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村】庄规划组织与审批
!
《
第五条 村庄规划!应,以行政村为单位由】乡级:人民政府负》责组织编制村委【会,应指定人员参与村】庄规划编制过程【并协助做好规划相】。关工作
》。
】空间上已《经连为一体的多【个行政村《应,。统一规划
—
第》六条 规划编制人员!在进行现状调查【取得相关基础资料】后,应采取座谈、走访】等多种方式征求村民!对,村庄发展《的建议村庄规划应进!。行多方?案比较并向村—民公示广泛》听,取村民意见县—级建设(规划)部】门应组织专家和【相关部门对村庄【。规划方案进行技术】审查
》
第七条 规划!成,果完成后须经村【民会议或村》民代表会《议,讨论通过由乡级人】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!县级人民政府批准】经批准的村庄规【划应在村庄显著位】置予:以公布
】。
第八?条 村民有义务对村!。庄规划的实施—进行监督县级建设】。(规划?)主管部门和乡级】人民政府应建立健】全村庄规划实—施的信息反馈制度】并设立和《公布举报电话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