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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十:章 : 建筑高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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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条 】建筑物的高度除必须!满,足日照、建筑—间距、消防、抗震等!方面的?要求:外应同?时符合本章的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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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十八《条 在有净空【高度:限制的机场、气象】台、电?台和其它无线电通讯!(含微波通》讯)设施周围的【新建、改建建—筑物其控制高度【应,符合有关净空高度】。限制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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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【九条 在古城、】风景名胜区、文物】保,。护单位和建筑—保护单位周围规【划控:制区:域内新建、改—建建:筑物其控制高—度应符合建》筑和文物保护的【有关:。规,。定井按?已经批准的修建性】详细规划《执行尚?无批准的修建性【详细规?。划,的应先编制城市【设计或建筑》设,计方:案进行视线分—析,。提出控制高度—和保:护措施经《批准后?方可:实施
】 第八十条— 在城市规划【区,内总体建《筑群高度按》以下原则控制—
站【前区以?高层建筑为主;【城市中心《及东、北次中—心可建部分》高,层;风景《区以:低层为主;》其他城?。区以多层为》主,
第八十一条! 城市道路两侧建!筑物:高,度的控制要根据下列!。的,各种因素综》合考虑
】 1、城市》道路所在的城市【分区如中心区—、文教区、综合居住!区,等;
【。 2:、城市道路的性质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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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—、道:路红线宽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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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建筑!物,的性质、《体量;
【 一般《规定城市主干道【高层建筑所占比【例,为1520%城市】主干道多《层建筑所占比例【为,6070%;城市】次干道高层建—筑所占比例》。为810《%城市次干》道多层建《筑,所占比例为》50:60%;城市—。郊区或城乡结—。合部的主次干—道可:以低层?建筑为主《
第八十二条! 下列建筑的地】上层数限定为
】 :。。 1、无电—梯的:住宅 》 不应超《过六层
】 2、中学教学【校 不—得超过?五层
】3、小学教学楼 】 ?。不得超过《四,层
《 4、》幼儿:园,、托:儿所 —不得超过《三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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