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, 第二章 》监,理范围?及内容
第六!条, 下列工《程建:。设项目?应当实行监理
】。
《 (【一)总投资额—200万元以上的】工业、交《通、:水利、市政公用、】基础设施工程项目;!
! : (:二)总建筑面—积3000》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!筑工:。程;
】
? , (三)住宅工!程项目;
【。
! (:四,)国家、省、市【。重点工程项目; 】
【 : ?(五:)外资、中外合资、!国,外贷:款、赠款《、捐款建设的工【程项目;
【
《 ? (《六):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!的建设项目;
! :
《 (七)【。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!实行监理《的其他?工程项目
【 :
】前款规?定以外?的工程建设项目是】否实行监《理由建设单位—自行决定
【 ,。
:
— 第七条 设计阶段!。监理的内容 —
《
— (一)协助【建设:单,位提出设计要求参】与评选设计方案【;
》
《。。 (二)参!与选择勘察设计【。。单位协助建设单位】签订:勘察设计合同督促合!同双方到工商—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!同,鉴证并监督合同的】实施;
】
— (?。三)督促设计单【位限:额设计?。、优化?设计;
!
: (四【)审核?设计是?否,符合:规划:设计要求能否满足】建设单位《提出的?功能使用要求; 】
:
】 (五《)审核设计方案的技!术经济指标的合【。理性:;
! (六【)审:。核设计是否》符合国家规》定标准和设计规【范,;
】。 , 》(,七)分析《设计的施工可行【。性和经济性
【
! 第八条 —施工阶段监理—的内容
—。
【 (一)协【助建设单《位招标编制、发送】。招标文件组》织评审投标书提出】定标意见;
! ,。
,
,。 —(二)核查施工【图,预算:;
【
》。 (?三,)协助建设单位【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!同并:督促工?程承包合同》双方到工商行政【管理部门办理—合同鉴证;
!。
? 》 (四)协助建设单!。位办理开工》手续;
》
【 (》五):确认施?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!位;
!。 《 (六)组织施工!图纸会审《;,
?
— (七)【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!施,工组织设计、—施工技术方案、【施工进度计》划、施工质量保证体!系和施工安》全保证体系;—
—。。
: , (八)督促!、检查施工单位【严格执行工程—。承包合同和国—家,工程技术规》范、标准协》调建:设单位?和施工单位之间【的关系?; :
— 《 :(九)审核施工单位!或者建设《单位提供《。的材:料,、构:配件和设备的数量】及质:量;
《
》。。 (十】),控制:工程进度、质—量和投资督促、【检,查施工单位落实【施工安?全保证?措施; 《
,。
:
【 (十一)组【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!程检查?、验:收签发?。工程付?款凭证;
【
》 》(十:二)负责施工现场签!证;
】
《 (十三)【督促施工单位整理】合,同文件和技术—档案资料;》
《
? , 《 (十四)组织【建设单位和》施工单位进》行工程竣工初步【验收;
!
》 (十五)提出竣!工验收?。。申请报告《;
《
】 (十六)参加】工,程,验收核查工程结算 !
【。
第九条— 保修阶段监—理的主要《内容为负责检查工】程状:况参:与鉴定质量》责任督促《施工:单位回访《、监督保修》直至到规定的质【量标准?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