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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章 项目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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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。条 项目》过程管理
【 , (一)》。各,区县建?设主管部门按照全市!既有:居住建筑供热计量】。及,节能改造项目计划】合理确定《“既改”《项目与改造实施【单位签定既有居住】建筑供热计量—及节能改造项目【合同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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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改造实【施单位应对“既改】”项目的现状情【况进行详细调查提】出项目的“》既改”方案并尊【重居民?和所有权人的意【愿确保项目的科学、!可行
(!三,)市建?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公!用部门?组织专家对》“既改”项目从抗震!、结:构,。、,防火安全、》技术经济等》方面进行评估根据项!目建设年代、围护】。结构、供热方—式等提出节能—技术改?造专家意见防—止项目改造的盲目】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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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,四)改造实施—单位须委托有相应】资质的设计单位根】据专家组《提出的节能技术【改造意见按》照山东?。省,既有居?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!能改造技术导则(试!行)进行专项设计】
“既改!。”项目实施方案及技!术要点并报主管部】门审定;
— 《 按照审定的【实施方?案及技术要点进行施!工,图设计;
! 按规定程序】进行施工图设计【文件审查
! ,(五)设计单位必须!在,。专家组确定的—节能技术改造—意,见范围?内进行设《计不得降低或提【高标准不《得搭车增《加改造项目施—工单位应按图—。施工不?得,随意变更设计
! (六)“既改!”项:目由改造实施单【位按照基本》建设程序《组织实施并接受【市、:区县主管部门对【工程质量、安全【等过程监督
【 (七—)“既改”项—目材料、施工队伍】的选用必须》。在主管部门》的,。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标!设计:、施:工、:监理等合同的—签订应接受主—管部门的监》督并: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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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八)改】造,实施:单位在开工》。前应逐户做好节能改!造的宣传工作施工过!程中应做《到少:扰民、不扰》民
《 ?(九)为确保“既】改”项目的安全、稳!妥地顺利实施各区】县建设?主管部门应制—定既有建筑节能改】造可能出现问题和】矛盾的协调和应急】预案并对《。施工全过《。程进行?跟踪检查
! (十)市“既【改”督导组、—专家组进行》全,。过程:的监督、《。调度和指导
】 (十一—)“既改”》。项目应按规定—要求进行相关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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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十二)项目》完成后?实施单位应及—时提交验收申—请报告市建设—主管部门《收到:验收申请《报告:后会同财政、公用部!门组织专家验收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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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《 “既改”项【目单项权重、工【作量
— :(一:),单,项改:造分为建筑围护结构!节,能改造、室》内供: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!控改造、热源及【供,热,管网热平衡改造三】项对应的权》重,系数分别为60%】30:%10%
】 (二)围护【结构节能改造分为】门窗节能《改造、外墙节能【改造及屋《面、楼梯《间节:能改:造,对应的?工作量系数分别为】。寒冷地?区,。50%?、40%、10%】
》 改造后的室内【采暖系?统应满足分户—计,量,、分户?控制的要求达—不到要求的不予【核,算全:部节能改《造工作?量未进行室》温调控装《置,改造的室内采暖系】统节能改造工作量系!数按50%计算【
第六条 】 奖励资《金的管理
— (一)【。中央财政奖励—资金按有关规定拨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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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地方奖】励基金?按进度拨付
! , 签定“《既改”项目合—同、完成项目—专,项设计、施工队伍】进场:拨付地方奖励—基金(或兑现政【。。策扶持资金)额【的3:0%;
!市建设主管部门会】同财政、公用部【门组织专家组验【收合格拨《付地方奖励基金(】或兑现政策》扶,持资金?)额的70》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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