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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!监理:范围及内容》
第六—条 下列工程建设】项目应?当实行监理
】
? (一】)总投资额2—00:。万,元以上的工业、【交通、?水利、市政公用【、基础设施工程项】目;:
— —。(二)?总建:筑面积3000【平方米以上的民【用建筑工程;
】
】 (三》)住宅工程项—目;
! 》 (四)国家、【省、市重点工—程项目;
】
? 《 (五)外资、中!外合资、国外贷【款,、赠款、捐款建【设的工?。程项目;
】
:。
(六!)政府?投资兴建和开发【的建设项目; 【。
》
》 (七《)法律、法规规定应!当实行监理的—其他工程项目—
! 前款规【定以外的工程建设项!。目是否实行》监理由?建设单位自行决【定
!。
》第七条 《设计:阶段监?理的内容
】
【 ,。 (一)协助建设单!位提出?设计要求参与评选设!计方案; 》。
【 (二)】参与选择《。勘察设计单位协【助建设单位》签订勘察《。设计:合同督促合同双【方,到工商行政管理【部门办理合》同,鉴证并监督合同【的,实,施;
! ? (三)督促】设计:单位限额《设计、优化》。设计;?
】 : ?(四)审核》设计是否符》合规划设计》要求能否满足建【设,单位提出的功能使】用要求;
!
,
》 (五《)审核设计》方,案的技术经》。济指:标的合理性; 【。
— ? (六)—审核设?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!标准和设计规范【;
?
》 —(七)分析设计的】施工可?行性和?经济性?
—
第】八条:。 施工阶《段监理的内容 【
,
《
》 (一)协—助建:设单位招标编—制、发送招》标文件组织评审【投标书?提出:定标意?见,; :
【。 (二【)核查施工》图预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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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协—助建设单位签订与】工程:有,关的合同并》。督促工程承包—合同双方到工商行】政,管理部门办理合同】鉴证;
【
!(四)协《助建设单位》办理开工《手续;
》
— , (五)【确认施工《单位选择的分包【单位;?
!。 ? (:六)组织施工—。图纸会审;》
?
! (七?)审核施工》。单位提出的施工组】织设计、施工技术方!案、施工进度计划、!施工:。质量保证体》系和施工安》全保证体系;
】
《
(八!)督促、检查—施工:单位严格执行工程】承包合同和国—家工程技术规范【、标:准协调建《设单位和施》工单位之间的关【系;:
:
?
】(,九)审核施工单位】或者:建设单?位提供的材》料、:构配件和设备的数】量及质量;
】
?
? 《(十)控制工—程进度、质》量和投资督促—、检查?。施,工单位落实施工安】全保证措施;
】
】。 (《。十一)组《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!程检查?、验: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!;
?
— ? (十二)负【责施工现场》。签证;
【
《 (十【三):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!同文件和技》术档案资料;—。
:
! (十《。四,)组织建设》。单位和施工》单位进行工》程竣工?初步验收《;
《
】 (十五)提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】告;
】
《 :。 (十六)参加工】程验收核《查工程结算
【
!第九条 保修—。阶段监理的》主要内容为负责检】查工程状况参与鉴】定质:量责任督促施工单位!回访、监督保修直至!到规:定的:质量标准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