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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【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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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— 为加强建设—工程抗震设防—管,理防:御和减轻地震灾害】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!。安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防震减灾《法、中华《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】、山东?省防震减灾条例【、建设工程抗震【设防要求管理规定】(中国地震局令第7!号)、房《屋建:筑工程抗震设防【管理:规定(建《设部令第148号)!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、,规,章结合我《市,。。实,际制定本《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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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】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!类建设?工程的?抗震设防及其—管理工作适用本【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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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,条 建设工》程抗震?设防管理工作由各级!人民政府统一领【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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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】。震工作主管部门【负责建设工程地震安!全性评价及》抗震设防要求—的监督管《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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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城乡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!防灾规划《和房屋建筑及其【附属:。设施、?市政设施建设—工程的抗震设计、】施工、监理等的【监督管理 》
— 发【展改革、经》信、教育、卫生、民!政、规划、住房【保障和?房产管理《、交通运《输,、水利、《公安等部门按—照各: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!做好:防震:减灾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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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】各级:人民政府应当—加强对?。建设: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!领,导将建设工程抗震】。设防工作《纳入:国民经?济和社会发》。展规划逐步增加经】。费投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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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各级!人民政府及其城【乡建设、地震等【部门应当组织开展】建,设工程抗震知识的】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!防震:、抗震意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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