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4 工程》量清单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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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【1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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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】1.1 本条【规定了工程量清单】的编制依据》
4【.1.2 本条】规定:了其他项目》、规:费和税金《项目清?单应按现行》。国家标准建设—。工程工程《。量,。清单计价规范G【B 50500的】有关:规定进行编制—其他项目清单包【括暂列金额、暂估价!、计日工、总承包服!务费;规费项目清】单包括?社,会保险费《、住房公积》金、工?程排:污费;?税金项目清单—。。。。包括营?业税、城市》维,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!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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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3】 :工程建设中》。新材料、新技术、新!工艺等不断》涌现本规范附—录所列的《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可!能,包含所有项》目,在,编制工程量清—单时当出现本规范】。附录中未包括的清】单项目时《编制人应作补充【在编制补充项目时】。应注:意以下三个方—。。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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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!。)补充项目的编【码应:按本规范的规—定确定?具体做法如下补充】项目的编《。码由本规范的—代码:09与?B,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!成并应从09B00!l起顺序编制同一】招标工?程的:。项目不得重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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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!)在工?程量:清单:中应附补充项—目的项目名称、【项,目特征、计量单位、!工程量?计算规则和》工作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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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(3)将编》制的补充项》目报省级或行业【工程造价管理机【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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