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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章《 评标办》法
第二十】六条 评标一般按下!。列程序?进行:
》 1.组建评—标委员会;
】 : ,2,.,评标: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!成,员熟悉招标文件等相!关文件资《料做出清标工作【安排对?暗标进行编》号封存?;
— 3.采用资格后审!的对:投,标人资格进行—审查;
《
4—.清标;
! 5.初步评审【;
【6.详细《。评审;
【 7.向招—标人提交书》面评标?报告推荐《中标候选人
】。 8.评—。标委:员会解?散
第二十七条 ! ,评标委员会》应当根据招标文【件确:定的评标标准—和方法对投标—文件进行详细的评】审,和比较经济标评委对!各,投,标单位编制的分部分!项工程量清单计价】表中:的综合单价》。。、主要材料价格及措!施项目等《进行全?面详细评审
—。
》 第?二十八条 》 评标委员会—。在详细评审过程中】发现:下列情形之一的可】否决其?投标
《 》 1:.投标文件未按照招!标,文件要求签字—、盖章?的;
?
, 2.】投标人?未,按照招标文》件要求提交》投标保证金的—;
《 , ?。 3.投标人—。不符合国家或者【。招标:。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!的;
《 —4.除招标文件规定!提交备选投》。标方案外同一投标人!。递交两个以上不【同的投标文件或【者投标?报价的;
》
? 《5.投标《报价被评标委—员会认定为》低于其?成本价、《违反政?府指导价或者高于招!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!制价的;
【 6.联合!体,投标人未提交联合】体协议的;》
: : ? 7.投标文—件没有对招》。标文件实质性要求】和,条,件作出响应的;【
? 》8.投标人有串通】投标、?。弄虚作假、行贿等】违法行为的;
】 : 9.没有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】报价增减或修改招标!文件提供的》工程量清单的;
! 《 10《.未按招标》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!件,。电子文本或者投【标人所提供的投【标文件电子文本与】书面投标文件存【在重大偏《差的;
— 11.】降低招标《文,件规定不可竞争费】用的;
》 》 1:2.:投标人拒绝对评标委!员会:提出的澄清、说明】或者补正、修—正进行说明或者提供!相应证明材料的以及!说,明理由不成立或者所!提供的证明材料【不属:。实的;
— 1—3.施?工方案与报价不一】致,。。投标人不能做—出,合理说明《。的;
》 14.】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和招【标文:件规定?的其他情形
—
第二?十九条? 投?标人或其投标—文件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!标作:废标处理
— 1.为招】。标人: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!的附属机构(单【位);
!2.为工程》项目前期准备—提供设计或咨询服】。务的但设《计施工总承包—的除外;
! 3.为工程项目】的监理人;》
4.】为,工程项目的代建【人;
5!.为工程项目—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!;
:
: 6.与—工程项目的监理【人或:代建人?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!一个法定代表人【的;
7!. :与工程?项目的监理》人或代建人》或,。招标代理《机,构相互控股或—。。参,股的;
》 8.—与工程项目的监【理人或代建人或【招标代理机构相【互任职或工》作的;
】 9.被《责令停业的》;
》 10.被暂停或!取消投标资》格的;
— 11.—财产被接管或冻【结的;
》 : 12.》在最近三年内—有骗取中标》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!程质量问题的
! 13.在【。。形式评?审、资格评审(【适用于未《进行资?格预审的)、响应性!评,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!投标人的投标—文件不符合评标【办法前附表中规【定的任何一》项评审标准的
!。 14》.当投标人资格预】。审申:请文件?的内容发生重—大变化时《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!的资料未能通过资】格评审的《(适:用于已进行资格预】审的)
!1,5.投标《报价文件《(投:标函除外)未—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!专业人员签字—并加盖执业专—用章的?
16】.在施?。工组织设计》和项目管《。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!员会认定投标人的】投标未能通过此项】评审:的
》 , 17.评标委员会!认定投标人以低于】成本报价《竞标的
【 18.》。投标人未按规—。定出席开标》会的:
,
第三十《。条 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评委会》可,以认定为串》通,投标
》 ?1.投?标,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!等投标文件的实【质,性内容;
】 :2.投标《。人之间约定中标人;!
