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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五章 土地》流转收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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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】 市、县人民政【府应当制定》并公布?小城:镇,用地基准地价并根】。据小城?镇发展和土地市场发!育,状况对基准地—价适时调整
第三!十,条, 农民集体所有【建设:用地使用权流转时土!地使用者应当—向,市、县人民》政府缴纳一定—比例:的,土地流转收益—
本办法所】称土:地流转?收益是指土地—使用权人在土地使】用权流转中应取【得的平均土地—纯收益
第三十】一,条 农民集》体所有建设》用地使用权首次流】转时应?当按照?本办法?第三十条规定如期】向市:、县人民政府缴【纳,土地流转收益农民】集,体所有建设用地【使用权首次流转的】按,下列标准《缴,纳土地流《转收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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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,(一)土《地使用权《在一定年限内—一次性?转移的按每平方米】3-5元一》次性缴纳《;
《 ,
(二)》土地使用权租赁和】作价出资(入股)】的在合同约》定年限内按每—年每平方米0.4-!0.6元一次性或逐!年缴纳 》
土?地流:转收:益的缴纳人由流转】合,同约:定
第三》十,二条 农《民集:体,所有建设用地再【次流:。转产生的《增,值收益是《指,土地使?用者再次流转—。中所取得《的收入?包括货币收入、实】物收入?和其他收入在减去下!列扣除?项目金?额后的余额即增值】额中:按一定比例》收取的部分》
,
(一!)前:次,流转所支付的金【额;:
: , ,
:(二)?开发:土地:的成本、费用—;
(三)新!建房屋及《配套设?施的成本、费用【或,者旧房建《筑物的评估》价格:
第三十》三条 土地使用权再!次流转的按下列标】准缴纳土《地增值收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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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!增,值额:未超:过扣除项目金—额50%按增—值额的20》%缴纳?;
【(二)?增值额?超,过扣除项目金额5】0%:、未超过《扣除项目金额1【0,。0%按增值额—的30%缴纳—;
(!三)增值额超过扣】除项目金额100%!以,。。上按增值额的40%!缴纳
土地增!值收益?的缴纳?人由:流转合?同约定
第—。三十:四条 土地流转收益!和土地增值收益由市!、,县人民政府国—土资源行政主—。管部门收取全—额上缴财政专户【。主要用?于乡镇(村)基础设!施建设和土地—开发整?理市、县国土资【源行政主管部门【按收益总额的2【%提取业务经费提】取业务经费后的资】金按照“谁所有谁投!入谁:受,益”:。的,原则三区范围—之内的乡镇农—民集体所有的—土地按乡(镇)80!%、区1《。。0%、市1》0%分配;村农民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土!地所有者8》0%、乡(镇)【10%、区5%、市!5%分配《各县的乡镇农民集体!所有的土地》按乡(?镇,)80%、县20%!分配;村农民集体】。所有的?土地按土地所—有,者80%、》乡(镇)1》0%、县《10%分配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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