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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章 【建设管理 第!七,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!住房来源主要包括】: 《    《 (一)政》府新建、《改建、?收购、租赁的住房】。;   》 :(,二)腾退的公有住】房;:    —(三:)社会捐赠的住房】;   (四【。)其他渠道筹集的住!。房 第八条 廉】租住房建设用地采】取划:拨方式,单》列年度用地》指,。标,在?。土地供应计划—中优先?。安排   廉租住!房建设项目的规【划布局,应当考【。虑,。城,市,低收入住房困—难家庭居住和就【业的便利廉租住【房,建设坚持经济适【。用原则,提高规划】设计:水平,满足基—本,使,用功能,符合国【家质量安全标准应当!。。。按照: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!。住宅的?要求:,推广新材》料、新技术、新工艺! 第九条 新建】廉租住房采取配建】。方式,具体配建比】例按照潍《坊市经济适用住房】管,理办法第九条规【定执行用地规—划、国有土地出让合!同或国有土地划拨】决定书中《,,。。应明确配建住房【的总建筑《面积:、单套建筑面积、】套数、套型比—例、建设标准以及】建成后移《交或者回购等—事,项   新建廉租!住房单套建筑—面积控制在50【平方米以内,并根】据城:。市低收入住房困难】家庭的居住需要,合!理,确定套型结构 【 第十条 廉租住房!建设免?征行政事业性收【费和:政府性基《金  ? 政府或》经政府认《定作为廉《租住房的单位新【。建、收购、改—建、租赁住房,以】及社会捐赠的廉租住!房,房,源、资金,》。按照国?家规定的有关税收】政,策执行? , 第十一条 配建的!廉租住房,由建设】(住房保障)部门】会,同财:政部门与《开发建设单位—。签订合同,并在合同!中明:确廉租住《房,总建筑面积、—。单套:建筑面积、套数、】布局、套《型,比例、?。建设标准、购买价】。格等事?项  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