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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二章 建设》工程项目设计与【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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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建设工!程项目?设计应当设立—抗震设计专篇—
【 :需要进行《初步设计的建设【。项目初步设计应符】合建筑工程》设计文件编》。制深度规定正确【选用建筑的抗震【设防类?别、抗震设防烈度】。及设计基本地震加速!度值;?对场地类型和—场地抗震性能进【行评价;对地基【基础和?上,部,结,构抗震性能进行综】合评估应有防止次生!灾害的措施》;,必须进行抗震计【算和抗震概》念设计;主要结【。。构布置?、建筑?与结构必须》相协调;高层建筑结!构,说明书中应包括设】。计,使用的计算程序、】结构计?。。算,结果
! 对无需进—行,初步设计的建—设工程?建设单位应当在方】案,设计文本中》设立:抗震设防专》篇明确主体》结,构的抗震设防—标准、抗震概念设】计等内容;》并按照现行建—筑工程设计文件【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!作出说?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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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【。建设工程《抗震设计《审查实行分级管理原!则在:我市行政区域内【的超限建筑工程【由市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组织初审后报省【。建,设行政主管部—。门组织审查;按照民!。用,建筑:工程设计等级分类】表二级及其以上的】建设项目《。由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主管部门组织!审查;其他建设工】程项目由《工程所在县区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》组织审查《未,组建相?应机构或无能力【进行:抗震专项《审查的县区可委托】市,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进行审查—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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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!建设工程项目的设】计文件由建设单【位报市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!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】并对报送审查—材料的真实性—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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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二条《 建设单位申报建】设工程?。初步设计抗震专【项审查时《。应提供以下资料 】
【 ,(,一)建?设工程初《步设计?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!请表:;,
【 (?二)由抗震》部,门批准的建设工【程项目?抗震规划方》案,。;
》 (三)建!设工程?的,工程地质勘察报告】;
】 (四)》结构工程初步—设计:计算书?。;
】 (五《),初步设计文件—(建:筑和结?构工:程部分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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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?六,。)抗震专项审查所】需的其它相关资【料
】 :。第十三条 》建设单位申报超【限高层建筑》工程抗震设防专【项审查时应提供以】下资料
— (一)!超,限高层建《筑工程抗震设—防专项?审查:申报表;
【 (【。二)建筑工》程,超限:设计可?行,性论证报告;
! (三】)由抗?。震部门批准的建【设工程项目抗—震规划方案;—
? (四)!建设项目的》岩土工程《。勘察报告; —
》 , (五)》初步设计文件(建】筑和结?。构工程部分)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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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六)结构】工程初步设计计【算书(主要结果);!
》 (七)【当参照使用国—。外有关抗《震设计标准、工【程实例和《震害资料《。及,计算机程序时—应提供?理由及相《。应,。的说明材料》;,
!(,八)进?行模型抗震性—能试:验研究的结》构工程应提》交抗震试验研究【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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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条— 建设项目施工图设!计抗震专《。项审查由具有—。相应: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!。图审查?机构进行建》设单位应按有关【。规定申报图》审机构应出》具抗震?审查专项《意,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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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】 下列市政公用【设施工程建设—单位应?在工程的初步设计】阶段申报市》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组织专家对工程!设计方案《。进行抗震专》项论证
【 (一)建!筑,工程设防分类标准】。中列举的属于特【殊设防类和》重点设防类的市【政公用?设施;
【 , (二)结构!复杂:或者采用隔震—减,灾,措施的大型城镇【。桥梁;
】 , ?(三)?一万平方《米以上?的地下停车场等工程!设施;?。 ,。
《 ? (四)《。震后可能发生严【重次生灾害的共【同沟(综合管廊)】工程、污水集中处】理设施和生活—垃圾集中《处理设施; —
(!五)绿地《。、公园(防》灾公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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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六)?超过现行工程—建设标准适用范【围的市政《公用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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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】 抗震管理机—构应在接到符合专项!审查:要求的?申报材料《后20个工作日【内按下列程序完成审!查工作
【 (—一)根据《项目的规模、—技术特点从市抗震专!家委员会《中选取专家委员【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一!般由有关专》业的5名以上专家】组成:以专:。家委员会委》员,为主:遵守审查回避制度】并兼顾?就近聘请原则
! —(,二)应当在召开审查!会的3个《工作日前《将建设单位的—申报材料送》至专家组《成员按审查技术要】点,审阅
》 《 (?三,)抗震设防专项【审查会由市建设【。行政主管《部门组织建设行政】。。主管部门负责人、审!查专家组成员、【建设单位和设计单】位的负责人及勘【察设计单《位,的建筑、结构、勘】察等:有关专业《负责人参加会—议主要?议程
! 1、宣》。布专家组成员和【组长名单;
】 , 2、专家!组组长主持审查听取!勘察设计《单位的汇报;
! 3、】专家组研究讨论并】。提出审查《意见;
! , 4?、专家组向建设单】位,和勘察设计单位【。宣读并?解释审查意见形成】书面审查意见 【
《 , (四)—市专家委员会应在专!项审查完毕》后5个工作日内【将专:家组的书《面审查意《见,告知项目《申请单位
】。
第十七条! 抗震设防专项审】查应明确提出“通】过”、“修》改”或“复审”的】审查结论并提—。出,相应的要求
! (一)】审查结?论为“通过》”的项目在进行施工!图审查时《由施工?图审查?机构检查落实情况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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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审查—结论为?“修改?”的项目补充—修改后提出》。的书面报《告需经原专项审【查专家组确认已【达到“通《过”的要《求依法办理行政许】可手续后方可进行施!。工,图设计?。并由:施工:图审:查机构检查情—况落实;
【 》 (三)《审查结?论为:“复审?”的项目要》求勘:察设计单位全面修改!。提出修改《内容的详细报告由建!设单位按申报程【序,重新申报审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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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十八条 《当建设单《位、勘察设计单位对!抗震设?防专项审查意—见有重大异》议时应在接到审查意!见后10《个工作日《内申请复议审查难】。度大或?。者审查意见难以【统一的应报请上一级!。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!员会提出专项审【查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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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十九条 当建设【单位对已审查通过】的工程项《目做重大修改时应】重新向?原审批的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报审
】 ,
第二十条! 对通过《初步设计抗震专【项审查的建设项目】5个工作日内抗震管!理机构核发菏泽【市建设工程(初设】)抗震设防审查【意见书取《得此证书后建设单位!方可进行项目报建设!计单位?方可进行施工图设】计
】第二十一条 —建设:项目施工图》。审查通过后建—设单位凭施工图审查!机构签发的山东【省建:设工程施工图审查】报告和山东省建设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】。件审查合格书在【抗震管理机》构办理菏《泽市建设项》目抗震?专项审查备》。案书:建设单位方》可进行工《程报:建和招投标》活,。动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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