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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》。章 总?。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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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条 为完善经济【适用:。住房制度,》解决城?市低收入家庭住【房困难,根据国家、!。省,有,关,规定:,,结合本市实》际,制定本》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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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》本,市行政?区域内,经济—适用住房的》建设、供应、使用】及,监督:。管理,适用本办【法
第三》条 本办法所—称经济适用住—房,是指政府—提供优惠政策,【限,定套型面《积,和销售价格》,按照?合理标准建设,面】向城市低收入—住房困难家庭供应】,具有?保,障性质的政策性【。住房
第》。四条 市、县市建设!(住房?保障)主管部—门负:责,本行政区《域内:经济适用住房—管理工作
】各区政府、市属各】开发区管委会以及】发,改、民政、财政【、国土资源》、规划、市》政、:物价:、统计、《地税、监《察、审?计、公安等相关部门!应当按照职责分【工,负责经济适用住!。房管:理的相关工》作
第五条 市、!县市:。应当编制《城市低收入家庭住】房困难发展规划【和年度计划,—明确:经,济适用?住房建设规模、项目!布局和用《地安排等内》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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