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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章 ? 法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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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五】条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由水行政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】违法行为并》依据山东省农—。村,公共供水管理—。办法的有关规定【予以处罚
】。 《(一)擅自建—设,农村公共供》水工程?的;
《 (二)!在供水主管道和其他!。供水:设施安全保护范围】内从:事危害供水设施安全!活动的;
! ,。 (三)从事【破坏农村公共供【。水水源或者》影响:水源水质活动的【;
? : , (四)擅【自改动、拆除农【村公共供水》设,施的;
》。。 ? : (五)擅自—在,农,村公共供水管网上接!水的;
【 (六)【供水:单位擅自停止供水或!者未履行停水通知】义务:的;
】 (七)供—水单位未按照—规定检修供水—设施或者供水设施】发,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!抢修:的;
【 : (八)发生水【质污染供水单—位未:及时上报的;
! 《 (九)供水—单位擅自向用—水单位和《个人加价收取水【费的;
《
: (十)】其他依照山东省农村!公共供水管理办【法应当?。予以处罚的行为
】
第五十六【。条 :对违:反本办?法的行为除依法给予!。行政处?罚外属于《。违,反治安管理规—。定的由公安机—关依法给予治安【管理处?。罚;构成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;给他人造成】损失:的应当依法》。。承担赔偿责任
】 , 第五?。。十七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及其】有关:部门的工作人员【在农:村公:共供:水管理工《作中玩忽职守、滥用!职权、?徇私舞弊的依法【给予:处分;构成》。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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