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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八:章 市政》公用设施
】第,四十:四条 新》建、改建城》市道路应《按照城市《道路设计规范CJJ! ,3,7-9?0,及以下规《定,执行
《 , (一)】。建设:用地与两《条或两条以上道路】相邻的宜向》低一级的道路上开】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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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二)在城市主【次,干路交叉口附—近,开设机动《车,。出入口时开口位置】与城市主次干路交】。叉,口的距离《(以:道路边线在》。。路口的变《曲,点为起算《点)不小于8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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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。 (《三)新建、改—建城市道路应—按规范设置方便残疾!人使用的盲道等无】障碍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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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四十五条 城】市主、次干路应【布置:供公共交通车辆【使用的港湾式停【车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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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?十六条 城市—。各类停?车场(库)设置【按下列规定》执行
《 : (?一)各类《建筑停车《泊位按?停车:泊位指标《表(表6.》。1)规定执行—
表6.1 【 停车泊位指标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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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, (二)停车】场(库)应就近【设置宜?采用地下《或多层车库
】 (三【)居住?小区、组团地—面停车位不》宜大于?总停车位的1—0%
! 第四十七条—。 各类管线设置【应符合下列要求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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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(一)各《类,管线的设置应符合】。城市工程管线综合】规划规?范G:B :。。50289-98】及有关专业规—范的:规定原?则上应采《取地:下敷设
》 ? , (二)管—线干线应《。当布置在靠近主要】负荷中心或者支管较!多的一侧
! (三)—各种管线走》向应尽量与道路中心!。线平行横穿道路的线!路与道路垂直其埋设!深度应根据道—路结:构、标高《和管线的安全—要求确定
!。 (四)新【建城市道《。路各类管沟》、管线应与》道路:同步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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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沿道路【设置的配《电柜、通信机—房,等小型构筑物应当】结,合沿街?绿地或建筑物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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