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11  检验!规则 ? , 】11:.1 ? ,检验分类《 — ,   ?  :检验分为出厂检【验和型式检验 【 ? 《1,1.2  》出厂检验 — ?     【11.2.1 【 出:厂检:验项目为6.1、6!.,2、6?.6、?第7章、第8章【中的(80℃16】5h)静液压试【验以及第9章中【的氧化诱导时—间   !  11.2—.2  6.1【。、6.2、第7章】检验按GB/T 2!828.1-2【003规定采用正常!检验:一次抽样方案—取一般检验》水平I接收质量限】(A:QL:)2.5《见表:9 !。  》 ,  11.》2.3 《 ,对,于“6.6电熔管件!的电性能”中的电阻!要,求应逐个检验 !     【11.2.4—  在外观尺寸【抽样合?格及电性能》合格的产品》中随机抽取样品进】。行氧化诱导》时间和?静液压?试验(80》℃165 h)试样!数量为一《个 《 , 11—.3  《型式检验 【    】 11.3.1  !型,式检验的项目为【第6、7、8、【9,章的全部技术—要,求 》   《  11.3—.,2  已经定型生产!的管件按下述要求】进行型式检验 】 ,   》  11.3.3】 , 分:组使用相同混—配料、具《有相同?结构、相同品种【的管件按表1—0规定对管件进【。行尺:。寸分组 !    ! 11.3》.4  根》据本:部分:的技术要求每个尺寸!组合理选取》任一规格进行试验】在外观尺寸抽样合格!的,产品中进行第6、7!、8、9《章的:性能检验每》次检验的规格在每个!尺寸:组内轮换《  【。  : 11.3.5 】 一般?情况下每《隔,。两年进行《一次型式检验—若有以?下,。情,况之一应《。进行型式试》验 》 ,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a)—新产品或老》产品转厂生产的试】制定型鉴定》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b)结构、材料、!工艺有?较大:变,动可能影响产品【性能时; 】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: ,c)产品长期停【。产后恢复生产—。时; ?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d:)出厂检验结果【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!。有较大差《异时;?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 e】)国家质量监—督机构提出型式【检验:的,要求时 — , 1》1.4 《 组批规则和抽样】方案 】  ?   11.4.1!  组批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同一混配料、设备】和工艺?连续生?产的同一《规格管件作为一批】。每批:数量不超《过3 000—件同时生产》周期不?超过七天 !     11.】4.2  抽样方案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接收】质量限(《AQL)为2—。.5的抽样方案见】表9 》。 11.5!。  判定规则和复】验,规则 —  》   ?产品需经生》产厂质?量检验部门检—。验,合,格,。并附:有合:格标志方可出厂【 ? :     》按照本部分规—定的试?验方:法进行检验依—据试验结《果和技术要求对产品!做出质量判定外观、!尺寸按6.2和第7!章的:要求按表9》进行判定其他性能】有一:项达不到规定时则】随机抽?取双:倍样品对该》项进行复验如仍【不合格则《判该批产品不—合,格, ,  —   电熔管件均】应符合6.6—电性能要求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