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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【 总 —则
第一条 ! 为有效抗御—。并减轻地震灾—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建筑法和中华【人,民共和国防》震减灾法等法律【、法规结《合四川省实际制定】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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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— 本省行政区域内!的建设工程的抗震】设,防适用本办》法
【 前款所》称建:设工程包括》抗震设防区的建【设工程以及非抗震】设防区学校、—医院等人员》密,集场所及重要公【共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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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条 建【。设工程?应当依照国》家和省的抗震—设,防要求、建筑工【程抗震设《防分类标准、建设工!程抗震?设计规范《和有关专业建设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!强制性规定》进行抗震设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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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 —。。县,。级以上住房城乡【。建,设主管部《门负责房《屋建筑和市政基础】设施: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!监督管理《
》 县《级以上交通运输、】水利、?能源、农业等—部门及铁路、电力】等,相关单位按照各自】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建!设工程的抗震设【防,监督管理
【 地—震工作主《。管部门负责》确定抗震设》防要:求及监督管理
】 , 乡(镇】。)人民政府负—责本辖区房》屋建筑?。和村民住宅的抗震设!防,指,导和:监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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