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【 供暖通风和空】调,节能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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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6.《1 :。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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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1 供!暖和(或《)空气调节系统冷】、热源?集中设置的居住建筑!施工图设《计阶段应对供暖或】空调区?。的冬季热《负荷和夏季逐时冷负!荷进行?计算并?提供计算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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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2】 :位于高海拔严寒【、寒冷地《区的:居住建筑应设—置供暖设施
!6.1.3 居住!建筑集中供暖—、空调系统的热【、冷源方式及设备】的选:择可:根,据,资源情况、环—境,保护:、能源效率及—用户对?供暖费用《可承受的能力—等综合因素经技【术经济分析比较【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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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4 ! 供暖热源应根据建!筑物规模《、用:途、建设《地点的能源条件、】结构、价格》以及节能减排和环】保政策的相关规定等!通过综合《论证确定有条件时应!积极利用可再—生能源如太阳能、地!。热能等并《应符合下列规定
! 1 有可!供利用的废热、【工,业余热或《地热的区域供—暖宜:采用上述热源;【
: 《2 : 太阳能丰富—地区宜利用太—阳能集热系统作为供!暖,热源:并宜设置辅》助热源辅助热源宜采!用,空气:源热泵;
【 3 》 不具备本条—第1:、2款的条件供暖】热源:宜采用空《气源热?泵;
【 4: 以热电厂和区域!锅,炉房:为主:要热源?;在城市《集中供热范围内时】应优先采用》城市热?网提供的热源—
6.1【.5: , 居住建筑的集中】供,暖系:统应按热水连续供】暖进行设计住宅区】内的商业、文化【及其:他公共?建筑可根据其使【用性质、供热要求】经技术经济比较【确定
6【.1.6《 除?电力充足和》供电政?策,支持:或者建筑所在地无法!利用其他形式的能源!。外居住建《筑,不应设?计采用直《接电热供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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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—.7 ? 供暖和(或)空气!调节系统冷、—热源集中《设置的居住》建筑必须具》备住户?分户热量分摊的【。条件;设计》时应设置《分户热量分摊—装置或预留》安装该装《置的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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