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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章 总 则》
第一条 为!完善经?济适:用住:房制度,解决城市】低收入家庭住房【困,难,根据国家、【省有关规《定,结合本市实际】,制定?本办法
第二条!。 本市行《政区域内,经济【适用住房的建设、供!应、使用及监—督管:理,适用本办法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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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》本办法所称》经济适用住房,是指!政,府提供优《惠政策?,限定套型面积和】销售价格,按—照合理标准建设,面!向城市?低收入?。住房困难家庭供【应,具?有保障性质的政【策,性住房
第四条 !市、县市《建设(住房保障【)主管部门负责【本行政区域内—经济适用住房—管理工?作 :
各区》政府、市属各—开发区管委会以【及发改、民政、【财政:、国土资《源,、规划?、市政、物价、统】计、地税《、监察、《审计、公安等相关】部门:。应当按照《职责分?工,:。负责经济《适用住房管》。理的相关工作
】第五:条,。 市、县市应当【编制城市低收—入家庭住房困难发】。展规划?和年度计《划,明确经济适用】住,房建设规模、项【目布局和用地—安排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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