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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》.3  交通规【划 —。 6.3.1】  道路与公—交系统?规,。划应:符合下?列要求 》     1!  应优《先发展公共交通优】化公交线网公—交站点覆盖率应【满足主?。要功能?建筑:的主要出《入口:与,公交:站点步行距离小于】5,00m的要求—; ?    【 2  应》合理确定道路网密】度和道路用地面积】合理规划城》市支路系统布局【与支路网密度;【   】  3?  用地出》入口宜设置与周【边公:共,设,施、公交站点便捷连!通的:步行道、自行车【道方便步《行和自行车出—行; ? ? : ,   4  在旧】城地区道路网—规划应综合考—。虑原有地上》地下建筑及》市政条件和原有道】。路特点保留》和利用有历史—价值的街道 【 : 6.3.2【  新区规》划和有条件进行【改造的?建成区内步行—。和自行车系统规划】应符合下《列要求 】  :。 ,  1?  :自行车道路网由城】市道路两侧》的自行?车道、胡同》、小区?。道路以及自》行车专?用道路共同组成应保!证,自行车可以连续行驶!人行道、步行—街、:人行:过街设施《等应与居《住、:商业、车站、—城市广场《的步行系统形成完】整的:城市步行系统;【    ! ,2  城市道路两侧!的自:行车道宽《度快速路辅路、主】干路应?为3m~4m—次干路应为2—m~3m(》一般情况下宜为【3m:)支路应为2—m高峰?小时自行车流—量超过3000辆的!可适:当加宽红线宽—度为15m的支【路自行?车道宽度可》为1m交叉》口处的?。自行车道宽度不【得小于路段上—的自行车道宽度; ! ?     3  !城市次干《道及以上等级—道路机动《。车,和自行车道》之间:必须实行物》理,隔离城市支路—交通量较大的—也应根据条件设置机!非隔:离设施; 》 《     4  居!。住区和公共》服,务设施、公交车【站、:公交枢?纽应就近设置足【够,和方便的自行车停】车,设施轨?道交通车站的自【行车停车设施总体规!模可按照《进站乘客总量的1】0%~15%估算】。(三环路以外—车,站宜采用高限);】 : :    》 5  城市道【路红线?内应设?步,。。行道所有《路口:。应设人行横道线道路!。红线外宜建立联【。系主要公交站点【、公共服务》中心以及到周—边,功能区的便捷步行】系统地?块,。内,的步行系统》可结合微风通—道设计步行交—通设施应符合无障】碍交通的要求;【    ! 6  步行—和自行车《系统设计应》结合绿化、景—观环境设计并提【。供配套的《休息设?施应采取绿化遮荫措!施,提高步行道、自【。行车道的《舒适性步行道与自】行车道?林荫率不宜小于【75% 】 6.3.3—  静态交通系【统,规划应符《合下列要求 !     1  !机动车停车应满足节!约用地的要求优先采!用,地下停车和》立体停车方式—;  】   2  应【合理确定《机动:车停车?位数控制《机动车室外停—车数量比例住—宅室外地《面停车数《。量占项目总停车量的!比例不?应,超过10%高档【公寓和独栋住宅室外!地,面停车?数量占项目总停【车,量的比例不应超过】7.5%; 【     】。。3  机动车—停车场库应》含一定比例的—电动车车《位和充电站》指标; 【     —4  应合》理布置自行车停【车处自行车》停,车处距建筑出入【口距离不宜》超过150m应【在轨道交通站点和公!交站:点周边布置自—行车停?车设施;《 —    5  【停车场地应考虑【生态:设,计利用植物或遮阳棚!等设施提高室外停】车位遮荫率应—百分之?百满足?绿化停车达标率【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