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
《
, 第五章 土【地流转收益
!第二十九条 —市、:县人民政府应当制】定并公布小城镇用地!基准地价并根据小】城镇发展《。和土地市场发育状况!对基准地价适—时调整
第三十条!。 农民集体所有建】设用地使用权—流转时土地使用者】。应当向市、县人【民政府缴纳》一定比例的土地流转!收,益
本—办法所称土地流转】收,益是指?。土地使?用权人在土地—使用权流转中应取得!的平:均土地纯收益
】第三十?一条 农民集体【所有建设用地使【用权首次流转时应】当,按照本办法》第三十条《规定如期向市、县】。人民:政府缴纳《土,地流转收益农民【集体所有建设—用地使用权首次【流转的?按下列?标准缴纳土地流【转收:益
《
》(一)土地使用权在!一定年限《。。。内一次性转》移的按每平方米3】-5元一次性缴【纳;
—
:(二)土地》使用权租赁和作价】出,资(:入股:)的在?。合同约定《年限:内按每年每平—方米0.4-0.6!元一次性《或逐年缴纳 【
土地流转—收益的缴纳》人,由流转合《同约定
第—三十二条 农—。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!再次流转产生的【增值收益是指土【地使:用者再次《流转中?所取得的收入—包括货币收入、【。。实物收入和》其,他收入在《。减去下列扣除项目金!额后:的余额即增》值额中?按一定比《。例收:取的:部分
!
(一)前次流【转所支付的金—额;
》
(二)—开发土地《的成本、《费用;
(三!。),。新建房屋及配—套设:施的成本、费用或】。者旧房建筑物的评】估价格
第三十】三条 土地使用权】再次流转的按下【列标准?缴纳土地《增值:收,益
】
(一)增值额未超!过扣除项目金额【50%按增值—额的:20%缴纳》。;
:
(—二)增值额超过【扣除项目金额—50%、未超过【。扣除项目金额—100%按增值额的!30%缴纳; 【
,
: ,
(三)增值额超!过扣除?。项目金额100【%以上按增值额【的,40:%缴纳
【土地增值收》益的缴纳人》由流:转合同约定
第三!十四条 土地流转】收益和土地增值【收益由市、县—人民政府国土资源】行政主管部》门收取全额上缴财】政专户主要用于【乡,镇(村?。)基础设施建设和土!地开发?整理市、县国土资】源行政主管》。。部,门按收益总额的2%!提,取业务经费》。提取:业务经?费后的资金按照【“谁所有谁投入【谁受:。益”的原则》。三区范围之内的乡】镇农民集体》所有的土地按—乡(镇)《80%、区10%】、市10%分配;】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!地按土?地所有者80%、】乡(镇)《10%、区5%、】市5%?。分配各县的乡镇【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!按乡(?镇)80%、—县20%分配;村农!民,。集,体所有的土》地按土地所有—者80?%、乡(镇)—10%、县10%分!配
》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