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】章 从业资》。格,管理
—第十五条 对从事建!筑工:程活动?的单位实行资质管】理,制度凡从事建筑工程!活动的单《位必须?经当地建设行—政主:管部门进行资质【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!后方可在《资质证书规定的范】。围内承包建筑工程未!。取得资?质证书的《单位不得《从,事建:筑工程活《动,
第十《六条 从事》建筑:工程活动的单位应】当,具备下列条件
【。
, (【一)有符合国家【规定的注册》资本;
! (二《),。有与其从事的—建筑工程活动内【容,相,应,的具:有法定执业资格的】专业技?术人员;
】 (三)有从!事相关建筑工程活】动所应有的技术装】备;:
》 (四)—法律、行《政法规规定的—其他条件
第十】七,条 建?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对申领资质证【书单位的资质—条件:进行审查并按国家和!省,规定的资质》等,级标准和批准—权限:对,已符合条《件的单位和个人颁发!相应:的资质证书
第】十八条 建设行【。政,主管:部门对资质定期审验!经审验合格的—予以:保留资?质等级符合国家和】省规:定晋级条件的予以晋!升资质等级;经【审验不合格的—予,以降:低资质等级或收回资!。质证:书
第十九条【 已取得《资质证书的单位需终!止,、分立、合并、变更!的应: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发!证机关申请注—销资质证书或—者重新办理资质【审查变更手》续
第二十条 】市外单?位进入本市从事建筑!工程活动的应当按有!关规定先办理准【入登录然后再参加工!程承发包《活动承揽工》程后到相应的—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进【行施工管《理备案?省外进菏单位按【省有关规定办理
!第二十一条 本市从!事建筑工《程活动的单位到市外!。从事建?筑工程?。活,动,的其外出手续按【工程所在地有关规】定办理需要》。介绍的应持资质证】书、:营业:执照、安全资质证书!和单位所《在县(区)建设【。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!。(市直单位持单位】介绍信)到市建设】行政:主管部门办理外出】介绍手续《
第二《。。。十二条 市》外单位在《。本市:从事建筑工》程活动应当按—照本市工商、—公安等?部门:有关规定办理工【商,备案和人员暂住【登,记手续
第二十】三条 ?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得—伪造、?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!转让资质证书和【图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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