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!建设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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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—检查消?除火灾隐患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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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.1.1 小场【所每日班前班—。后应进行防火检查公!众聚集场所营—业期间应定期—进行防火检查—包括下?列内容
【。 a)—用火:、用电、《用油、用气有—无违章;
】 , ,。 b)疏散—通,道、安全出口是【否畅:通;
— c)—。灭火设施、器材配置!及完:好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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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d)安全疏》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!明设置?。及完好情况》;
】。。。 ,e)门窗有无设【置金属栅栏、大【型广:告牌等影响逃—生和灭火救》援的障碍物;
】 : f》)场所是否》违,章使用易燃可燃【材料装修
【
》4.1.2 对【住宿与生产储存【经营合用场》所进行防《火检查时除按本部分!4.1.《1条的要求外还应】包括下列内容
【
《 ,a)不应设在—甲、:。乙类火?灾危:险性的生产、储存、!经营的建筑内;【
b【),。不应设在耐火等级】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!建筑或?地下建筑《内;
— , c)不应设在【厂房和仓库内;
】
? d)住宿—与非住?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!动报警系统或独【立式感?烟火灾探测》报警:器;
e!)住宿与《。非住宿部分之—间应:进行防火《分隔:;当无法分隔—时应设置自动—喷水灭?火系统或《自动喷水局》。部应用系统》;
f】)住宿?与非住宿部分—应设置独立的疏【散设施;当无法【分设时应设置独立】的辅助疏《散,设施
4.】1.3 发现火灾】隐患应立即改—正;不能立即改正的!应确定?整改措施、时限【整改期间加强安【全防范确保消—防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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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4【 场所法定代表【人或主要负责人对火!。灾隐患?整改负总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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