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4 规—划与建筑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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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4.?。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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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1【 居住建筑—与公共建《筑组成一幢》建筑:时公共?建筑部分应》按现行国家标准【公共建筑节能—设,计标:准GB 50189!进行节能设计但商业!服务网点《或,符合:商,业服务网点要求【的小区配套服务用房!应按本标准进行节能!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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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2 ! 居:住区规?划,布局应?根据场地《资源、地《形及气?候条件按《照因地制宜的原【则合理进行建筑布局!采用适宜的技术【充分利用可再生【能源营造健康、舒】。适、节能《、环保、生态的【室外环境
】4.1.3 居】。住,建筑的形体》设计:应根据建《设场地条件综—合考虑?建筑:整,。体规划、内部—功,。能布置和体形系【数要求确定适—宜的形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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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4,.1.?4 : 居住建筑设—计应按照被》动式技术优先的原则!采用:适宜的保温、—隔热措?施充:分利用自然采—。光,、,通风降?低建筑供暖、空调和!照明系统《的能耗提高室内环境!舒适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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