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— ,工程量清单编制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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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4.1 】一般规定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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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【.1 编制工程】量清单应依》据
【 ? 1 本规范【和现行国家标准建】设工程工程量—清单计价规范GB !50500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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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2, 国?家或省级《、,行,业建设主管部门【颁发的计《价依据和办法;
!
,。
— 3 建设工程设!计,文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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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4 ? 与建设工程—。项目有关《的标准、规范—、技术资料》;
】 5 》 拟定的招标文【件;
?。
》 6 【。施工现场情况、工】。程特点及常规施【工方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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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7 其他相】关资:料
【4.1.2 — 其他项目、规费和!税金项目清单应【按照现?行国家标准建—。设工程工程量清【单计:价规范GB》 5050》0的相关规定编【制
4.!1.3 《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!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!目编:制人应做补》充并:报省级?或行业工程造价【管理机构备案—省级或行业工程造】价,管理:机构应汇总报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!准定额?研究所
! 补充项目】的编码?由本规范的》代码09与B和三】位阿拉伯数》字组成并应从—09B001起顺序!编,制同一招标工—程的项?目不得重码
!
补【充的工程量清单中】需附有补充》项目的名称、项【目特征、《计量单位、工程量】计算规则、工作【内容不能计量—的措施项目需附有】补,充项目的名》称,、工作?内容及包《含范围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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