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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五章 土地—流转收益
第!二十九条 市、县人!民政府应当》制定并公布小—城镇用地基准地价】并根据小城》镇发展?。和土地市《场发育状况对基【准地价适时调—。整
?第,三十条 农民—集体所有建设用地】使用权流《。转时土地使用者应当!向市、县人民政府缴!纳一定?比例:的土地流《转收益 》
本办法所—称土地?流转收益是指土地】使用权?人在土地《使用权流转中—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!收益:
第三《十一条? 农民集体所有【。建设用地使用—。权首次流转时应当】按照本办法第三【十条规定《如,期向:市、县人民政—。府缴纳土地流转收益!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!地使用权《首次流转的》按下列标准》。缴纳土地流转—收益
《。 ?
(一)土【地使用权《。在一定年限内一次性!转移的按《每平方米3-5【。元一次性缴纳—;
【(二)土地使用权】租赁和作《价出资(入》。股)的在《合同约定年》限,内按每年《每平:方米:0.4-《0,.6元一次性或逐年!缴纳
土【地流转收《益的缴纳人由—流转合?同约定?
第三十二条【 农民集体所有建】设用地再次》流转:产生的增值收益【是指土地《使用者再次流转中所!。取得的收入》包括货币收入—。、实物?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减!去下列扣《除项目金《额后的余额》即增值额中按一定】比例收取的》部分
《
(一)!。前次流转所支付的金!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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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—)开发土《地的:成本、费用;— ,
(三)新建】房屋及配套设施【的成本、费》用或:。者旧房?建筑:物的评估价格
】第,三十三条 》土地使用权再次【流,。转的按下《。列标准缴纳》土地增?值收益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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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增值额【未超过扣《除项目金额50%按!增值额的20%缴】纳;:
《
(?二)增值额超过扣】除项目?金额50%、未超过!扣除项目金额1【00%按《增值额的30%缴】纳;
】
(:三)增值额超过扣】。除项目金额10【0%:以上按增值》额,的40%缴》纳 ?
:土地增值收益的缴】纳人由?流转合同约定
】第三十四条》 土地流转收益和土!地增值收益由市、县!人民:政府国土资》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取!全额上缴财》政专户主《要用于?乡镇(村)基础【设施建设和土—。地开发整理市—、县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部门按《收益总额《的2:%提取业务经费提】取业:务经:费后:的资:金,按照“谁《所有谁投入》谁受益”的原—则三区范围之内【的乡镇农民集体所】有,的,土地按乡(镇—。)80%、区10】%、市10%—分配;村农民集体】所有的土地按土地所!有者80《%、乡(镇)—10:%、区5%》、市:5%分?配各县的乡镇农民】集,体所有的《土地按乡(镇)【80%、县2—0%分配;村—农民集体所有的【。。土地按土《地所有者80—。%、乡(镇》)10?%、县10%分【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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