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工】程量清单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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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!一般规定
】。
《4.1.1 【本条:规定了工《程量清单的编制【。依据
【
4.1.》2 ?。本条:规定了其他项—目、:规费和税金》项目清单应按照【现,行国家标《准建设工《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!范GB 《50:500的相》关规定编《制其他项《目清:。单包括暂列》金额:、暂估?价、计日工》、总承包服务—费;规费项》目清单包括社—会保险?。费、住房公积金【、工程?排污费;税金—项目清单包括营业】税,、,城市维护建》设税:、教育费附》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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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《1.3 随着【工程:建,设中新材料、新技术!、新工?艺等的不断涌现本】规范附录所列的工程!量清:单项目不可能包含】所,有项目在编制工【程量清单《时当出现本》规,范附录中未包括的】清单项?目时编制人应—作补充在编制补充项!目时应注意以下三】个方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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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1) 补充项【目的编码应按本【规范的规定》确定具体做法如【下补:充项目的编码—由本:规范的代码03与B!和三位阿拉伯—。数字组成并应从【03B00》1起顺序编制同一】招标工程的项—目不:得重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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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2)《 ,在工程量清》单中应附补》充项目的《项,目名称、项目特【征、计量单位—、工程?量计算规《则,和,工作: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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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3) 将编制的补充!项目报省级》或行业工程造—价管:理,机,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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