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第三章 公—。共建筑装《饰装:修管理 《 : 第二十《二条 装饰装修人应!当将公共建筑装饰装!修,工程发包给具有【相应:资质等级的》建筑装?饰装修?设计:。、施:工、监?。理企业进行设计、施!工,和监理   【  禁止《无资质证书或—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!范围:从事公共建》筑装饰?装修活动 》    《 禁止以《其他建筑装饰装【修设:计、施?工、监理企业的【名义从事公共建筑装!饰装修活动 —     禁止建筑!装饰装修设》计、施工、监理企业!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!人以本企业的名义从!事公共建筑装饰装】修活动 【。第二十?。。三条 按照国家【。和省有关规定需【要进行招标的公共建!筑装饰装修工程应】当依法进行》招标  》  : 装饰装修人不得迫!使建筑装饰装—修施工企业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!行竞标不得将一个公!共建筑装饰》装修工?程项目肢解后—发包 ? 第二》十四:条 建筑装饰装修施!工企业应当》自行组?织完成?承包:的公共建筑装饰【装,修工程不得转包或者!违,法分包     !禁止以挂靠的方【式承包公共》建筑装饰装》修工:程 《 第二十五》条 推行建》筑装饰装修工程【监理制度《学校、医院、影剧】院、宾馆、酒店【、体育场等项目的】整体装饰《装修工程必须实行监!。理装饰?装修人应当》。委托具?有相应资质等—级的:监理企?业进行监理》 ,。 第二》十六条 《国家规定限额—以上的公《共,建筑装饰装修工【程开工前装》饰装修人《应当向?工程:。。所在地的市或—县人民政《。府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!证未依法取得施工】许可证的不得— 开工《 , ,   ? 前款?规定以外的公共建筑!装,。饰装修工程》实行备案《制度具体办法由【市建设?。行政主?管部:门制定 第二!。十七条 按照本办】法规定?需要领?取,施,工许可?。证的公共建筑装【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工!程一:并发包的应当随主体!工程一并办理—施工许?可手续;未与主体】工程:一并发包的》应当单独办理施工许!可手续 【第二十八条 装饰】装修人申《请,领取:施工许可《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!并提供相应的证【明文件     !(一)已经确定建筑!装饰装修施工—企业;    】。 (二)有满足【施工需要《的施工图《。纸和技术资料且施工!图设计文件已—经按照规定》进行了审查》; :     (三【。)有保证公共—建筑装饰《装修工程质量—和安:全的具体《措施:并按照规定办—理了中标《通知书、工程质量】监,督、安全监督—和消防?审核等手续》;     (】四)依法应当—委托监理的公共建】筑装饰?装修工程《已经:委托监理《; ?    (五)装】饰装修资金已经落】实;  》   (《六,)法:律、法规规定的其】他条件  —。   装《饰装修人《。是使用?人的装饰装》修人在办理施工【许可手续时除提【供前款规定的—证明:文件外还应当提【供公共?建筑:。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!。。修的书面证明 ! ,第二十?九条 建筑装饰【装,。。修施工?企业必须按照—工程设计要求、施】工技术标准》和,合同约定将装饰装】修材料?、建筑构配件送有检!测资质的检测机【构对其有害物质【的含量、强度以【及燃烧性能进行【检,测未:经,检测或?者检测不合格的不】。得使用 【第,三十条 建》。筑,装饰装修施工企【业应当建立健全施工!质量检验《制度严?格,工,序管理做好》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!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!蔽前应?当通知装《饰装修人和监理【企业(有工程监【理的)验收未—经验:收的不得进行—下道工序的施工 】 第三十一条 !装饰装修工程施【工现场应符》合文明施工》的相关?规,定在沿街和主次干道!施工的应当采用【砖砌围墙或彩钢板】围场作业其高度【不得低于2》米禁止使用彩—条布等?简易设施搭设围挡 !     》建筑:装饰装修施》。工企业应当在—施工现场设立—公示牌公《示,企业名称、施工负】责,人姓名、联系方式】、开工与竣工日期】和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的投【诉电话 》 第?三十二条 公—共建筑装饰》装修工程《竣工验收前装饰装修!人,应当委托室内空【气质量检《测单位对室内—空气质量《进行检测检测不合】格的建筑装》饰装修施工》企业应?当进行?。整改:并按照双方》合同约?定承担责任 】 第三十《三条: 公共建筑装—饰装修工程室—内空气质量经检测合!格后装?饰装修人应当依法】组织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等?有关单位进行—竣工验收《     公【共,建筑:装饰装修《。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!备下:列条件 《     (一【)完成工程设计【和合同约定的各项】内容;    】 (二)有完—整的技术档案和【施,工管理资料;  !   (三)有【工程使用的》主,要装饰装修》材料:。和装饰装修构配件】的,进,。场试验报告;  !   (《四)有设计》、施工?、监理企业分别签署!。的质量合格文件; !     (五)有!。施工企?业签署?的工程保修书; !  :。。。  (六)法—律,法规和规章规—定的其?他条件     !公共建筑装饰装修】工程消防验收适用】有关消防《。法律、?法规:。和,规章的规定 —   ?。  :应办理施工许可而未!办理的公共建筑装饰!装修工程不得办【理竣工验收和消防验!收手续公《共建筑装饰装修工】程须竣工验收和【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!交付使用 【 第三十四条 【装饰装修人应当【自公共建筑》装饰装修工程竣【工验:收,合格之日起》15:日内将竣《工验收报告、—室内空气质》量检测报告和公【安,消,防等部门出具—的,认可:文件报工程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备案 】 第三十五条 【装饰装?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!关档:案管理的规定及【时收:。集、整?理,公共:建筑:装饰装修工程的文】件资料建《立、:。健,全公共建筑装饰装修!工程项?。。目档案并自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!日起:30日内向工—程所在地《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的档案机】构移交有关项目档】案, 第三十六】条, 装:饰装修人对用于经】。营、办公、教学、医!疗、娱?乐、体育等非住【宅的:。公共活动场所进行装!。饰装:。修的:适用本?章的规定 —   ? 房地产开发企业】。对新建的商》品,住宅统一进行装饰装!修的适用本》章的规定   】  从?事工业建筑装饰【装,修活动?的参照本章的规定】执行: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