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一章 总《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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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》为加强建设》工程抗震设防管【理防御和《减轻地震灾害保障】人民生命和财产【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】、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建筑—法、山东省防震减灾!条例、?建设:工程抗?震设防要求管理规】定(:中国地震局令第【7号)?。、房:屋建筑工程抗震【设防管?理规定(建》设,部令第1《48:号)等?有关法律、法规、】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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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第二条 本市【行政区域内各类【建设工?程的抗震设防—及其:。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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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建】设工程抗《震设防管理工作由各!级人民政府》统一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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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 , 地震?工作主管部门负责】建设工程地震安全】性评:价及:抗震:设防要求《的监督管理》
【 城乡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负】责建设工程抗—震防灾规划和房【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!、市政设施建—设工程的抗》。震,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!的监督管理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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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发展改革》、经:信、教育、卫生【、民政、规划、【住房保障和》房产管理、交通【运输、水利》、公安?等部门按照各—自职责密切配—合共同做好防震减】灾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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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!。当加强?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!工作的领导将—建设工程《抗震设防工》作,纳入国?民经济?和,社会发展规》划逐步?。增加经费投入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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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五条 《各级人民政府及【其城乡建设》、地震等部门应当】组织:开展建设工程抗震知!识的宣传教》育提高公民》的防震、抗震意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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