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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》 工程量清—单编制?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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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?1 一《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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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1 ! 本条规《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!制依据
《
4.【1,.2 本条规定】了其他项《。。目,、规费?和税金的编制依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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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3! 工程《建设中新材料—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】等不断涌现本规范】附录所列的工程【量清:单,项目:不可能包含》。所有项目在编制【工程量清《单,时当出现本规范附】录中未包括的清【单项目时编制人应】做补:充在编制补》充项目时应注意以】下三个方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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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!)补充项目的编【码应按本规范的【规定确?定具:体做:法如下补充项目【的编码由本规范【的代码07与B和三!位阿拉伯数字组成】并,应从07B00【。1起顺序编制同【一招标工程的项【目不得重码
【
》 (2)在【工程量清《单中应附补充项目】的项目名称、项【目特:征、计量《单位、工《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!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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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3)将编制—的补:充项: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!造价管理机构备案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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