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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章 【市政公用设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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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—四条 新建、【改建城市道路应【按照城市道路设计】规范CJJ 3【7-90《及以下规定执行
! (一)!建设用地与两条或】两条以上道》路相邻的宜向低一】级的道?路上开?。口
!(二)在《城市主次干路—交叉口附近开设机】动车出入口时开【口位置?与城:市主次干路交叉【口的:距离(以道路边【线在路口的变曲点为!起算点)不小于8】。0米
— (三)新建!、改建城《市,道路应按《。规范设置方便残疾】人,使用的盲道等—无障碍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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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,五条 城市》主、次干《路应布置供公共交通!车辆:使用:的港湾式《停车带
! 第四十六条 城!市各类停《车,场,。(库)?设置按下列规定执行!
:。 (一)各类!建筑停车《。泊位按停车泊位指标!表(表6.1)规定!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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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6?。.1 《停车泊?位指标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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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停车场(】库):应就近设置宜—采用地下或多层车】库
【 :(三)居住小区、组!团地:面停车位不》。宜大:。于总停车位的10%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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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十七条 各类管】线设置?应符合下列要求【
《 (一)【各类管线的设置应】符,合,城市工程管线综【合规划规范GB 】5,0,。289-98及有关!专业规范的规定【原则上应采取地下】。敷设
》 《 (二)管》线干线应当布置在】靠近主要《负荷:中心或者支管—较多的一侧
【 ? (三)各【种管线走《向应尽量《与道路中心线平【行横穿道路的线路与!道路垂直其埋设深度!应根据道路结构【、标高和管线的安】全要:。求确定
》。 —(四)新建》城市道路各类—。管沟、管线应与道路!同步建设
! (五》。)沿道路设置的配】电柜、?通信机房等小型【构,筑物:应当结合沿》街绿地或《。建筑物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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