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,。二章 招标范围和】规模标准
第!七条 凡在本市【行政:区域内关系社会【公共利益、》公,众安全的《基,础设施项目、—公用事业等项目;使!用,国有资金投》资项目;《国家融?资项目;使用国际】组织或者外》国政:府资金的项目包括项!目的勘察、设计【、,施工、监理以—及与:。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!设,备、材?料等的采购达到【下列标?准之一的《必须:进行招标
【 ,
: (一)施工【单项:合同估算《价,在10?0万:元人民币以上的;
!
?
(二)重】要设备(含工艺生产!线)、材料等货物的!采购,单项合—同估算价在50万元!。人民币以上的;
!
》 (三)勘察、【设计、监《理等服务的采购【,单项合《同估算价在30万元!人民:币以上的;
—
— (:四)独立发》包或:对原有?。建筑物、构筑—物进行?装饰:装修投资在30万元!以上的?;
【。 (?五)单?项合同估算价低于】第(一)、(—二)、(三)项【规定的标准,但【项目总投资额在【500?万,元人民?币以:上的
?
第】八条 关系社会【公共利益、公众【安全的基础设施【项目的范围包括
!
(【一)煤?炭、石油《、天然气、电—力、新能源等能源】项目;
! (二)铁路、】。公路、管道、—水运、?航,空以及其他》交通运输业等交【通运输项目;—
— :(三)邮政、电信】枢纽:、通信、《信息网络等》邮,电通讯项目;—
,
《
: (四)防》洪、灌溉、排涝、引!(供)?水、滩涂治理、水土!保持、水《利枢:纽、水利单项建筑物!等水利项目;—
: :
(五)道路!、桥:梁、地铁《和轻轨交通》、污水?。排放及处理、—垃,圾处理、《地下管道、》公共停车场等城市】设施项?目;
—
(》。。六)生态环》境保:护,项目;
】。
,。 (?七)其?。他基础设《。施,。项目:
】第九条 《关系社会《公共利益、公众【。安全的公《用事业项目的—。范围包括
》
《
(一》)供水、供电—、供气、供热等市】政工程?项,目;:
】(二)科技、教育、!文化等项《目;
—
(三—)体育、《旅游等项《目,;
【 :。(,四)卫?生、社会福利—等项目;
》。
?
? (五)商品住宅包!括经济适用住房;
!
:
(六)】其他公用事业项目
!
— 第十条 使用国】有资:金投资项目的—范围包括《
》
(《一,。)使:用各级财政预算【资金的项目》;,
【 (二)《使用纳入财》政管理的《。各种: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!的项目;
】
? (三)使》用国有企业事—业单位自有资金,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】者实际拥《有控:制权的项目》
《
,。。
第十一条 国!家融资项目的范围】包括
【
(《一)使用国家发【。行债券所筹资—金的:。。项目;
! (二)》。使用国家《对外: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!金的项目;
】
》(三)使用国家政策!性贷款的项目;
!
(四)!国,家授:权投资?主体融资的》项目;
】
(五》。)国:家特许的融资—项目
》。
第十【二条 使用》国,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!资金的项目的—范,围包括
—。
》(一)使用世—界银行、亚洲开【发银行?等国际组织》贷,款资金的项目;【
《
,
?(二)使用外—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!资金:。的,项目;
】
(三》)使用?国际组织或者外国】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!
第十《三条 除以》。上规定的《款项外其《他必须进行招标的】项目依照有关规【定执行
》 :
? 任: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将依法必须进行】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!或者以其《他任:何方式?规避招标
】
第十四【条 需要《。审,批的工程建设项目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!可以不进行施—工招标
】
(一)涉【及国家安《全、国?家秘密?或者:抢险:救灾而不适宜—招标的;
》
(二!)属于利用》扶贫:资金实行以工代赈】需要使用农民工【的;
?
, ,
(三)】。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!。定的专?利或者专有技—术的;
】
(《四)施工企业—自建自用的工—程,且该《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!合工程?要求的;
【
:
(五》)在建工程追加的】。。附,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!。。加层工程《,原:中标人?仍具备承《包能力的;
【。
(六)!。。法律、行政法规规】定的其他情形
!。
不需要】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!的工程建设》项目有前款》。规定情形之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】工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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