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】。章 从业资格—管理
第十五!条 对从事》建筑工程《活,动的单位实行资【质管:理制度凡从》事建筑工程活动【的单:位必:须经当地《建,设,行,政主管部门进行【资质审查并取—得资质证书后方可】在资质证书》规定的范《围内承包建筑工程未!取得资质证书—的单位不得从事建筑!工程活动
—第十六条《。 从事建筑工程活】动,的单位应《当具备?下,列条件
! (一《)有符?。合国:家规定的注册资【本;
《。 , 《 (二)有与其【从,事的建筑《工程活动内容—相应的具有法定执业!资格的专业》技术人员;
【 , 《。。 (三)有从事相】关建筑工《。。。程活动所应有的技术!。。装备;
! ,。 (四?。)法律?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!他条件
第十七】条,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。对,申领资质证书单位】的资质?条件进行审查并按国!家和:省规定的《资质等级《标准和批准权限对已!符合条件《的单位和个》人,。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!
第?。。。十八条?。 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对】资质定期《审验经审验合格的予!以保:留资质?等级符合国家和【省规定晋级条件【的予以?晋升资?质等级;经审验不合!格的予以降低资【质等级或收》回资:质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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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已取】得资:质证书的单》位需终止、》分立、合并、变更】的应当在规》定期限内到》发证机关申请注销资!质证书或者》重新办理资》质审查变更手续【。。。
第二十条 市外!单位:进入本市从事建筑工!程活动的《应,当按有关规定—先办:理准入登录然后【再参加工程承发包活!。动承揽工程》后到相应的》建设行政主管—。部门进行施》工管理备《案省外进菏单位【按省有关规》定办理
第二十】一条 本市》从事建筑《工程活动的单位到】市外从事《建筑工程活》动的其外《出手续按《工程所在地有—关规定办理需要介】绍的应持资质证书】、营业执《照、安全《资质证?书和单位所在—县(区)建设行【政主管?。。部门:介绍信(《市直单位持》单位:。介绍信?)到市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!外出介?绍手续
第二十】二条 市外》单位在?本,市从事建筑工程【活动:应当:按照本市工》商、公安等》部,门有关规定办理【工商备案《。和人员暂住登—。记手续?
第二十三条 任!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伪》造、: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】、转让资质证书和图!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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