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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章 城镇容》貌管理
【第十四条 城镇【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!区域内?的建筑物《需要:进行外部装修—或者改建临街门【。窗的应当符合城【镇容貌标准》有关部门在办理相关!手续时应当征求【城镇:容貌和环《境卫生行《政主管部《门的意见
【 任《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在建筑物顶部—、阳台外或者窗外】。擅自搭建鸽舍、棚】屋
第十【。五条: 城镇?主要道?路两侧?和景:观区域?内,的建筑物、构—筑物、雕《塑,。和其:他设施的所有者、】使用:。者或者管理者—应当保持建筑物【、,。构筑:。物、雕塑《和其他?设施完好、整洁【并按照当《地人民政府规定【的时:间、标准进行修【整、清洗或者粉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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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】 禁止在城镇道【路,两侧的护栏、—线杆、树《。木、绿?篱等处?吊挂杂物或者—晾晒衣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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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城镇】道,路两侧建筑物的【顶部:、阳台?外,、窗外不得堆放、】吊,挂或者晾晒有碍城】。。镇容貌的物品
】 建筑物外】走廊、阳《(平)台需要进行封!闭的不得超出建筑】。物外墙面其外—型、规格、色彩应当!符合城镇容》。貌标准?
在【建筑物外部》安装空调《、太阳能热水器、防!盗网、遮阳罩—等应当保《持,其安全、整洁、【完好:。并符合城镇容—貌标准
第】十七条 《城镇道路的养护单位!应当保持道路—。路面的?完好:、畅通每日巡查不】少,于一次发现路面损坏!或者有障碍物时应】当及时组织修复、】清理
】城镇:道,路的保洁单》位应:当保:持道路路面的整【洁发现路面有杂【物时应当立即清理;!。发现路面《损坏或者《有障:碍物时应当及时通】知道路养《护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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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。八,条 在城镇道路上】。设置:的各种井盖、沟盖、!雨箅等设施应当符合!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!和,技术规范并由产权单!位或:者管理单位采—取必要措施保—持其完好、正位
! 《产权单位或者管理】单位对城镇道路【上设置的各》种井盖、沟盖—、雨箅等《设施每日巡查不少于!一次发现或者得知井!盖、沟盖《、雨箅等《设施:丢失、破损或—者移位时应当立即】设立警示标志并在2!4小时内补》装、更?换或:者正位;未及时补】装、更换或者正【位的应?当,采取避险措施;因】。产权单位或者管【理单位的责任—造成他?人人:身财产损害》。的应当?依法承担《。赔偿:。。责任
— 逐步《建立:城镇道路设施综合】巡,查制度对城》。镇道路上设置—的各种?井盖、沟盖、雨【箅等设施实》施,统一巡查
! 禁止非《法收购城镇道路上】设置的各种井—盖、沟盖《、雨箅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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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九条 未经许可】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占用城镇【道路从事摆摊设点、!洗车、修车、设置】集贸市?场,等非交?通活动
】 ,。城镇:容貌和环《境卫生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!部门编制城镇道路摊!点设置导则按照合理!。。布局、疏堵并—举、方便市民、【。整,洁有序、规范管【。理,的,原则:。在广:泛听取居民意—。见,的基础上对允许设置!摊点:的道路路《段、摊点种类、经】营时间、《保洁要?求等作出《规定报本级人民政府!批,准,后向社会公》布施:行
》。 失?业职工、残疾人等困!难群体根据》城镇道路摊点设置】导则申请在城—镇道路?上设:置摊点的城》镇容貌和环境卫生】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予以照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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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在!城镇道路两侧和【公,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!物料搭?建建筑物、构—筑物或者其》。。他设施确《需临时堆放》物料搭建临》。时性的建《筑物、构筑物—或者其他设》施的应当向城镇【容貌和环境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】提出申请经审—查同意后方》可按照规《。定办理相关手续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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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一条 ?城镇道路改造时沿路!设置线杆的产—权单位应当按照道路!改造标?准同步?进行线路改造并自线!路改造完成之日起3!0日内拆《除废弃的线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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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在城!镇道路上行驶的机】动车应当保》。持车:容整洁禁止》机动车带泥》上路
】运输砂石《、土方、混》凝土、灰《。浆等散体、流体【物质或者生》活垃圾(含粪便下同!)、建筑垃圾(含工!程渣土下同)应当】对运输?车辆采取覆》盖、密闭等措—施不得?造成泄漏或者—遗撒
第【二十:三条 城镇》供排水?管,理,单,位应当加强》。对供排水管网设施的!。管理:和维护保证供排【水管网设施正常【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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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—挖城:镇道路、维修管道、!清疏河道《或者排水管(沟)所!产生的淤泥、污物】栽培或者修剪树木、!花卉、草坪等作业所!产生的枝叶、泥土施!工或者养护单位应当!及时清?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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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,十四条 设》置任意一边边长大于!4米或者单面面积大!于10平方米的大型!户外广?。告应:当向城镇《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!主管部?门提出书《面申请并提供—广告设置的位置、】规格、色《彩及效果《。图等资料经》城镇容貌和环境【卫生:行政主管部门—同,。意后依照有》关,规定办理《规划许可
】 户外广告设施】空置的?设置者应当》临时设置《公益性广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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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【 设置户外广告【、牌匾?标识、标《语牌、指示牌、画廊!。、橱:窗、霓虹《灯、灯箱、条—。幅,、旗帜?、变配电箱》。、交:通护栏、落水管、电!话亭、显示》屏幕、充《气装置和实物造型等!应当符?合有关专项》规,划内容健康、—。文字规范《、外形美《观、安全牢固不【得遮挡、影》响交通标志》、交:通信号灯不得妨碍】交通通行
! 对陈旧毁》损、色彩剥蚀—影响城镇容貌—的设置单位或者个】人应当及时》。整修、清洗》或者更换;对有安全!隐患的?应当加?固或者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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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。六条 在城镇建【筑物、构筑物和其他!设,施,上张贴、张挂宣传】品或者?利用实物造型、悬挂!物、充气装置—。等,载体设置宣传—品,的应当?依法经城镇容貌和环!境卫生、气》象等:部门批准并按照【规定的期限和地点张!贴、张?挂、:设,置期限届满后及时】撤除
第二十!七条 ?禁止擅?自在建筑《物、构筑《物的外墙或者公共设!。。施、:路面、线《。杆、树木等处进行张!贴、涂写或者刻【画
《 建筑物—、构筑?物、公共设施—、路面、线杆、树木!等的所有者、使用者!或者管?理者发现《张贴、涂《。写或者刻画的应【当,。。立即进行清理—
第二—十八条 《城镇容?貌和环?境卫生行政主管部】门或者街道办事处】。、镇人民政府应当】在街巷、居住区选】择适当地《点组织设置公共信】息栏供有关组织和居!民免费发布便—。民信息并负责管理和!保,。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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