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: , — 第二章 项【目管理 》。 第四条 —。 ,项目过程管》理     (一!)各区县《建设主管部门—按照全市既有居【住建筑供《热计量?及节能?改造项目计划合【理,确定:“既改”项目与【改造实施《单位签定既》有居:住,建筑供热计量及节】能改造项目合同【书 :     (二)】改,造实施单位》应对“既《改”:项目的现状情况【进行详细调查提出项!目的“既改”—方案:。并尊重居民和所有】权人的意愿确保项目!的科学、可行  !   (三)市建设!主管部门会同市【。公用部门《组织专家对“既改】”项:目,从抗震、结构—、防火安全、—技术经济《等方面进行评估根】据项目建设年代、围!。护结构?、供热方式等提出】节能技术改》造专家?意见防止项目—改造的盲目性— :    《(,四)改造实施单位须!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!计单位根《据,专家组提出的节能技!术改造意见按照山】东省既有居住建【筑,供热计?量及节能改造技术】导则:(试行?)进行专项设计 】     “—既改”项《目实施方案及技术】要点并?报主管部门审—定;  》     》按照:审定的实施方—案及技术要点进【行施工图《设计:;  《 , ,   按规定程序】进行施工《图设:计文件审查 —    《 (五)设计单【位必须在专家组【确,定的节能技术改造意!见范围内进行—设计不?得降低?或提高标准不得搭车!增加改造《项,目施工单位应按图施!工不得随意变更【设计    【 (六)《“既:改,”项目由《改造:实施单位按照基本建!设程序组织实施【并接受市、区县主】管部门对工程质量、!安全等?过程:。监督     (!七)“既《改”项目材料、【施工队伍的选—用必:须在主管部门的监】督下进行公开—招标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等合同】的,签订应接受主管部】门的监?督并备案    ! (八)改造—实施单?位在:开工前应逐户—做好节能改造的【宣传工作施》工过程中应做到少】扰民、不扰民—    》 (九)为确保“既!改”项目的安全、稳!妥地顺利实施各区县!建设主?管,部门:应制定既有建筑节能!改造可能出现—问题和矛盾的协【调和应急《预案并对施工全过程!进行跟踪检查  !   (十)市【“既改”督导组、】专家组进行》全过:程的:监督:、调度?和指:导     (】十一)?“既改?”项目应按规定【要求进行相》关检测  —   (十二—)项目完《成后:实施:单位应及时提交【验收申?请报告?市建设主《管部门收到》验收申请报告后会】同财政、公用—部门组织专家验收】 第五—条 ?“既改”项》目单:项权重?、工作?量  《   (一)单项改!造分为建筑围护结构!节能改造《、室内供热系—统计量及《温度调控改》造、:热源及供热》管网热?平衡改造三项—对应的权重》系数分别为》60:%30%10% 】     》(二)围护》结构节能《改造分?为门窗节能》改造、外墙节—能改造及屋》面、楼梯间》节能改?造对应?的工作量系数分【别为寒冷地》区50?%、40%、—10%     !改造后的室内采【暖系统应满足—。。分户计?量、分户控制—的要求达不到—要求:的不予核算全部节】能改造工作量未进】行室温调控装置【改造的室内》采暖系统节能改造】工作量系数按50%!计算 第【六条 奖励资金的!管理 ?    《。。 (一)中央财【。政奖励资金按有关】规定拨付  【   (二)—地方奖励基金按进度!拨付 ?     签—定,“既改”项目合同、!完成项目专项设计】、,施工队伍进》场拨付地方》奖励基金(或—。兑现政策扶》持资金)《额的30%;  ! ,  市建设主管部门!会同财?政、公用部门—组织专家组》验收合格拨付地方】奖,励基金(或兑—现政策扶持资—金)额的7》0%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