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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五:章 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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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条各级》工程质量监督—机构应建立本地区】检,测机构?。和检测人员的不良行!为记录将其违法、】违规及违反强制性标!准等情况《记入工?程质量检测人员管】理,手,册和工程质量—检测机构管理—手册:作为审批检》测,机构资质延期和【备案管理的重—要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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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一条?按,照,检测资?源“梯次配置、有】效利用”的原则应科!学规划检测机构【。布局合理整合检测】资源避?免检测资源的—闲置与浪费》。对于专?业性强?、,试验设施资金投入】。大且业务量》小,的检测项目监督机】构应加强协》。调充分利用检—测优势实现检测资】源共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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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 第三十二条—市,工程质量监督—机构应?加强:。检测业务培训组织能!力验证和实验比对】活动对不《。能胜任的《检测人员和》检测能力不符合要】求的检?测机构要采取停止】检测工作、限期整改!等,措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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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》三条 检测机构【取得检?测机构资《质后不再《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!责令其限期整改【。;逾期不《改的撤回相》应资质?。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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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:四条:。各,级工程质量监督【机构应?当就以下《内容加?强对检?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存!。在的问题记》。入不:良行:为记录并依法予【以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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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—是,否符合资质》标准和备案要求;】
【 ,(二)是否超出资】质范:围从事?质量检测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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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是否!有涂改、倒卖、【出租、出《借或者以其他形式】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!。行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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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是!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!上签字盖《章检测报告是否真】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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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《检测机?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!准和规定进行检测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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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仪】器设备及环境条【件是否符合计量认】证,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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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?七)是?否使用不《符合条件的检测人】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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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八)》。是否按规《定,上报发现的违—法违规行为和—。检,测不合格事项—;
【 (九)法—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他事项
【
】 第三?十五条? 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!权采:取下列措施
】。
》。(一)要求检—测机构或者委托方提!供相:关的文件和资—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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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(二)—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!场地(包括施工现】场)进行抽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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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:
(三)【组织: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!检测:机构:的检测能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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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?(四)发现违—反有关法律、法【。。规,和,工程建?设标:准,要求的检《测行为时《责令改?正
》
— 第三《十六条各《级建设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在监督检查中【为收集证据的需要可!以对有关试样和检】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!的方法;在证据可能!灭,失或者?。。以后难以取得—时经部?门负责人批准—可以先行登记保存】有关试样和检—测资料并应当在7】日内:及时:做出处理《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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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! 检测人员的下列行!为应记?入管理手册情节【严重或拒不纠正【的收回?管理手册检测人【员不得继续进—行检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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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)超《越手册项目范围【从事检测工作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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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二)不按技术标【准进行检测;
】
(三】)伪造检测数—据,。、出具虚假检—测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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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四)未按要求—参加专业培训;
】
《
?(五)?违反检测人员职业道!德和从业纪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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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六)检测《工作质量不符合【技术规范要求—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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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?七)其他违反—有关规?。定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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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八条 各级建】。设行政?主管部门及其—工程质量监督机【构对监督检》查中发现存在—的问题应当按—。规定权限进行处理】并及时报告资质审批!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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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三十九条 建设【、监理、施工、检测!机构:违反本?规定的视情节—依法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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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条!工程质?量监督机《构及其工作》人员在质《量检测管理》工作:中违反本规》定的视情节依法给予!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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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十一条 各【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及其工程质量—监督机构应》当公开投《诉电话、通讯地【址和电子邮件—信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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