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【工程量清单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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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!一,般规定
《
【4.1.1 本条!规定了工程量清单】的编制?依,据,
—4.1.《2, 本条规定了【其他:项目、规《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!按现行国《。家,标准建?设,工程:工程量清单》计,。价规范GB》 5050》0,的有关规定进行【。编制:。其,他项:目清单包《括暂列?金额、暂估价、计】日工、总承》包服务费;规费项】目清单包《括社会保险费、住房!公积金、工程排【污费;税金》项目清单包括营业税!、城市维护》建设税、教育费【附加、地方教育附】加
4.!1.3 》工,程,建设中新材料、【新技术、新工艺等】不断涌现本规范附录!。所列的工程量清【单项目不可能—包含所?有项目在编制—工程量?清单:时当:出现本?规,范附录?中未包括《的清单项目时编制人!应作补充《在编制补充项目【时,。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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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1《)补充项《目的编码应按—本规范的规》定确定具体》做法如?下补充项目的编【码由本规范的—代码09与》B和三位阿》拉伯数字组成并应】从09B《0,0l:起,顺序编制同一招【标工程的项目不【得重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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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2)在《工,程量清单中应—附补充项《目的项?目名称、项》目,特征、计量单位【、工程?量,计算规则《和,工作: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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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3)将编—。。制的补充项目报【省级或?行业工程造价—管理机构备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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