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2 转化器
8.2.1 转化器底板组装应在基础找平、支座调整完毕后进行;应按排版图组装底板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底板任意相邻焊接接头之间的距离,不得小于200mm。
2 中幅板的宽度不得小于500mm,长度不得小于1000mm。
8.2.2 转化器底板安装的纵、横向中心线允许偏差为5.0mm。
8.2.3 转化器的支腿、滑板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,应以转化器轴线为中心呈辐射状安装滑动底座。
8.2.4 转化器筒体吊装前应进行加固,加固装置应在安装完毕后拆除。
8.2.5 转化器纵、横向中心线的允许偏差为5.0mm;筒体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筒体高度的1.0/1000,且不应大于20.0mm;标高的允许偏差为±5.0mm。
8.2.6 筒体组装完成后,人孔及接管应进行开孔,并应安装管道短管等附件;附件上开孔位置的允许偏差为±5.0mm;转化器接管法兰应与接管中心轴线垂直,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法兰外径的1.0%,且不应大于3.0mm。
8.2.7 顶板圆度的允许偏差为±8.0mm,表面局部凹凸量不得超过5.0mm。
8.2.8 底板、筒体及顶板的现场组装焊接的纵焊缝、环焊缝对口错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纵焊缝对口错边量应小于或等于板厚的10%,且不应大于3.0mm。
2 环焊缝对口错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当板厚小于或等于10.0mm时,应小于或等于板厚的20%。
2)当板厚大于10.0mm时,应为板厚的10%加1.0mm,且不应大于4.0mm。
8.2.9 筒体焊缝、中心筒焊缝、床层隔板焊缝及其之间的连接焊缝应进行煤油渗漏试验。煤油渗漏试验合格后,应按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检测。
8.2.10 转化器的内部支撑系统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支撑上开孔的位置、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。
2 立柱、支撑梁、固定梁之间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。
8.2.11 金属丝网、格栅应平整牢固,间隙应均匀。箅条与支承梁的搭接及箅条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。
8.2.12 转化器安装完成后,应根据设计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整体严密性试验。
8.2.13 触媒充填应达到设计要求的位置;触媒充填时,应小心轻放,不得从高空抛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