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7  检验规则 】 !7.1  型式检】验 【。   《  7?.1.1 》 型式检验应按【本部分的要求进行全!部项目的检验 !     【7.1.2 — 有下列情》况之一时《。应,进行:型式检验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a)  新产!品投:。产鉴定?时; —  ?  :   b《)  正式》生产后?产品结?构、材料《、生产?工,艺有:较大改变时; ! ?      c)】 , 产品停产一年【以,上恢:复生产时;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d)  连【续生产满三年时;】 ,。 ?       】e,)  国家》质量监督机》。构提出进行》型式检验的》要求时 ! 7.2》。  出厂检验— :   】  7.2.1  !产品应由《生产厂质检部—门检验合《格并附有《合格证方可》出厂: 《     —7.:。。2.2  》出厂检验的项—目为本?部分:的5.1~》5.6其中5.1】、5:.,2,为必检项目5.【3~:5.6为抽检项【目 !7.:3  抽样》 【     7.3.!1  型式检验应】从出厂检验合格的】产品中随《机抽取5具》 : ?    《。 7.?3.2 《 出厂检验》以100具为一【批抽检项目的样品】不应:少于10%;不足】100具《为一批时抽》检项目的《样品不应少于3具】 : —。7.:4  ?。判定规则 【 : ,     7.4!.1  《型式:检验  !   型式》检验项目的》结果全部符合本【部分要求《的判为合格》 《  ?   ?7.4.2  出】厂检:验, ?     【必检项目《的检:验结果应全》部符合?本部:分要求?如有不符合项该【产品应经返工后【方可重新提》交检:验  】   抽检项—。目的检验《结果应全《。部符:合,本部分要求如有不】符,合项应加倍》抽样:后进行?复检;如《仍有不?符合项则该批产品判!。为,不合格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