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】章, 防洪设施管理
】
第三十条【 市政工程管理部】门根:据城市防洪规—划建设、管理、维】修,防洪设施保障防洪】设施:的完好
》
《 , 第三十一条 禁止!下列损坏防洪设【施,的行为?。。
,
! , (一)向》河堤、河坝、排【洪河道内倾倒垃圾、!废,渣等阻水障碍物;】
! (二)【在防洪?设施保护范围内【挖沙、取土、采石】。、堆放物料》;,
》
》 (三)盗窃】、,损坏防洪设施的行】为
《
》 第三十二》条 禁止在防—洪设施保护范围内设!置构筑物、建筑物棚!盖防洪设《施
—
,
— 确需修建桥梁、立!杆,架线、埋《设管线的须持城【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!。的建: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!水利部门同意由市政!。工程管理部门5个】工作日内批准按国】家规定的《防洪标准设》计、施工《并不得损坏防—洪设施 《
》
本办【法实:施前已设置的—构筑物、建》筑物和棚盖防洪设】施由:产权或者使用—单位负?责占用段清》淤疏浚不得影响排洪!、泄洪并由区人民】。政府按照规划—限,期拆迁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