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4 工程】量,清单编制
—
?
:
4.1 【 一般规定
!
《4.1.1 — 编制工程量清单】应依据
【
1 】 本规范和现行国】家标准建设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】价规范GB 505!0,0
《
,
: 《。2 国家或—省级、行业建设【主管部门颁发的【计价依据和办—法
【 3 — 建设?工程设计文件—
】 4 》与建设工程项—目有关的标准、【规范、技术》资,料
! 5 拟—定的招标文》件
?。
:
》 6 ? 施工现场情况、工!程,特点及?常规施工方案
】
— 7 其他相关!。资料
《
4》.1.2 其【他项目、规费—和税金项目清单【应按照现《行国家标准建设工】程工程量清》单计价规范G—。B :5,。0500的相关规定!编,制,。。
4【。.1.3 》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!现附录中未包括的】项,目,编制人应《做补充?并报省级或行业工】程造价管理》机构备?案省级或行业工程】。造价管?理机构应汇总—报住房?。和城乡建设部标准】。定额研究所
【
— ,。 补充项目的编码】由本:规范的代码07【与,B和三位阿》拉伯数?字组成并应从07】。B0:01起顺序编制【同一招标工程的项】目不得重码
】
》 补充的》工程量清单需附【有补充项目》的名称、项》目特征?、,计量单位、工程量计!算规则、工作内容不!能计量?的,措施:项目需附有补充【项目的名《称、工作内容—及,包含:。范围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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