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工程!量清单编制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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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》.1 一般规定】
》
4.》1,。.1 ?。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!清单的编制依—据
【4.1.2 本】条规定了其他—。项目、规费》和税金项目清—单应按现行》国家标准建设—工程工程《量清:单计价规《范GB 《50500的有关规!定进行?编,。制其他项目清单【包括暂列金额、【暂估:价、计日《工、总承包服务费】;规费项目清单包括!社会保险费、住【房公积金《、工程排污》费;税金《项目:清单包括营业税、城!市维护建设税—、,教育费附加、—地方教育附加
】
4.1.3! 工程建设中【新材料、《新技术、《新工艺等不断涌现本!规范附录《所列的?工程量清《单项目不可能包【含所有项目在编制】工程量清《单时当出《现,。本规范附录中未包】括,的清单项《。目时编?制人应作补充—在编制补充项目【时应注意以》下三个方面
】
【。(1:)补充项《。目的编码《应按本规范的—。规定确?定具体做法如—下补充项目》的编码由《本规:范的代码09与B】和三位阿拉伯—。数字:组成并?应从09B00l】起顺序编制同—。一招标工《程的项?目不:得重码
《
》。 《(2)在工》程量清单中应附【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!。、项目特《征、计量单位、工程!量计算规则和—工作内?容
【。 ?。 ,(3)将编制的补】。充项目报省级或行】业工程造价》管理机构备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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