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7 检验规则
】。
?
《
7.1 型式!检验
】
? 7.》1.1 《 型式检验应—按本部分的要—求进:行全部项目的检验】
,。
?
? : 7:.1.2 有【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!行型式?检验
【
: :。 ?a) 新》产品投产鉴定时;
!
》 ? b《) 正《式,生产后产品结构、材!料、生产《工艺有较大改—变时;?
:
!。 c) 产—品,停产一年以上—恢复生产时;
】
:
— d) 连【续生产满三》年时;
! ? e) — 国家质量监—督机构?提出进行型》式检验的《要求:时,
:
7.】2 出厂》检验
】
—7.2.1 产品!应由:生产:厂质检部门检验合】格并附有合格—证,方可出厂
—
—。。 :7.2.2 — 出:厂检:。验的项?。目为本部《分的5.1~—。5.6其中5.1、!5.:2为必检项目5【.3~5.6为【抽,检项目
—
》7,.3 抽》样,
?
《
: 7.3.1 ! 型:式检验?应从出厂检验—合格的产《品中随机抽取5具
!
》 7.3.】2 : 出厂?检验以100—具为一?批抽检项目的—样品:不,应少:于10%;不足【10:0具为一《批时抽检项目的样品!不应少于3具
【
【7.4 判—定规则
》
《
—。7.4.1》 型式检》验,
】 型式检验—项目的结果全部符】合本部?分要:求的判为合格
!
— 7.4.2 【 出厂检验
—
《。
, 必检—项目的检验结果应】全,部符合本《部分要求如》有不符合《项该产?品应经返工后方可重!新提交检验
】
抽检!项目的检验结果应全!部符合本部》分要求如《有不:符合项应加》倍抽样后进行复检】;,如仍有不符合项【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!格
?