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》 检验规则—
?
》
:7.1? 型式检验—。
【
: 7.1.1 ! 型式?检验应按《本部分的《要求进行全部项【目的:检验
?。
— ?7.1.2 有下!列情:况之一?时应进行型式—检验
《
】 a) 新【产品投产鉴定时【;
! b) 正!式生产后产品—结,构、材料、生产【工艺有较大改变【时;
—。
《 c) 产!品停产一《年以上恢复生产【时;:
【 d)【 连续生产满【三年时;
》。。。
,
:
e!) 国家质量监督!机构提出进行—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】
《
?
7:.2 出厂检【。验
?
》
7.2】.,1 产品应由生】产厂质检部门—检验合格并附有合】格证方可出厂—
— 7.2【.2 出厂检【验的项目为本部【分的5?.1~5.6—其中5.1、5.2!。为,必检项目《5.3~5.—。6为抽检《项目
】
7.3 【抽样
—
— 7.3.1 !型式检验应从—出厂检验合》格的产品中随机抽】取5:具
?
【 7.3.2 【 出厂检验以10】。0,具为一批《抽检项目的》样品不应少于10%!;,不足100具为【一批时抽《检项目?的样:品不应?少于3具
》
》
7?.4 判定规【则
】
: 7.4.1 ! 型式检验
—
— 型式检—验项目的结》果全部符合本部分】要,求的判为合》格
】。 ?7.4.2 【出厂检验《
《。
必检项!目的检验《结果应全部》符合本部分要求【如有不符合项—该产品应经返—工后方可《重新提交《检验
?
!抽检项目《的检验结果》应全:部,符合本?部分:要求如有不符合项】。。应加倍?。抽,样后:进行复检《;如仍?有不:。符,。合项则?该批产品判为—不合格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