—3.投标人之间约定!部分投?标人放弃投标或【者,中标;
— 4.属于同一!集团、协会》、,商会等组织成员的】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!求协同投标》;, , ,
】 5.—投标:人之间为谋》取中标或者》排斥特定投》标人而采取》的其他联合行动【
? 6.不同【投标人的投标—文件:由同一单位或者【个人编制;
】 7.不同投】标人委托同一单【位或者个人》办理投标事宜—;
8】.不:。同投标人的》投标文件载明—的,项,目管:理成员为同一人【;
9.!不同:。。投标人的投标文【件异常?一致或者投标报【价呈:规律性?差异;
《
》10:.不同投标人—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!;
:
1—1.不同投标人的】投标:。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!者个人?的账户转出
【 , 12.招标人!在开标前《。开启投标文件并【将有关信息》泄露给?。。其他投?标人:;
【13.招标》人直接或者》间接:向投标人泄露标【底、评标委员会成员!等信息;
! 14.招标人明示!或者暗示投标—人压低或者》抬高:投标报价;
! 1?5,.招标?人授意投标人撤换】、修改投标文件;】
1【6.招标人明示或者!暗,示投:标人为特《定,。投,标人中标提供—方便;
— 17》.招:标人与投标人为谋】求特定?投标人中《标,。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!为
?第三十一条 — 投标人《有,下列:。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!作假的行为应—作废:标处理并计不良行】。。为记录情节严重者】依法进行《行政处罚
— 《1.:。使用:。伪造、?变造的许《可证件;《
,。
? 2?.提供虚假的财【务状况或者业绩【;
:
3.提】供虚假的项目负【责人或?者主:要技术人员简历、劳!动,关系证明《;
— 4.隐瞒招—。标文:件要求提供的信【息提供虚假的信用状!况;:
,
》5.法律、法规【和,规章规定的》其他情形《。
?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!。员会根据评》标办法规定否决不】合格:投标:。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!有效投标不足三【个使: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!。。的评:标委员会可以—否决全部投标—投标人少《于三个或者》。所有投标被否—决的招标《人,应当依法重新招【标
第三》十三条 》施工:。评标定标按》照百分制的》“,综,合评估?法,”根据投《标报价、企业信誉】与实力?、企业类似工—程,经验、项目管理机构!、,项目经理信》誉与实力、施—工组织?设计等方面由评标委!员会对各对投标企】业进行综合评定按】积,分高低排序确定1】3名中标候选人,若!多,家投标单位得分【。一致以投《标报价低《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!等的由招标人自【行确:定
第三十四条 ! 评标?时采取商务标和技术!标分:离的原则技》术标应按《照招标人给》定,的统一格式编—写否则废标经统一编!号后作为暗标—交评委会《评审技?术标编号和技术标评!审结果?由招投标管理—部门封存待其他商】。务标评审结果出来】后再公布
第三】十五条 评委【必须对各投标企【业进行有记名—评,分,否则该投票无—效
第《三十六条《。 技术标评委打!分计算方法为—评委对每一》。。个投标企业技—术标和项目经理【答辩打分分别去掉一!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!。低分:后的平均值为技【术标和项目经理答】辩,的最终得分经济标评!委对各投标》单位分部《分项清单报》价,、主要材《料价格及《各项费率进》行详细比《。对评审打分投标总报!价高于招标》控制:价按废标处理—如评标委员会认定】。投标单位所报综合单!。。。价和主要材料价【格低:。于其成?本价:的且:投标单位无》法做出合理解—释的可做废标处理】。
第三十七—。条 积极推行计算】机辅助评标》完善我市现有招【标投标管理》系统全市范围内【。实行:。工程量清单计—价辅助?评标:保证评标《。科学、公《正、高效《待,条,件成熟后实行远程】异,地评:标保证评标工—作的经济和高效【性
第《三十八条 评标【软件系统《。由电子?招标文件制作、电】子投标文件制作、】清标及电子投标文】件评审四部分—组成电子《招标文件《、电子投标文件制】作应通过光盘—、网站下载等—方式安全、便捷地提!供给:招标人?、投标人使用
第!三十九条 招标【。人应在招《标文件?中详细载明电子投标!文件的制作要—求、提?交方式、数量等【内容并向所有投标】人提供?制作电子《。投标文件的光盘或】其他介质《的电子?招,。。。标文件
【 1. 电子【标书分?为,电子招标文件和【电子投标文件—过渡阶段可实行电】子标书与纸质标书并!行双:轨制其中电子招【标文件由招标人【或招:标代理单位制作随】纸质招标文》件发:售给各投《标人;电子投—标文:件,由投标人制作与【纸质投标文件一并】提交
【 2.电子》。标书必须采》用具有?稳定、安全、—保密性能的》。介质招标人》、招标代理》机构、投标人—应确保电子标书有效!性,以及与纸质》标书:内容的一《致性
】3. 电子投—标文件应当在—。开标会现场当—众,。。开,封在建设行》政主管部《门的监督下由—招标代理机构(招标!人)进行数据导【入供评标使用评委】应对导入的数据进行!全面:认真:。分,析比:对
第四十—条 有下《。列情况?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!做出不予评审—的决:定,
: 1.—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!投标文件信息不一致!。的;
【 2.一张光—盘中存在《多个不同电子—投,标文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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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3.电?子投标文件未按规】定制:作或者无法被电子】评,标系统读取的
【
4.【招标文件规定—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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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 响!应招标文件》。规,定工:期、:质量目标、质—量保修期等及符【合国家法律、法【规等有关《规定的标书为有【效标书评委只对有】效标书进行评审打】分
第四十二条】 采取《资格后审的要—求投标企业提供的各!项资格证明材料必须!是原:件否则无《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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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?四十三条 —近,一年度?是指从开标日—向前推算一年近【两年度是指》从开标日向前推算】二年以此类推精确】到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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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四条— 根据评标委【员会评标《报告招标人应选择综!合得分最高的中标】候选人中标》当综合?得分最高的中标【候选人失去中标资格!时综合?得,分次之的中标候【选人:递补以此《类推中标人不得向他!人转让中标项目【也,不,得将中标项目肢解】后分别向《他人:。转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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