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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7 瓦—面与板面
】7.1 一—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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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.1— 本章适用于【屋面烧结瓦、混凝】土瓦:、沥青瓦、金—。。属板、采光顶等【分项工程的施—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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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《.1:.,2 : 木:质望板、檩》条、:顺水条、挂瓦条等】构件:均应做防腐和防【蛀,处理木材的含水率】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!工质量验收规—范,GB 50206】的,规定
7【.1.3 金属顺!水条、挂瓦条以及】金属板、固》定件应做《防锈处?理
7.1】.4 瓦材或【板材屋面与山墙【及,突出屋面结构—的交:接处:均应做?泛,水处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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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?1.5 《 ,瓦,面基层施工应—符合下列规定
! 1 结【构层内应预埋—Φ10锚筋锚筋长度!应符合构《造要求锚筋应做【防腐处理;
【 , , 2 卷材【防水层应全部满粘;!卷材:收头和预埋锚筋穿】破卷材处均应用密】封材料嵌封严密;
!。
3 保!温层应?铺设在垫层》上保温材《料宜采?用干铺法或粘—贴法;
》 4 保温!层上应做《。C20细石混—凝土找平层》找平层内应》设Φ6钢筋网骑【跨屋脊?。并绷直钢筋网—应与:预埋锚筋连牢
!
7.1.6 【 瓦材的下面应【铺设防水《垫层其?。品种、厚度应符合设!。计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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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《.1.?。7 ?板面接缝《密封材?料,的品种、《嵌,填深度应符合—设计要求板面—用的:金属附?件及:紧固件应进行防【锈处理外《露的钉帽《。应进:行密封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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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《.1.8《 金属板面和采】光顶的防雷设—施应符合设计—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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