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七章 《罚 则
第三!十八条 公》积金管理中心—下列行为《属违法或违规行为】:
《
— : (一?),运作住?房公积金以外的住】。房资金;
!
【(二)在指》定委:托银行?之,外的:其它金融机构开户办!理住房公积金—存贷款等《金融业务;
【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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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《三)直接办理住房公!积金贷款或借款业】务;
—
!(四)不执行国【家规:定的住房《公积金存《贷款利率;(—五)转移、》挪用住?房公积金本金、职】工住房?公积金存款》利息、住房公积【金贷款风《险,准备金、城市—廉租住房《建,设补充资《金;:
】。 ? (六)》截留:。、坐支业务收入或增!值收益?;
》。
》 (七)在】业务收入《或住房?公积金增值收益【中坐支管理费用;】
:
— ?。 (八)》列支公积金管理机】构业务范围以外的】其它费?用擅自扩大》。开支标准和范—围;:。
—
(】。九)超过规定标准和!范围支付手续费【;
! (—十)向他人提—供,担保或抵押贷款; !
?
》 ?。 (:十一)?不按规定《与,受托银行《签订委托合同;【
:
?
】(十二)不按规【定办理住《房公积金账户—。的设:。。立、:缴存、?归还等手续;—
:
】 : (十三)》不按规定为职工建立!住房公积金明—细账记?。载职:工,住房公积金的—缴存、提取情况; !
》
, (十】四)不按规》。。定和程序擅自进行】住房:公积金核销》的;
【
?。 : (十》。五)其它违反国家法!律、法规《和财政、财》务,会计制度的行为【。
第三十九条!。 ,。有第三十八条所列】行为的要区》别情况进《。行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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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】(一)至(五)条】行为的必须》限,期追回违纪资—金;有违法所得的全!部予以没收对挪用或!者批准?挪,。用住房公积》金的有关部》门,负责:人以及?公积金管理机—构负有?责任的主管人—员和其它直接—。责任人员提交有关部!门处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》。事责任;尚不—够刑事处罚》的建:议有关部门》给予降级《或,者撤职等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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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有(六)!至(十五《)条行为的除—责令其限期》纠正外还要按照【会计法和财政违【法行为处罚处—分条:例对负有《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!它直接责任人进行】处罚和处分》
第四—十条 财政监督管】理人员要坚》持,原则秉公办事对于】滥用职权、徇私【舞弊、玩忽职守的要!给予行政《处分:;构:成犯罪的由司法机】关依法?追究刑事《责任
》。第四十一条 被【监督单位《和个人对控告人、检!举人、监督检查人员!。进行报复陷害的有】关部门应《对直:接责任人给予行政】处分;构成犯罪【。的由司法机关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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