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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4 建设《要求
【
4.?。1 检查消除火灾】隐患能力
》
4.1.1 【小场所每日班—前班:后应进行防火检查公!众,聚集场所营业—期间应定期进行防火!检,查包括?下列内容
! a)用—火、用电《、,用油、用《气有:无违章;
! ?b)疏散《通道、安全出口【是否畅通;
! c》)灭火设施、器材】配置及完好情况;】
: ? d)安—全疏散指《示标志、应》。急照:。明设置及《完好:情,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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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e)门?窗有无设置》金属栅栏、大型广告!牌等影响逃生—和灭火救《援的障碍物;—
》 f)》。场所是否违章使用易!燃可燃材料装—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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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4.1《.2 对住宿与生】产储存?经营合用场所进行防!火检查时除按本部分!4.1.1条的要求!外还应包括下列内】容
a)!不应设在甲、—乙类火灾危》险性:的生产、《。。储存、经营的建筑】内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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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b)不应】设在耐火等》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!的建筑或地下建筑内!;
【c):不,应,设在厂?房和仓库内;
【
: d)住—宿与非住宿部分【应,设置火灾自》动报警系统或独【立式:感,烟火:灾,探测报?警器;
— e《)住宿与非住宿【。部分之间应进行【防火:分隔;?当无法分隔》时应设置自动—喷水灭?火系统或自动喷水】局部应用系统;
! 《f)住宿与》。非住宿部分》应设置独立的疏散】设施;当无》法分设时应设置【独立的辅助疏散设】施
4.【1.3 发》现火:灾隐患?应立即改正;不能】立即改正《的应:确定整改《措施:、时限整改期—。间加强安全防范确】保消防安全
】
4.1.4 场】所法:定,代表:人或主要负责人对】。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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