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711-2011 建标库

7.2  干燥塔、吸收塔

7.2.1  干燥塔、吸收塔壳体及附件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单块壁板宽度不得小于300mm,长度不得小于1000mm。

    2  加强用型钢对接接头与壁板纵向焊接接头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。

    3  弧形板卷制时,应防止产生表面压伤、过弯、锥形、鼓形、束腰、歪斜、棱角等缺陷。

    4  底圈壁板的纵向焊接接头与塔底封头、塔顶封头或塔顶圆锥台板壁板对接接头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。

    5  冲压形成后的封头,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名义厚度与钢板负偏差之差。

7.2.2  钢板的切割和焊接接头的坡口宜采用机械加工或自动、半自动火焰切割加工。

7.2.3  凸形底部中心线与支座中心线位置偏差应控制在5.0mm以内,凸形底部上表面水平度偏差应控制在1.0/1000,且不应大于5.0mm。符合要求后,凸形底部应与支座焊接固定。

7.2.4  筒体的拼装和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筒体组装时,应采取防止焊接变形的措施,环焊缝应采用分中对称施焊。

    2  筒体分段组装后,应在内、外壁设置安装用的基准点和基准线。

    3  筒体吊装前应对筒体进行加固。

    4  全塔组装后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塔高的1.0/1000,且不应大于30.0mm;在除沫(雾)器层圆度允许偏差为1.0/1000,其他层的圆度允许偏差为2.0/1000。

    5  筒体组焊完成后,应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安装人孔、管道短管等塔体附件。

7.2.5  塔体安装完毕后,应安装外部支架、爬梯、平台、栏杆等外部附件。防腐验收合格后,应安装分酸槽、分酸管、丝网捕沫器等内部附件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    1  分酸槽、分酸管安装前,应按图纸对管材、管道附件、分酸槽的材质、规格、型号和质量进行检查,并应按设计要求预装配。

    2  分酸管中心线与分酸槽支承台平面距离应控制在0~10.0mm。

7.2.6  塔体组装完成后,应对整个塔体焊缝进行煤油渗漏试验。煤油渗漏试验合格后,应按设计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射线或超声波检验。

7.2.7  塔体安装完成后,应根据设计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整体严密性试验。

7.2.8  塔体内壁处理应达到衬里要求后再进行衬里施工。衬里施工完成后,不得在塔体上进行气割和电焊作业。

7.2.9  填料充填前应在塔外清洗干净并晾干,装填时应轻拿轻放,填料高度偏差应控制在0~30.0m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