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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工程!量清单编制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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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4.1 《 一般规定》
4!。.1.1 本条】规定了工程量清【单的:编,制,依据
《
4.1【.2: :本条规定了其他项目!。、规费和税金的【编制:依据
》
4.》1.3 工—程建设?中新材料、新—技术、新工艺等不】。断涌现本规范附录】所列:的工:程量清单项目不【可能:包,含所有项目在—编制工程量》清单时当出现本规范!附录中未包括的【清单项目《时编制?人应:做补充?在编制补充项目【时应注意以下三个】方面
】 (》1):补充项目的编码应按!本规范?的规定?。确定具体《。做法:如下补充《。项目的编码由—本规范的《代码07与B和【三位阿拉伯数字组】成并应从07—B001起顺序编】制同:一招标工程》的项目不《得重码
》
(!。2)在工程量清【单,中应:附补充项目》的项目名称》、项目特征、—计量单位、》工程量计算规则和】工作内容
】
(【3)将编制的补【充项目报省级或【行业工?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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