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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章 罚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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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。九条 违反》本办法?有关法律、法—规有明确处罚规定的!从其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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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条 【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!部,门责令改正并—按下列规定》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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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一《)对地基与基础、】主体:结,。。构,及,监督工作方》案中:。控制的?分项工程验收前【应当通知而不通【知质量监督机构的处!5000元》以上:2万元以下罚—款;
! (【二)地基与基础【(含桩基《分项)?、主体结构质量验收!合,格后建设单位或者】监理单位未按规【定向质量监督机构提!交质:量验收合格》文件的处500【0元以上2万元【以下罚?。。。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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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》)不:按规定报《告工程质量事故的】对事故发生单位处5!000元以上—。2万元?。以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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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监理》人员对工《程关键部位或者关键!工序不按规定—实,行旁站监《理的对监理单位处1!000元《以上:。2,万元以?下罚: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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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(五)建设单—位或者监理单—位不按规定组织地】。基与基?。础、主体结构—的验收?或者对工程质量不按!国家验收标》准进行评定降低【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!处1万元以上3【万元以下罚款; 】
】 (六)建设!、勘察、设计—。、施工、监理单位】不,按规:定签署工程质—。量意见的处》5,000元以上2万】元以下罚《款;出具虚假验收意!见的:处2万元以上3万元!以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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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?)建设?、施:。工、监理《单,位不按规定实行建筑!材料有见证取样送检!制度的处500【0元以上《2万元以《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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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《一条: 违:反本办法规定发生工!程质量问题的—由,建设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对责任单》位责令?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!1000《元以上500—0元以下罚款;【给,工程造成质量隐患和!缺陷的可以处3【万元以下罚》款,;造成损《失的依法承》担赔偿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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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!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!、开:发单位或《者,物业管理单位—对住宅工程产权人】、使用人反映的工】程质量问题不—。做出处理《。的由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责令改正处】5000元》以下罚款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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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十三条 建设工【程质量监督》机构、竣工验收【备案:机,关及其工作人—员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依法【给予:行,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;给当事人造成!损失的?。。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
! ? (一)利用职】权索取、收受他人财!物或者其他》。好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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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: (二)不履行监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!行为不予查》处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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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三】),弄虚作假、》玩忽:职守、滥用职—。权、徇私舞弊的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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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!条 当事人》认为行政机关的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!合法:权益的可以》依法申请行政复【议或者提起行政【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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