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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章》 法律责任 【 第一○一—。条 城乡规划编【制单位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所在地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—责令限?期,改正处?合同约定的规划编】制费一?倍以上二倍以下的】罚款;?情节:严重的?责,令停: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!降低资质等级或【者吊销资质证—书;造?成损失?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! —     —(,一)超越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!承揽城乡规划—编制工作《的; !。 ,。   ? (二)违》反国家有关标准编】制城乡规《划的:    未依法!取得资质证》书承揽城乡规划【编制工作的责令停】止违法?行为依照前款规定】处以:罚款;造成损失【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! ? 第一○二条— 未取?得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建设的或者未按照】建设工程《规划许?。。可,证的规定建设的责】令,停止建?设;尚可《采取改正措施消除】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!责令限?期改正并处建设【工程造?价百分之五以上百】分之十以下的罚【款;无?法采取改正措施消】除对规划实施的【影响的城市管理【。行政执法部》门应当责《令限期拆除》不能拆除的没收实】物或者违《法收入?可以并处《建设工程造价—百分之十的罚款 !第,一○三条 未—取得乡?村建:设规划许可》证擅自建设或者未按!照乡村建《设规划许可证的【规定建?设的由?乡、镇人民政府【责令:停止:建设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的《由乡、镇人》民政府组《织拆除? , 第一○四条— 建设?单位或者《个人有下列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!拆除可以并处临【时建设工程造价一】倍以下的罚款 ! 《  :   (一)—未经批准进》行临时建设的;【 —   《  (二)未按【照批: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!的; 《    (三)【临时建筑物、构筑物!超过:批准期限不》拆除的 》 第?一○五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未在建设工】程竣:工核实后《六,个月内?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报送有关竣工核实资!料的责?。令限期补报;—逾期不补报的—。处一万?元以上五《万元以下的罚款【。。 第一《○六条 城乡—规划主管部门及其】。他相关行政》机关的工作人员在】执行:公,务过程中滥》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徇私舞弊的由—上,级主管?部门或者监察机【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 :第一○七条 各级人!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超!越法定职权》或者违反《法定程?序审批建设用地、建!设项目的其批准【文件、证件》无效由?发放上述批准—文件、证件的机【。关的:上级主管部门—。。或者监察机关对其】负责:人,和主要责任人给予】行政处分 》 第一○八条 违反!本办法?规定构成《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