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一章 ! 总则?。 ? 第一条 为加强我!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!防管理确保国家财】产,和人民?群众的生命安全根】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防震减灾—法,、房屋建《筑工程抗震设防【管理规定、菏—泽市建设《。工,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!等法律法规结合本】市实际?制定本细《则 】 第二条 本【市行政区域内各类】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!施和城市市政公用设!施建设工程》(以下简《称建:设工程)的抗震设】防及其管理活动适】用本细则 】 第三条 !市,。。城,乡建设?局(以下简称市【建设局)是全市建】设工程抗《震规划、设计、施工!和竣工备案的主管部!门负责?全市:建,设工程抗《震设:。防监:。督管理?市建设?工程抗震管理—办公室(以下简称市!抗,震办)负责》具,体管理工作 ! 第四条 !建设工程在选—址论证时除满足城市!总体规划外》还应当同时满足菏】泽市城市抗震防灾】规划的?要求 》 》 第五条 》建设工?程的设计与施工应】当严格遵守国家、】省,。、市有关抗震设防】管理规定《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!性标准任《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擅自降低建【设工程的《抗震设?防标准进《行工程建设 ! 第六条】 建设工程》的抗震设《计审:查、:抗震质量监理与检】测、抗震质》。量验收?与备案等工作应当】纳,入建设工程》基本建?。设程序 》 第七!条 建设项目—初步设计未经抗震设!计专项审查或—审查未通过的不【得进行施《工图:设计:不得进?行建设项目报建;】 》  : , 建设项目》施工:图设计未《经抗震?设计专项审》查或审查未通—。过的不?得进行工程报建和】工程:招标、?不得发放施工许【可证、不得开工【建设; 】    《施工:质量未经抗震质量】专项:。检查或经检查未达】到抗震设防质量标】准的工程建设—。单位不得组》织竣工验收不得【竣工交付使用— 》 第》八条: ,建设单位《对建设工程的—抗震设计、施—工的全过《程负责 》 ,  ?   勘察设计单】。位应当按照抗震【。设防:。要求和工《程建设强制》性标准进行抗震专】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!质量以及出》具的施工图设计【文件的准确性负责抗!震设计如《采用现行抗》震规范以《外设计?参数:的必须报建设行政】主,管部门组织论证 !    — 施工单位应当严】格,按照通过《。抗震设计审查的【施工图设计文件【和工程建设强—。制性标?准进行?施工不?得擅自变更抗震设防!。措施:并对:施工质量负责 【   —  建设单》位、施工单位—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!设计文件和国家有】关标准规定的材【料、构配件和设备 !     】工程监?理单位应当按—照通过抗震设计审查!的,施工图?设,计文件和工程—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!监理并?对,施工:质量承担监理—责任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