原宅基地及其地】上建筑物出卖、【出租、赠与或改为经!营场所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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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)其他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!关规:定的
第十二条 !。农村村民对宅基地】没,有继承?权农村村民在—合法继承房屋的条件!下符合申请宅基地条!件的经?。村民委员会》或农村?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!意,后按照?本,办法第十《九条的?规定办?理土地使《用权变更登记手续】;否则按照本办法第!二十一条的规定【办理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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