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》工程量?清,单编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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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 一般规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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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【.1 ? 本条规定》了工程量清单的【编制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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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.1.2 本条】。。规定了其他项—目、规费和税金【项目:清单应按现行国家】标准建设工程工【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】GB 50500】的有关规定》进行编?制其:他项目?。清单包括暂列金额】、暂估价、计日工】、总承包服》务费;规《费项目清单包括社】会保险费、住—房,公积金、工程排【污,费;税金《项目清单包括营业】税、:城市:维,护建设税、教—育费附?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】
—4.:1.3 工程【建设中?新材料、新技术、新!工,艺等不断涌现本【规范附录所列的工程!量清单项目不可能】包含所有项目在编】制工程量《清单时?。当出现本规范附录】中未包括的清单【。项目时编制人应【作补充在编》制补充项目时—应注:意以:下三个方《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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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1)?补充项目的编码应】按本:规范的规定确定具体!。做法如下补》充项目的编》码,由本规范《的代码01与B【和三位阿拉伯数【字组成并应从01B!001起顺》序编制同一招—标工程的项目不得】重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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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【)在工程量》。清单中应附补充项】目的项目名称—、项目?。特征、计量》。单位:、工程量计》算规则和工作—内容
! , (3)》将,编制的补充项目【。。。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!价管理机构备案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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