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》1, 检?验,规则
】
,
:
11.1》。 检验分类
【
《
,
》 ,检验分为出厂检验】和型式检验
】
11【.,2 ?出厂检验《
】 11.2】.,1 出厂检验项目!为6.1、6—.,2、6.6、第7章!、第:8章:中的(80℃—165h)静液【压试验?以及第9《章中的氧化诱导时间!
:
,
1】1.2.2 【6.1、6.2、第!。。7章检验按G—B/T 《2828.1-2】003规《定采用正常检验一】。次抽样方案取—。一般检验《水平I接收质—量限(AQL—)2.5见表9【
《
《
【 11.2.3 !对于“?6.6电熔》管件的电性能”【中的:。电阻:要求应?。逐,个检验
【
—11.2.4 在!外观尺寸抽样—合格及电性能合格的!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!进行:氧化:诱导时间《和静:液压试?验(:80℃16》5 h)试样数量】。为一个?
:
11】.3 型式检验
!。
—
11.3!.1 《型式检验《的项:目为第6、》7、:8,、9章的全部技术】。要求
?。
【 :1,1.3.《2 已经定型【生产的?管件按下《述要求进行型式【检验
《
《。 , 1《1.3.3 — 分组使用相同混】配料、具有相—同结构、相同—品种的管件按表10!规定对管件进行尺】寸分组
《
《。
》
1【1,.3.4《 根据《本部分的《技术要求每个尺【寸,组合理选《取任一?规格进行试验在外观!尺寸抽?样合格的《产品:中进行第6、—7、8、9章—的性能检验》每次检验的规格在】每个尺?寸组:内轮换
—
,
11.!3.:。5 一般》情况下每隔两年【进行一次型》式检验若有》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!型,式试验
! — a)新产品【或老产品转厂生【产的试制《定型:鉴定:;
】。 b)!结构、?。材料、工艺有—较大:。变,动可能影响》。。产品性?能时;
!。 : 《 c)《产品长期停产后【恢复生产时;
!
? 】d)出厂检验结【果,与上次型式》检验结果《有较:大差异时;
!
【 e)国家【质量监督机》构提:出型式检《验的要?求时
!
11?.4: 组?。批规:。则和抽样方案
!
《
, 1》1.4.1》 组批
—
,
! 同?一混配?料、:设备和工艺连—续生产?的同一规格管件作为!。一批:每批数量不超过3】 000件同时【生产周期不》超过七天《
?
? 《11.4.2 抽!样方案
【
》。 接收质量!限(AQL)—。。为2.?5的抽样方》案见表9
】
?
11.《5 判定》规则和复验规—。则
】。。
? 产品《需经:生产厂质量检—验,部门检?验合格并附有合格标!。志方可出《厂
—
》按照本部分规定的】试验方法进行—检验依据试》。验,结果和技术要求对】产品做出质量判定外!观、尺寸按》6,.2:和第7?章的:要求按表9进行判定!其,他性能有《一项达不到》规定时则随机—抽取双倍样品—对,该项进行复验—如仍不合格则判【该批产?品不:。合格
! 电熔管件【均,应符合6《.6电性能要—。求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