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。 ? : 第三章 城镇【容貌管理 — 第十四条 城镇!主,要道路两《侧和景观区域内的】建筑物?。需,要进行外部装修或】者改建临《街门窗的应》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!有关部门在》。办,。理相关手续时应当】征求城镇容貌—和环境卫生行—政主管部《门的意见 —   ? 任何单《位和个人《不得:在,建筑物顶部、阳台外!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!舍、棚屋《。 ? ,第十五条 城—镇主要道路两侧和景!观区域内的》建筑物?、构:筑物、雕塑和其【他,设施:的,所有者、使用者或】者管理?者应:当保持建筑物—、构筑物、雕塑和】其,他,设施完?好、整洁并按照当地!人民政府规定—的时间?、标准进行修—整、清洗或者粉【。刷 ? 第十《六条 禁止在【城镇:道路两侧的护—栏、线杆《。、树木、绿篱—等处吊挂杂物或【者,晾晒衣?物 ?    在》城镇道路《两侧建筑物的顶【部、阳台外、窗外】不,得堆放、吊》挂或者晾《晒有碍?城镇容貌的物品 】     建筑物外!走廊:、阳(平)台需【要进行?封闭的不得超出建筑!物外墙面其外型、】规格、色彩》应当符合《城镇容貌《。标准  》   在建筑物外】部安装空调、太阳能!热水:器、防盗网、遮阳】罩等应当保》持其安全、》整洁、完《好并符合城镇容【。貌,标准 》 ,第十:七条 城《镇道路的养护—单位应当保持—道路路面的完—好,、畅通每《日巡查不少于一【次发:现路面损《坏,或者有?障碍:物时应当及时组织修!复、清理   】  城镇道路—的保洁单位应—当保持道《路,路面的?。整洁发现路面有杂】物时应当《立即清理;》发,现路面损坏或者有障!碍物时?应当及时通知—。道路养护单位— ? 第十八条 —在城镇?。道路上设《置的各种井盖、沟】盖、雨?箅,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!规定的?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!并由:产权单?位或者管《理单位采取必要【措施保持其完好、】正位  》   产权》单位或者管理—单位对城镇道路上】。设置的各种》。井,。盖、沟盖《。。、雨箅等设》施每日巡查不—少于一次发现或者】得知井盖、沟盖、】雨箅等设施丢—失、破损或》。者移位时应》。当,立即设立警》示标志并在24小时!内补:装、更换或》者正位;未》及时补装、更换或】者正位的《应当采取避险措施】;因产权单》。位或者管理单位【的责任?造成他?人人身财产损害的】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 :     》逐步建立城镇道【路设施综合巡—查,。。制度对城镇道路上】设置:的各种井盖、—沟盖:、雨箅等设》。施实施统一》巡查    【 禁止?非法:收购城镇道路上设】置的各?种井盖、沟盖、雨箅!等设施 【第十九条 》 未经许可》。任,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占:用城镇道路从事摆】摊设点、洗车、修车!、设:置,集贸市?。场等非交通活动 !    《。城镇容?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会同公】安,等部门编制》城,。镇道路摊点设置导则!按照:合理布?局、疏堵《并举:、方便市民、整洁】有序、规范管—理的原则在》广泛听取居》民意见的基础上对允!许设置摊点的道路】路,段、摊点种类—。、经营时间、保【洁要求等《作出规定《报本级人民政府批】准,后向社会公布施行】     失业职!工、残疾《人等困难群体根据城!镇道路摊《。。点设置导则申请【。在城镇?道路上设置摊点的城!镇容:貌和环境《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》予以照顾 》 第二十条【 在城镇道路两侧】和公共?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!。料搭建?建筑物、构筑物【或者其他设施—确需临时《堆,放物料搭建临时【性的建筑物、构筑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!当向城镇容》貌和环境《卫生行?政主:管部门?提出:。申请经审查》同意后?方可按照规定办理】相关手?续, , 第二》十一:条 城镇道》路改造时沿路—设置线杆《的产权单位应—当,按照道路《。改造标准同步—进,行线路改造并自线】路,改造完成之》日起:30日内拆除废弃】的线杆 》 第?二十二?条 :在城镇道路上行【驶的机动车》应当保持车容整洁】禁止机动车带—泥上路     !。运输砂?石、土方《。、混凝土《、灰浆等散体、流体!。物质或者生活垃【圾(含粪便下同)】、建筑垃圾(含【工程渣土《。下同)应当对运【输车辆采取覆盖【、,密闭等措施不—得造成泄漏》或者遗撒 》 第二十三【条 :城镇供排《水,管理单位应当加【强对供排水管网设】施的管理和维—护保证供排水管网】设施正常运》行     开挖!城镇道路、维修管道!、清疏?。河道或?者排水管(沟)所产!生的淤泥、污—物栽培?或者修?剪树木、花卉、【草坪等作《业所产生的》枝叶、泥土施—工,。或者:养护单位应当及【时清理 【第二十四条 设【置任意一边边长【大于4米或》者,单面面积大》于1:0平方米的大型户外!广,告应当?向城镇容貌》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!部门提出书》面申请并提》供广告?设置的位置》、规格、《。色彩及效果图等资】料经城镇容》貌和环境卫生行【政,主,。管部门同《意后依照有关规定】办理规划许可  ! ,  户外广告设施空!置,。的设置?者应当临时设置公】。。益性广告 】。第二十五条 设置户!外广告、牌匾标识】、标语?牌,。、指:示牌、画廊》、,橱窗、霓《虹灯、灯箱、条【幅,。、旗帜、变配电箱、!交,通,护,栏、落水管、电【。话亭、显示屏—幕、充气装置—和实物造型等应【当,符合有?关专项规划内—容,。健康、文字规范、外!形美观?、,。安全牢固不》得遮挡、影》响交通标志》、交通信号》灯不得妨碍》交,通通行 》   ? 对陈旧毁损—、色彩剥蚀影响城】镇容貌的设》置单位或者个人应】。。当及时整修、清【。洗或者更换;对有安!全隐患的应当加固或!者拆除 第二!十,六,。条 在?城镇:建筑:物、构筑物和其他】设施上张贴》、张挂宣传品—。。或者利?用实:物造型、悬挂物、充!气装置?等载:体设置宣传品—的应当依法》经城镇容《貌和环境卫生—、气象等部门批准并!按照规定的期—限和地点《张贴、张《挂、设置期限届满】。后及时撤除 】 ,第二:十七条 禁止擅自】。。在建筑物、构筑物的!外墙或?。者公共设施、路面、!线杆、树木》等,处进:行张:贴、涂写或者刻【画    — 建筑物、构筑物】、公共?设施、路面》、线杆、树》木等的?所有者、使用者或者!管理者发现张—贴、涂写或者刻【画,的应当立即》进行清理 》 ?。第二十八条》 城镇容貌和环【境卫生行政》主管部门或》者,街道办事《处、镇人民政—府应:当在街巷、居住【。。区选择?适当地点组织设置】公共信息栏供有关组!织和居民《免费发布便民信【息并负责管》理和:保洁: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