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: ? ?第,三,。章 经营与使用 ! , ,第十:七条: 城市?管道燃气实行统【。。一管理、统》一经:营管道燃气规—划区以外《的小区自《供的管道燃气和瓶装!燃,气可以?实行多家经营燃【气应优先《满足城?。市居民生活用—气需要 】 第十》八条 燃气》经营:企业:必须具备下》列条件  — (一)【有长期稳定、符【合国家规定的—气源及?与经营规模相适应】的资金;   ! (二)》有固定的、符合【安全规定的经营【场所;   【 (三)—有符合国《家规定的储》存和输配设施—、计:量器具以及安全检】测、:维护:和抢险设施》; ?。。  (—四)有符合相—应资质要求的专业】。技术人?员及:管理人员;》   —。。 ,(五)?有相:应的消防安全设【施并已取得》公安:部门核发的》易燃易爆化》学物品消《防安全许《可证;  — (六)法律!、法规规定的其它】条件    ! 第十九条》。 燃气生产、—经营企业、燃气【器具:。销售单位必须向【燃,气行政主管部—门申领城市燃气【企,。业资质证书》或燃气器具销售【许可证凭资质—证书或?销,。售许可证到工—商行政管理》部门:申,领营业?执照后方《可从:事生产、经营和销售!活动经营瓶装—燃气的还必须取得劳!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!的气瓶充装注—册登记证《 第二—十条 向本单位内】部职工供应燃气的单!位(以下简》称燃气?自供单位)》也应向燃气行政主】管部门申《。领城市?。燃气企业资质证【书 》第二十一条 —城市燃气经》营企业和燃气自【供单位应当遵守【下列规定   ! , (:一)燃气的》气质和?压力:应当符合国家—规定的?标准保证安全稳【定供:气; 《  ? (二《)禁止向无城市【燃气:。企业资?质证书的《单,位提供经营性—气源:; :   (【三)不?得强制用户到—指定的地点购—买指:定的:燃气器具《;   】(四)禁止使用超】过检验期限和检【验不:合格的钢瓶; 】。  (五)】禁止用?槽车直接向钢瓶充】装液化?石油气; —  : : (六)建立—用户报?修、企业《。巡检制度配备—专职抢修人员—和必要的交通工具】、通讯器材和—防,护,用品;? ,   》 (七)管道—燃气困?突了事故或设施检修!需降压、停气时除紧!急情况外应当—。提前48《小时通过新闻媒体】通知用户并告知恢复!供气时间《禁止在21睦—至,次日6时之》间对用户恢复—供气 《 第二十二条【 燃气经营》。企业停业、》合并、?。分立以及经营—场所发生《变更的必须提前30!日报燃气行》。政主管部门》以及劳动《、公安等部门审【批并在批准后—30日内向工—商行政管《。理部:门申请办《理变更、《开业或?注销登记手续 】 第二十三条【 燃气经营》企业需在规定的经】营场所?范围以外设立燃【气供应站(点)的】必须经公安部门【审查同意由燃气行政!。主管部门批准 ! 第二?十四条 新型合成气!化燃料必须经—。技术监督、公安【等部门检验合格并】由省燃气行》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!可经营 第】。二十五条《 燃气器具》必须经市《。燃,气行:政主管部门指定【的检:。测机构?进行:气源适配性检测符合!销售地?燃气使用要求颁【发准销?证后方可销售取得准!销证的产《品由市燃气行—政主管部门列入当地!燃气器具销》售,目录并向用》。户公布燃气》。器具经销点禁止倒】。灌液化石油》气钢瓶 — 第:二十六条 燃气【行政主管《部门对燃气经—营单:位(燃气《自,供,企业)和燃气器具】生产:及销售、《。安装、维修》单位实行年度审验制!度并按国家有关【规定收取一定数【额的管理《费年审不合》格在规定时间内整改!仍不合格或拒绝【年审的单位由发证】机关收?回所发证件并按有】关规定予以处理 ! :第二十七条 燃气价!格的确定和调整由】燃气行政主》管部门提出经物价】。部门审?核报:当地:政府批准后实—施 第二【十八条 单》位和居民使用燃【气应:向,燃气:经营:企业提出开户申请】并办理有关手—续 《 第二十九》条 燃气《用户变更名称—、地址、燃气—用途或?扩大用气范围以及】停止使用燃》气时:。应到燃气经营企【业办理变更或停【用手续 第三!十条 燃气用户应】当遵守下《列规定?  ? (一—)按使用规》则正:确使用燃气; 】  (二)禁!止,盗用或者转供燃气】;   】(,三,)禁止对液化石油气!钢,瓶加热;《   — (四)禁》止倒灌瓶装气和倾倒!残液;  — 《(五)禁《止擅自改换钢瓶【检验:标,记;:。   《。 , (六《)禁止自行拆卸、】安装、改装燃气计】量器具和燃气设【施等;?   (七!)以管道燃气为【燃料的热水器—、空调等设备—必须报经燃气—经营企业同意由持】有相应证书》的单位安《装 第—三十一条 燃气【行政主管部》门会:同燃气经营企业根】据居民和《其它用户基本消【费量确定《管道:煤气基本基数和最】高限:额月燃气《。量不足基数》。的按基本《基数收?费,超过最?高限额的部分实行】市场价格 第!三十二?。条 :燃气用?户应当按时交—纳气:费逾期不交的—燃气经营企业从逾期!之日起加收应交数】额3‰?一1‰的滞纳金情】节严重的可以停止】。对,其他人供气》 第三—。十三:。条 :管道燃气的庭院【管,网(以与主次管道的!接口处为界)—、室内?设施:及单位?专供设施其产—权归:用户:由燃气经《营单位统《一管理和维护维【护保养费《用由产?权所有人负担—;其:它设施的维护保养】费用:由,。燃气经营企》业负担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