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工程!量,清单编?制
》
4【.1 ? 一般?规,定
!4.1.1 — 本:条规定了工程—量清单?的编制依据
—
4.【1.2 本条规】定了其他项目、规】费和税金的编—。制依:据
:
?
4.1.3【 工程建设—中新材料、新技术】、新工艺等不断涌现!本规范附录所列的】工程:。量,。清单项目《不可能包《含,所有项目在编制工程!量清单?时当出现《本规范附录中未包】括的清单项目时编制!人应做?补充在编制补充【项,目时应?。注意以下三》个方面
】
(1)补!充项目?的编码应按》本规范的规定—确定具体做法如下补!充项目的编》。码由本规范》。的代码07》与B和?三位阿拉伯数—字组成并应从0【7B001起顺序】编制同一招》标,。工程的项目不得重】码
—
(2)】在工:程,量清单中应附补【充项目的《项目名?称、项目特征、计量!单位、工程量计【算规则和工作—内容
》
,。
(【3,)将编制的补充项目!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!价管理机构》备案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